
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23歲女富豪楊蘭蘭涉7月26日凌晨酒後駕車致人重傷案,9月26日在悉尼John Maddison Tower再度開庭。楊蘭蘭本人未出庭,也未以視訊連線出席,由其辯護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代理。法院確定下次庭審日期為10月17日,屆時楊蘭蘭必須到庭應訊。
法院已撤銷先前的「一項不當行為致傷」指控,但檢方列出現行罪名4項——包括「危險駕駛致人重傷」、「過失駕駛致人重傷」(作為備選)、未向警方提供駕駛或車輛資料,以及拒絕或未能接受呼氣測試。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簡單來說,檢方常同時提出重罪與較輕的備選罪,目的是在證據強弱不同情況下都保有定罪路徑;若以危險駕駛定罪,最高可面臨約七年刑期;若降為過失駕駛,量刑通常遠輕(媒體常引述初犯上限約九個月)。王篤然指出,接下來應關注兩點:一是法院正式的起訴書(charge sheet)將明確每項指控;二是檢方披露的關鍵證據——酒測結果、監控與事故重建等。下次庭期定於10月17日,被告屆時需出庭答辯,案件走向將取決於證據與控辯博弈。
辯護律師科恩在庭後對媒體表示,他「今天才收到最終的指控」,需要回去與被告商議認罪或答辯策略,律師要求更多時間準備。庭審並無實質證據開示,程序性環節為主。
除庭審程序外,現場氣氛仍受關注:法庭旁聽席約三十個座位幾乎座無虛席,旁聽者多為華人或中國留學生;與首庭相比,今天到庭人數明顯減少。部分旁聽民眾表達對楊蘭蘭真實身份、家庭背景與量刑問題的好奇與關切,也有聲音擔憂此案會加深外界對「有錢留學生」的刻板印象。
澳洲警方拒絕透露楊蘭蘭的國籍等個人詳細信息。楊蘭蘭在下一次出庭前仍處於保釋狀態,保釋條件包括上交護照、定期向警方報到、夜間不得離家,以及不得駕駛等限制。


9月26日,楊蘭蘭案第二次庭審在悉尼 John Maddison Tower進行。Source:SBS/Sophia Li

楊蘭蘭的代理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現身9月26日的庭審現場。Source:SBS/Sophia Li

楊蘭蘭(音譯)案於第一次8月15日在悉尼開庭,庭審開始前,近百人在門外等候。Source:SBS/George Ch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