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大報告:收繳倒掛「被平均」,中下群體「斷保」
執法檢查發現,隨着社會平均工資每年上調,低收入人群的社保繳費額也同步上調,導致實際收入竟然低於最低繳費基數。收繳倒掛,造成低收入人群「被平均」,加重繳費負擔,是中下群體「斷保」的重要原因。
此內容,摘自副委員長王東明在2024年11月5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十二次會議「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的報告」的「二、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之(三)制度設計方面:統一性和科學性有待增強」段中,(來源:2024年11月08日《中國人大網》)。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3條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而目前,五項險種繳費額占工資35%左右,以個體身份參保人員繳費均由個人承擔。他認為,「低收入人群繳費壓力大。」
報告指:「截至2023年底,我國五大險種參保人數分別是:基本養老保險10.6億人、基本醫療保險13.3億人、失業保險2.4億人、工傷保險3億人、生育保險2.5億人,建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
2012年至202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3162元,城鄉居民月人均養老金由82元提高到214元,失業保險金由707元提高到1814元,工傷保險月人均傷殘津貼由1864元提高到4051元。職工醫保住院政策內報銷比例達80%以上,居民醫保住院政策內報銷比例達70%。」
這些數字體現了中國社保建設的偉大成就。不過很遺憾,這一長串的各種福利,與身為納稅人的本人從來沒有關係——不知是不是被社會邊緣化了?各位讀者是否存在這種情況?
二、薪資不足七千按七千交社保,最高法《解釋二》「劫貧濟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於2025年9月1日起實施,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五險一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如現金補貼、自願放棄協議等)規避法律義務,「不繳社保」的勞資約定,均屬無效。
此即「新社保」,本質是「社保稅」。涉及此前未涉及的不完整人群4.88億人,預估可增加7萬億元社保(財政)收入。
據說上海的規定有,「薪資低於七千的按七千計,仍要繳納社保」,這個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強制性超比例繳費規定,容易讓人理解為:為擴大社保繳納(人口、數額)基數,甚至不惜將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統一捆綁。這違反了收入/繳費的比例原則,即讓低收入者為高收者買單。
一邊剛剛還強調「員工優先」的權利,一邊即實質要求「優先繳納」的義務。混淆模糊了低收入者權利和義務的邊界,結果是「劫貧濟富」。
多年來,個稅門檻遲遲不願提高,與此同理:只要人口基數夠大,墳子肉也是肉,也可以積少成多,利於社保「統籌」。
三、事實證明:《人日》「全民強制社保誤讀」之誤導
就自雇型個體工商戶的社保繳費事宜,我在9月初詢問經常光顧的一家廣告店老闆,他坦承:「前幾天剛剛有人來店裏,要求自行上社保。」
我力勸:「能抗就抗一下,實在抗不住再說,千萬不要充當積極分子。」
這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個體工商戶,生意以丈夫為主,妻子輔助(主要照顧孩子)。時不時看到,兩個孩子晚上放學後在店裏寫作業或玩耍,一家人一起等待九點多才關店回家。這場景雖然很有底層生活的溫馨與祥和,但也隱含着無奈和辛酸。
去年底某天打印文件,看到店主妻子打電話要求客戶清賬,沒想到反被對方給懟哭了。這時,身邊的孩子那雙無辜的眼睛呆呆地望着媽媽,很是讓人心酸。
這或是中國小微企業在生意艱難時期,一個普通的生存樣本吧?
如果處於經濟上升期,這類小微企業不但解決自身就業,還可能向上一步僱傭臨時幫手或正式員工,提供一些就業機會。
中低端服務業就業潛力具大,社會貢獻也不可謂不大。
生意不好時,這種處於正負臨界闕值的小微企業非常敏感,向下一步可能關門大吉,不但再無就業機會,連業主都要失業、再就業,所以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特殊照顧。
如果全民強制社保落地,或將有三分之二小微企業受到負面影響,受影響人群十分巨大。
此例可見,《人日》「所謂「全民強制社保」,不可誤讀政策、誤導公眾的解讀」的文章,與房東稅、房產稅、遺產稅等稅賦衝動一樣,或是在面對洶湧輿情後,不得不改弦更張的「打補丁」。
至於別的稅賦政策是否改頭換面重出江湖,仍取決於財政壓力和民意的博弈。
四、宇宙的盡頭是編制,編制的盡頭是公務員
編制內人員的優勢之一,即由財政統一繳納社保。看似與編制外無關,但財政為全民所有,屬財政供養,則必有關聯。在繳費端已零成本佔了編制外的便宜。
在社保資金池中,有各種不同來源的資金,其中也包括大量小微企業員工和個體繳費者。這就是「統籌」管理——前端統一籌集,後端統一「按級別」分配。
在後端分配上,編制內外的社保差距可用天壤之別來形容。這個事實人人皆知,不用再行例舉。不信,自行AI,得出的結果,會驚掉下巴。
這種從社會資金籌集,到社保資金管理,再到按級別分配的階梯式設計,最終造成人人嚮往編制,萬馬爭過獨木橋,「宇宙的盡頭是編制,編制的盡頭是公務員」的社會怪現象。
全民社保,就是為保編制不惜犧牲非編制,就是一直延續的差序格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