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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子大鬧吉隆坡機場 毆打女移民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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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國籍的女子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出境時,被發現沒有任何入境紀錄,該女子不滿被檢查而情緒失控毆打女移民官被捕。(網絡截圖)

一名中國籍的女子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出境時,因未見其入境紀錄,女移民官示意先讓其他旅客辦理離境手續。

該女子情緒失控而毆打女移民官被捕。

8月18日在當地法庭審理,該女子被判監禁一個月。

據當地媒體報道,該名女子叫方符媛(音譯),當地時間13日晚7時40分,4名中國人(2名成人與2名兒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出境大廳接受移民官查驗,方符媛被發現沒有任何入境紀錄,因此被轉交主管進一步審查。

移民官指示她先讓其他旅客辦手續。

方符媛即情緒激動,大發脾氣,高聲叫嚷,辱罵移民官,並扯走移民局人員 Nordiana Atira Shafinas Abdul Rahman的頸巾,還把她的頭撞向一條柱。

方符媛隨即被捕,被控蓄意傷害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

控方指,襲擊導致 Rahman頭部受創、左邊臉部受傷、眼睛疼痛,以及多處紅腫。

醫學專家證實,受害人右邊頭部軟組織受損。

8月18日,方符媛在庭上認罪,辯方律師要求法官從輕發落,指稱方符媛已感後悔,在調查過程中充分合作。

律師續指,案件源於誤會及溝通問題,被告沒有預謀,被告已被羈押五日,法庭應以罰款作為處分。

控方則要求法官作出阻嚇性的監禁判決,認為被告即使出於情緒失控而犯法,但受害人是一位公務員,法庭必須向社會發出清晰訊號,這種罪行不能容忍。

根據馬來西亞刑事罰則,被告罪名可判監最高三年。

法庭最終判處方符媛入獄一個月,罰款二千令吉(人民幣3397元)。

方符媛在庭上表現冷靜。

根據當地法例,若她未能繳交罰款,將會被多判入獄兩個月作為替代。

至於為何方符媛沒有入境紀錄,當局仍在調查。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人民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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