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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裕:萊維特大戰巴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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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本不應由我來寫。

事情發生至今已一月有餘,卻在中文世界波瀾不驚。傳統主流媒體刻意迴避,新媒體反倒掀起驚濤駭浪。美國法律界早已沸騰,激辯未歇。在我持續觀望三十餘天后,終於難以忍耐,勉為其難提筆,希望為讀者還原事件全貌。若有專業疏漏,望識者不吝指正。

為避免突兀,先簡要介紹本案兩位當事人。

卡羅琳·克萊爾·萊維特(KarolineClaireLeavitt),1997年出生於新罕布殊爾州,是現任美國白宮新聞秘書。她以雙學士身份畢業於聖安塞姆學院,信奉天主教,曾任川普政府新聞副秘書及總統文稿撰寫人,是美國史上最年輕的白宮新聞發言人。她以犀利言辭、保守理念和反應迅捷而聞名,迅速在保守派中走紅,被稱為「女川普」。左派媒體對其極盡攻擊之能事,民主黨、主流媒體與建制派視其為眼中釘,僅次於川普和馬斯克

而另一位主角,是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艾米·康尼·巴雷特(AmyConeyBarrett)。她曾為保守派巨擘斯卡利亞大法官的助手,2020年由川普提名進入最高法院,是第五位女性大法官,亦為虔誠天主教徒。外界普遍將她視為保守派在法院中的中堅力量。然而,川普團隊內部早有怨氣,認為她與其他「保守派大法官」一樣,任命之後卻頻頻投票支持自由派立場,對核心議題不作為甚至倒戈。

今年四月,一封由司法部長邦迪(Bondi)簽署的正式信函曝光,內容令人震驚:有匿名檢舉人提供會議紀要,指稱在2020年巴雷特提名陷入參院僵局時,她在一次閉門會議中作出「承諾」,將在若干關鍵議題上按特定方式投票。檢舉信中列出時間、地點、參會人名單,細節詳盡。若屬實,將構成司法不當行為,嚴重違背法官中立義務。然而左媒集體噤聲,主流報刊未作報道,輿論幾由新媒體主導。

就在這風波未平之際,最高法院於三十日前以五比四裁定聯邦政府不得過度干預州教育政策,裁決一出即引發激烈爭議。白宮在當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卡羅琳·萊維特當眾直指該裁決「根本誤讀先例與立法意圖」,並指責多數意見「以司法偏好取代憲法原則」。

她的原話如下:

「這一裁決對先例和立法意圖的理解存在根本性錯誤。多數意見忽視了70年的既定司法判例,用司法偏好取代了憲法原則。」

這番評論史無前例地強硬,遠超白宮以往對法院裁決的回應力度。引發法律界劇烈反應,部分學者甚至主張她已構成「藐視法庭」。

數日後,巴雷特以最高法院名義向萊維特發出正式傳票,要求其在七日內道歉、撤回言論,否則將面臨藐視法庭指控。

對萊維特而言,這不僅是政治危機,更可能是職業生涯的終結。藐視法庭一旦成立,後果包括罰款、監禁、甚至被禁止擔任公職。她成為美國史上首位面臨聯邦最高法院藐視指控的白宮新聞秘書,亦是最年輕的一位。

連川普總統也勸她「暫且低頭」,以大局為重,畢竟她的政治生命剛剛起步。萊維特的回應只有一句:「給我七天。」然後,便消失在公眾視野中,潛心準備回應。

七天後,她出現在最高法院。法庭大廳座無虛席,媒體蜂擁而至,九位大法官嚴陣以待。她沒有道歉,而是遞交一份長達十五頁的法律分析報告,逐條論證其言論為何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

接下來的法庭交鋒,不再是訓誡,而是歷史罕見的憲政辯論。

萊維特首先引用1941年Bridgesv.California案,指出:法院曾裁定即使是激烈批評,也屬言論自由保護範疇,除非構成「明顯而現實的司法運作威脅」。

阿利托大法官質疑:「您指控本院忽視70年先例,等同指責法院誠信。」

萊維特毫不退縮:「在紐約時報v.沙利文案中,本院已明確,針對公共事務的辯論應『不受抑制、強烈且廣泛開放』,即便措辭尖銳、甚至令人不快。」

她接着引述Craigv.Harney案,強調法院必須承受公共輿論,不能因名譽受損而壓制批評。

巴雷特試圖界定政府官員的言論義務:「作為官方發言人,您不等同一般公民。」

萊維特回應:「在Garrisonv.Louisiana案中,法院保護了地方檢察官批評法官偏見的言論。法院指出:『公共事務言論不僅是自我表達,它是民主治理的核心。』」

此後,她一口氣引用十餘起聯邦判例,層層推進法律論證。面對卡根、托馬斯、斯托爾等大法官的追問,她援引LandmarkCommunicationsv.Virginia案,強調「官方聲譽受損不足以壓制本應自由的輿論。」

她還追溯歷史,援引總統批評法院的多次先例:

•傑斐遜諷刺馬歇爾「歪曲憲法」;

•傑克遜對法院裁決置若罔聞;

•林肯公開否定「德雷德·斯科特案」;

奧巴馬在國情咨文批評「公民聯合案」;

•川普斥法官為「所謂法官」。

「他們均未被指控藐視。」她補充道,「新聞秘書在歷屆政府中亦頻繁評論司法裁決,從未遭法院問罪。」

法庭陷入沉默。巴雷特原本預設的訓戒節奏,完全被這位28歲的發言人打亂。原本居高臨下的威壓,變成了被迫傾聽的一場學術辯論。

最具諷刺意味的是:這一事件本意在於維護司法權威,結果卻揭示了法院對言論邊界的模糊態度與潛在濫權風險。

至此,萊維特已不再只是一個白宮喉舌,而成了憲政體制博弈中的新生力量。

在她身上,我們看到言論自由並非抽象信條,而是可以在制度壓力下捍衛的現實工具。

她沒有退讓,沒有妥協,更沒有懺悔。她在權力之巔的審判廳中,運用的不是情緒,而是判例、邏輯與歷史。

在美國憲法動盪的當下,這場聽證會既是一場憲政危機,也是一場制度復驗。

而萊維特,這位年輕的新聞秘書,已經以她的沉穩與果敢,走入美國言論自由史。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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