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7月28日,一名男子到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諮詢二手房屋徵稅程序。示意圖與新聞無關。(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河北省廊坊市一位老父親七年前買了一棟二手別墅,七年後辦理手續把房屋過戶給兒子時,竟被稅務部門要求補交近70萬元人民幣稅款及滯納金,原因是當初辦房本時提交給辦證機構的購房發票系偽造的。老先生的兒子多方查詢遭推諉,遂向警方報案,控告當初買房時代理相關手續的親戚及中介涉嫌詐騙。
據中國大陸媒體大風新聞5月7日報導,河北廊坊的張先生的父親,於2017年11月委託一位做房地產生意的親戚及一家中介代辦手續,購買了一套二手別墅,共花費440萬元(人民幣,下同)。因為家人都不懂二手房交易的規則,除了看房和簽合同外,張先生的父親把所有剩下的手續全權委託給這位親戚代辦,並順利拿到了房產證。
張先生手中的房本顯示,房本的辦理時間為2017年11月28日,用途為住宅,房屋總面積349.28平方米。其餘家人與親戚的轉賬記錄顯示,因辦理房本相關事宜,親戚共收款45萬元。
張先生說,辦好房本的這7年來,這套房產沒有發生任何異常的情況,他們家也從來沒有收到過「稅務異常」之類的通知,因此他們從來沒有懷疑該房產證有什麼問題。
直到2024年11月,父親要將此房過戶到兒子名下,張先生去辦理不動產登記時才被告知,稅務部門未查到2017年這套房屋的二手房交易個稅和增值稅繳納記錄,當年辦理房產證時提交的購房發票是偽造的,因此現在需補繳個稅、增值稅及7年滯納金,合計近70萬元。張先生大感疑惑,他手拿房產證向相關機構質問:「偽造的購房發票,咋能辦出真房本呢?」對於張先生的質疑,廊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廊坊市經開區稅務局未給予明確的答覆。
張先生向當初幫忙代辦的親戚詢問情況,被告知所有業務均由中介機構「廊坊安心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代辦,假發票的事與自己毫無關係;中介機構的負責人王某某則聲稱,房屋相關手續均是其親戚主持辦理的,中介僅幫忙跑手續,因此應向其親戚追責。
面對親戚與中介結構的互相推諉,張先生索性於2024年12月向廊坊開發區刑偵大隊報了案,指控其親戚及中介機構涉嫌偽造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及完稅證明。2025年1月,警方以涉嫌「詐騙罪」立案,至今案件仍在調查中。
日前,張先生向媒體披露了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華商報大風新聞的記者遂於5月6日以市民身份向廊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諮詢辦理二手房房產證事宜。當被問及為何會偽造的購房發票可以辦理房產證時,工作人員稱,票稅的真偽問題由稅務系統負責,「我們只看材料是否完整,只要材料齊了就能辦理房產證。」
陸媒記者隨後又聯繫了廊坊市經開區稅務局了解相關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稅務系統中查詢到該房屋為一手房,並於2017年繳納了契稅,無增值稅與個稅的繳納記錄。
然而,張先生的父親2017年購買別墅時辦理的房產證,在廊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檔案中卻存有二手房買賣合同;房屋增值稅普通發票(此票已被稅務系統證實為偽造);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房產分層分戶圖;以及稅收完稅證明(契稅)。並未出現該房屋的個稅票據。
對於這種情況,稅務局的工作人員解釋稱,資料顯示,當年交稅時,辦稅人提供了房屋的購買合同,其中有張先生父親及開發商的簽字,走的也是一手房的辦稅流程,因當年一手房和二手房所交的契稅同等,所以未發現異常。
由於出現了二手房按照一手房進行登記的情況,警方懷疑相關的購房合同可能也是偽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