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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名中國富人遭殃 美華人律師捲走5000萬美金

美國的投資移民,又傳來了暴雷的消息……

3月7日,據美國CBS新聞的報道,一位華人移民律師陳丹紅(Danhong"Jean" Chen)涉嫌簽證欺詐,逃亡後被吉爾吉斯當局逮捕,現已引渡回美國受審。

目前,陳丹紅被控14項聯邦重罪,涉案資金高達5200萬美元,欺騙了100多名投資人(其中大部分是中國投資人),法官裁定案件將於3月14日繼續審理。

作為一個行業16年的從業者,以及正在辦理EB-5的投資人,我了解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覺得很有必要跟大家講講這其中的風險,幫大家避避坑。

我打算從三個方面跟大家聊聊這件事:

1、發生了什麼事?哪些人受到了影響?

2、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的風險點有哪些?

3、投資人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項目?

發生了什麼事?

案件的主人公,是一位叫陳丹紅的華人律師,她1997年在美國波士頓大學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獲得律師執業資格,之後就進入了移民行業。

陳丹紅

2003年,她和前夫葉建雲(Jianyun"Tony" Ye)共同成立了一個律師事務所,開始涉足EB-5業務,主要服務華人社區,之後她還加入了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

根據媒體報道,陳丹紅被描述為「認真負責」「專業細緻」的律師,不少客戶都對其稱讚有加。

看上去,陳的履歷十分光鮮,客戶評價也很高,十分值得信任,然而,轉折點發生在2014年。

2014年,陳丹紅和葉建雲購買了金門區域中心(Golden State Regional Center)及其他實體,並在購買後立即將所有權轉移給了一名代持人,雖然這名代持人並不知情。

不僅如此,他們還向政府隱瞞了金門區域中心的真實所有權,然後利用這個區域中心為自己的客戶辦理EB-5投資移民手續,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實際上,項目是不存在的,現場一直是一片荒地,絲毫沒有動工的痕跡。

這件事直到2018年才被發現。

2018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她和葉建雲通過EB-5項目非法獲得超過1000萬美元的佣金,2019年,他們因涉嫌EB-5簽證欺詐被聯邦大陪審團起訴。

起訴書稱,她通過偽造文件,欺騙了100名EB-5申請人,涉及金額高達5200萬美元。

她的前夫葉建雲在2021年認罪,被判刑12個月,現已刑滿釋放,但陳丹紅卻不肯伏法,反而開啟了逃亡生涯。

最終,她在吉爾吉斯斯坦被抓捕,近期被引渡回美國,等待審判。

EB-5項目風險重重?

其實,陳丹紅所謂的通過合作的項目方幫客戶拿綠卡,就是一個騙局,她通過偽造簽名、提交虛假的EB-5申請文件,騙取客戶信任。實際上,項目就是她自己的,不僅賺取客戶的律師費,連投資移民的款項也全部侵吞。

而被騙的100多名投資人,不僅綠卡拿不到,大概率錢也拿不回來了,人財兩失。

從案件的已知信息中,我們可以知道,陳丹紅的案子至少有兩個嚴重的欺詐行為:

1、偽造文件。她有多次偽造簽名和文件經歷,無論是提交給區域中心的,還是展示給投資人的,基本上都是假的。

2、資金挪用。客戶用於申請EB-5簽證的投資款項並沒有投入項目中,而是被陳丹紅和其同夥挪用。

作為投資人,為了避免被坑,一方面我們肯定要提高自己辨別信息真偽的能力,但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從源頭上就減少欺詐案的發生呢?

項目頻繁暴雷,投資人失去信心,這自然不是美國移民局想看到的情況,事實上,移民局也在做出各種努力,保障投資人的權益。

所以,2022年5月,EB-5新政出台,不只是提高了投資金額——從50萬美元漲價到80萬美元,同時也對原先的項目漏洞進行了改革,通過加強監管、提高透明度和完善風險控制機制,顯著降低了欺詐風險。

第一,強化對區域中心和項目方的監管。

區域中心需通過更嚴格的資質審核,包括提交詳細的運營計劃、財務報告和合規記錄,並要求每年更新續期資質。未達標或未完成年度最低投資額、就業創造目標的區域中心將被取消資格。

移民局有權對區域中心進行現場檢查,核實項目進展與資金使用情況。

另外,還引入了獨立第三方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避免「自融」模式(即區域中心同時作為融資方和開發商)的資金濫用問題。

第二,設立了誠信基金與反欺詐措施。

EB-5投資人和區域中心共同出資成立誠信基金,用於支持國土安全部對項目的實地考察、財務審計和反欺詐調查。

同時,對欺詐行為實施更嚴厲的處罰,包括刑事指控和高額罰款,並明確區域中心及項目方需承擔連帶責任,形成法律威懾。

第三,項目預審批。

每個EB-5項目需在推廣前通過移民局的預審批,確保商業計劃、就業計算模型和資金結構符合要求,避免虛假包裝。

第四,保障投資人綠卡權益。

新增了祖父條款(Grandfathering),只要投資者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提交了移民申請,即使未來EB-5計劃因政策變化而暫停,這些申請仍將繼續按照提交時的法律和政策進行審理。

當下,EB-5新政項目的風險,要遠低於舊政項目。

但是,有一點大家不要忘記——EB-5投資在本質上屬於風險投資

美國移民局明確規定,EB-5投資必須處於風險之中,投資者面臨失去資金的可能性。

具體來說,EB-5投資者需要將資金投入商業項目,這些項目可能因市場波動、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導致失敗,從而使投資者無法收回本金或獲得預期回報。

選擇投資項目的技巧

儘管我們無法完全消除風險,但仍然可以儘可能降低風險。

目前新政下的EB-5有三種投資項目可選:

1、鄉村地區項目:20%的名額,約2000個簽證;

2、高失業率城市項目:10%的名額,約1000個簽證;

3、基礎設施項目:2%的名額,約200個簽證。

過去,中國申請人偏向於申請城市項目,因為這類項目的商業可行性高,資金風險更小,返還投資款更有保障。

但從去年開始,大家紛紛把目光轉向了鄉村項目。

有兩個原因,一是鄉村項目名額多,一年2000個配額,比城市項目高出一倍,加上城市項目已經積累了足夠多的申請人,一旦產生排期,城市項目的隊伍會比鄉村項目更長。

二是鄉村項目審批速度快。根據美國移民局的數據,截止到2024年7月5日,農村項目已遞交的案件中,有21%完成了審理;而城市項目已遞交案件,只有4%完成了審理,96%仍在等待審核中。

但相應的,鄉村項目的風險也更高。

那麼這兩者應該怎麼選呢?

其實大家投EB-5,無非就考慮兩件事:什麼時候能拿到綠卡?錢能不能回來?

所以我結合這兩個維度,分了四類情況,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是哪類,簡單對號入座一下。

1、綠卡不緊急,風險承受能力強

選擇範圍很廣,鄉村和城市都可以,只要項目靠譜,符合自己的投資偏好,都可以選擇。

2、綠卡緊急,風險承受能力強

優先選鄉村,沒有排期是最好的,最快1年就能把綠卡拿到了;有排期產生的話,鄉村項目名額多,隊伍前進得也會更快,所以看見合適的項目就快速決斷,早入場早拿綠卡。

3、綠卡不緊急,風險承受能力弱

優先選城市,城市項目的商業可行性更高,地產類項目出售或者出租產生收益後,返還本金的成功率也更高,資金安全有保障。

4、綠卡緊急,風險承受能力弱

我遇到的大部分客戶都屬於這類,要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話,範圍就小很多,關鍵是要優中選優,比如儘快投資已經通過移民局審理的城市項目,或者是選靠譜的地產商開發的鄉村項目。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高淨值移民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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