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氣候協定規定締約國每五年得更新減排計劃圖:翻攝自聯合國官網
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規定,締約國必須每五年更新一次「國家自主貢獻」(NDC)碳減排計劃。本期期限為2月中旬,但截至24日,195個締約國中只有16個在 NDC登記冊上公佈了更新的目標。超過90%的締約國逾期未繳。
《日經亞洲評論》(Nikkei Asia Review)報導,已經更新減排目標的國家包含美國、巴西、瑞士、英國、加拿大和日本,目前的目標是到2035會計年將排放量在2013會計年度的基礎上降低60%,到2040會計年度降低73%。
英國網站《碳簡報》(Carbon Brief)的分析顯示,沒有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的國家的排放量約佔全球排放量的80%。其中包括中國,2021年能源相關排放量佔比最大,為31.8%;歐盟,佔7.7%;另外,根據日本環境省的數據,印度的碳排放佔比為6.8%。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雖然在去年12月於前總統拜登(Joe Biden)任內已提交「國家自主貢獻預算」,期許到2035年將碳排放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61%至66%。但現任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已通知聯合國華盛頓退出《巴黎協定》的意圖,拜登政府的減排計劃可預期會被廢除。
至於歐盟,自去年六月歐洲議會選舉後,仍在就新的氣候目標進行談判。一些會員國正在敦促歐盟放寬他們認為過於嚴格的環境法規。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一月表示,歐盟必須對氣候政策採取「靈活務實」的態度。歐盟的總體重點正在從環境轉向提高工業競爭力。委員會於2024年2月提出,到2040年將碳排放比1990年的水平減少90%。
《巴黎協定》賦予各國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來設定自己的目標。對於錯過最後期限或未能實現目標的國家,不會施加任何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