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鮮軍官們在敬禮。/照片=勞動新聞·新聞1
據悉,朝鮮為樹立軍隊紀律下令軍檢察機構嚴格遵守軍法規定的處罰規定。
18日,DailyNK朝鮮內部部隊消息人士表示:「11日,就執行軍法和遵守處罰原則的問題,向各軍團檢察所下達了人民軍黨委員會的決定。」
朝鮮軍在各軍團和司令部設有軍檢察所。軍檢察官不僅調查和起訴違反軍法的行為,處罰逃兵和違反軍紀的行為,還根據需要跟軍團政治部和保衛部攜手管控政治思想。
據消息人士介紹,本月初,一些前沿軍團不斷出現軍檢察官提出過重的刑罰或重複懲罰,威脅進行處罰等事例。因此發生了一些軍人逃兵或選擇絕路的事件。
雖然軍法規定了處罰原則和程序,可是一些軍檢察官越線進行處罰,因此發生了嚴重紊亂軍紀的事件。為此人民軍黨委員會採取了管控軍檢察官的措施。
消息人士說:「此次人民軍黨委員會的決定重點要求軍團檢察所更加嚴格遵守軍法規定的處罰原則和程序。」「強調說要明確遵守原則,根據原則提出刑罰和進行處罰。」
也就是說,要根據軍法提出刑罰,嚴格遵守警告、嚴重警告、無償勞動、勞動教養、降職、解職、撤職、刑事處罰等處罰程序,維持和實現軍法的客觀性和一貫性。
人民軍黨委員會還表示,對同一罪行進行雙重處罰或超越法律規定的刑期的行為是「危險的處罰方式」,要求禁止這種行為。
也就是說,要求軍檢察所檢察官們根除酌情量刑和亂用職權等錯誤的慣例。
人民軍黨委員會還指出了在過去的十年裏沒有具體化戰時軍法處罰附則的問題。
消息人士說:「就戰時逃兵、不服從命令、貪污軍需品、丟失武器和戰鬥技術器材等的處罰條例和處罰標準,人民軍黨委員會要求軍檢察所提交更加嚴格的條例和標準建議。」「部隊內部認為此次措施是為了應對戰爭修改軍法的一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