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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蹊|山西的「撬門開燈」,究竟照亮了誰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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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六的深夜,山西大同零下15度的寒風裏,一位父親正在給剛出生的孩子輕聲哄睡。

手機突然震動,電話那頭傳來冷硬的命令:

"立刻去店裏開燈!否則公安撬門。"

這通電話,像一記響亮的耳光,打碎了節日應有的溫情脈脈。

監控視頻記錄着荒誕一幕:

身着"平城綜合執法"制服的身影,手持電筒如臨大敵,剪斷兩道門鎖闖入商鋪。

他們的目標不是緝拿要犯,而是尋找商鋪電燈的開關。

而這一幕,就發生在全國上下倡導"放管服"改革的第九個年頭,發生在中央三令五申"杜絕層層加碼"的當下。

01

2月4日,山西大同鼓樓東街商戶岳老闆,向記者訴說了自己鬧心事。

一周前,大同平城區古城街道辦鼓樓社區向下面的商戶發了通知:

要求從除夕到正月十五的17天內,商鋪屋內屋外應該亮燈。

17天,天天晚上亮燈。

「我一個月電費是3000塊錢左右,一度電一塊錢!」

算下來,連續17天12小時照明,就要多掏不少電費。

電費誰給?不知道。

有沒有收益,沒說明。

但商戶們很配合,大部分都照做了。

只有岳老闆「沒有配合到位」。

2月3日,大年初六,晚上10點,他已經關燈歇業了,臨走之前,他開了店外的招牌燈和門外的燈。但順手把店裏面的燈關了。

可沒想到,就是這個疏忽,讓他經歷了難忘的一晚。

晚上11點多,正是睡覺的時候,他被當地的物業城管打電話,讓讓去店裏開燈。

岳老闆說過不去了,因為他兒子剛出生,還沒滿月,自己都已經哄着孩子睡覺了:

「我解釋說,我已經閉店了,沒人了。對方說,不營業了也得開燈,必須得全開。我說這是啥邏輯?我閉店了還要開燈嗎?」

「對方態度很強硬,我有電話錄音,讓我必須過去把燈打開,要是不開燈,他們就找公安把門撬開。我說這不對吧,執法也不能這麼執法吧?」

電話錄音中,對方毫不退讓:

「你給我發個信息,說你同意。你意思就不配合?你人在哪呢?你不犯法,那行吧,那就這樣吧,我給你錄着,你再說一遍,我告訴你,人可以走,燈得留,這是全市統一規定。」

"當"倡議"異化為"命令",當"服務"蛻變為"執法",我看到的不是萬家燈火,而是權力越界的探照燈。

02

岳老闆被這盞燈刺的晃眼,他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通過店內監控看到,電話後沒過10分鐘,自己的地安門店門撬開了,然後有人把店裏所有的燈都打開了。

「上門的是城管和消防,視頻里穿制服的是城管,但我都不認識。」

而後,岳老闆還發現自己店裏的門和鎖都已經損壞。

大門上的鎖被剪斷,第二道門的地鎖也損壞,門板已經撬得變形,關都不上。

岳先生對記者感嘆:

「我們這裏向來都是一刀切,年前所有街道的廣告牌子,不管你花了多錢,沒人通知,直接駕着吊車,連夜都拆除了。我光是廣告燈箱就投入2萬多元,也是才換新的,也就半年左右。我去問,人家說統一都砸爛了。」

「我們當地宣傳說配合開燈的商戶達到97%,我們不配合的3%就活該被撬門嗎?」

《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實施行政強制執行。

況且,撬門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二百四十五條非法侵入住宅罪。

但弔詭的是,當岳老闆報警時,派出所竟以"管不了"推諉,後來他又打了12345投訴,但:

「到現在沒有任何單位部門給我解釋說明情況。」

價值數萬的燈箱在吊車鐵臂下化為齏粉,商戶的質問換回"統一規定"四個字。

基層治理的法治底線,在"統一規定"面前脆弱得如同被剪斷的門鎖。

「聯合行動」的盡頭,竟然是是法治讓位於行政命令。

03

亮化工程,亮的是城市的形象。

開燈,開的是城市的面子。

但真正的古城韻味從來不在通宵達旦的燈光里。

平遙古城夜晚的朦朧燈火,麗江四方街的燭影搖紅,這些世界文化遺產的夜晚,恰恰因其節制而動人。

當我們的城市管理者用強光塗抹夜色時,是否想過:

燈火輝煌下的千店一面,不正是對歷史文化最大的背叛?

沒有搜查令,就撬開商戶的門鎖。

沒有執法權,就強行入戶開燈。

甚至,在中國沒有一個法條規定商戶必須晚上開燈的情況下,他們僅僅憑藉一個社區公章的「倡議書」,就把商戶們管得踏踏實實。

當權力之手可以隨意伸向百姓的門鎖,再璀璨的燈光也照不亮民生的希望。

某餐飲協會統計,過度亮化使中小商戶運營成本平均增加8%。

而在大同的這個社區,商戶們不僅要承受經濟壓力,更要面對"隨時可能被破門而入"的心理恐懼——

這種恐懼對營商環境的傷害,遠甚於電費賬單。

當千年古城淪為燈光秀背景板,我們失去的何止是電費?

深夜11點被撬開的商鋪大門,照出的是某些地方治理能力的"燈下黑"。

城市亮化,有着太多的途徑。

廣東某古鎮,政府購買服務安裝智能控制系統,商戶只需繳納基礎電費,既能保證景觀效果,又不增加經營負擔。

2022年,浙江推行的"綜合查一次"制度,杜絕了多頭檢查。

深圳還在2023年出台了《行政合規指引清單》,將"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經營"寫入紅頭文件。

這些改革的核心邏輯,就是把"權力清單"變成"責任清單",將"管理思維"轉化為"服務思維"。

成都錦里的經驗表明,適度燈光+文化創意+商戶自治,才能營造真正有生命力的夜間經濟。

真正的城市之光,不在徹夜通明的商鋪里,而在法治的陽光下,在權力的謙抑里,在管理者對民眾最基本的敬畏中。

當一座古城需要依靠撬門開燈來營造盛世圖景時,每個公民都有責任追問:

這樣的"亮化",究竟照亮了誰的面子,又遮蔽了誰的明天?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閱後即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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