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存照 > 正文

盧躍剛:《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序章軟禁至死

作者:

毛某走嘴,漏出了中南海新主人的某種心態。言下之意,你趙家知足吧。這番話引起了趙家的憤怒。即便如此,趙家採取務實的態度,妥協方案是不寫生平,只寫履歷,1987年至1989年擔任總書記止,不再堅持寫總書記下台後十五年。這個方案被中辦拒絕。

第七次談判破裂後,趙家堅持要求:第一,追悼會必須有趙的生平介紹;第二,對喪事的形式和恰當的評價要事先了解;第三,要和更高級別的領導談,重複談就沒有必要了。

談判陷入僵局。前一段談判,都是在富強胡同六號。第八次談判在中南海,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常務副主任兼胡錦濤辦公室主任令計劃主持。令給王志華的印象是,「很年輕,四十來歲,人顯得很精幹,談話用詞準確,思路清晰」。

令與王志華有一段涉及歷史評價和喪事技術問題的對話頗有玄機。令說:「紫陽同志去世已經八天了,現在送別儀式還沒能舉行,很多事定不下來,我們就不能給中央報告。再拖下去,我們的壓力很大,你們的壓力也很大。」王志華回應說:「我們沒覺得什麼壓力。」令說:「坦率地說,我們有個不可逾越的問題,即十三屆四中全會決議,不管是生平、簡歷還是其他方式,這都是不可繞過的。」王說:「我們知道這是個難點,也設想過通過迂迴的辦法來解決,比如只寫個簡歷,哪年到哪年幹什麼,最後說道從1987年到1989年擔任總書記就完了。大家都不說功過是非。」令說:「這不可能。簡歷、生平都不搞了。要用發新聞稿的方式,對紫陽同志一生的工作,包括改革開放前期的貢獻給予一定的肯定。但是新聞稿也要說四中全會的結論,因為這個結論是中央全會做的,不提這個結論,沒有辦法向全黨交代。」

對此,王代表趙家屬闡述了三點意見:第一,「對『六四』,老人至病逝都沒有同意對他的處理結論,他多次向中央申訴。我們子女也和老人的看法一樣,我們相信歷史一定會對『六四』有一個公正的結論。第二,十五年的問題。老人多次說過,對不同意見的人,或者你們說的犯錯誤的人採取軟禁的方法,監視居住的方法,開了個很壞的先例!黨的紀律處分里有軟禁嗎?而且是軟禁終身!對這件事是不是應該有個說法?第三,黨組織給一個老黨員辦喪事,沒有生平,甚至簡歷都沒有,這在黨的歷史上也是史無前例的。這種做法會帶來什麼反應?」

令靜聽,不插話,不反駁,不表態,聽完了,仍堅持以新聞稿代替生平、簡歷的意見。令說,新聞稿「相信你們看了會比較滿意的」,暗示關於趙的評價會有超出趙家預期的正面內容。令反覆強調:「生平、簡歷和新聞稿是不一樣的,你們聽明白沒有?志華,你聽明白沒有?二軍,你聽明白沒有?」王志華、趙二軍當然聽明白了。令是說,生平、簡歷和新華社新聞稿,是兩個責任主體,同時還暗含着他是他,我是我的意思。

「他」應指江澤民和江時期。「我」應是胡錦濤。強調胡忌憚江,胡與江有區別。所謂繞不過「六四」,是繞不過江。處理趙的喪事,江、胡一定有言在先,定了底線,具體操辦人是動了一番腦筋的,已經把自由裁量權發揮到了極致,希望得到體諒。談判晚上八點過開始,持續到了十一點。

令也點到了趙家的痛穴。趙去世,八天不出喪,趙子女面臨倫理、道德壓力。第二天,1月25日,趙家家庭會,王志華、趙二軍傳達了昨晚的談判情況。王志華說:「我的感覺是,他們的話已經說到家了,他們也在盡最大的努力做他們所能做的,就是改成新聞稿,不管這是不是他們的意願。還有消息說,兩個星期前,就是老人去世前幾天,江澤民專門找胡錦濤,說『六四』結論絕不能變。我們希望拿到評價,但拿到的評價我們也不會同意,現在不作生平也好。而如果繼續下去,我們必須承受老人要在醫院待很久很久這樣一個現實。那是我們的父親,這樣對待他,我心裏確實很難受。」

事實上,一些老人如原國務院秘書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副組長杜星垣也托人帶話給趙家子女,希望他們妥協。杜星垣說:「他們幾個孩子是在和一個政權鬥爭,鬥不過的!」

大家一致同意了王志華的意見。王隨即約見毛某,說,家屬原則同意在適當的時間舉辦送別儀式。王交給毛某一個聲明。全文如下:

中辦領導同志:

一、對於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做出的對父親所犯錯誤的結論及處理意見,父親是不同意的,一直到病逝,他的立場也沒有改變。我們也認為上述結論及處理意見是錯誤的,是應該糾正的。我們相信歷史對「六四」事件會有正確的結論。

二、1989年5月下旬以來,組織上採取種種措施限制父親的自由,他以各種方式表達對這種做法的不滿。在2004年8月21日最後一次約見中辦負責人時,他說:「對一個有不同意見的人,或者說犯了錯誤的人限制自由,監視居住是不應該的。終身監禁更是我們黨的歷史上不光彩的一頁。」我們認為,對一個老黨員,七、八十歲的老人進行長達十五年的軟禁,是不符合黨紀國法的。希望組織上給予明確的說法。

三、在中國產黨的歷史上,由黨組織辦理的老黨員、老同志的治喪工作,不發生平、甚至沒有簡歷,是史無前例的,我們認為這是不正常的,也是不應該的。這樣做的結果對家屬和關心父親的人是不公平的。我們相信父親的一生一定能得到公正的評價。這個評價是客觀存在於歷史與人民心中的。

四、父親病逝已近十天,就上述問題我們一直以積極態度同組織溝通,我們仍然堅持我們的意見。但是基於希望父親儘快安息的感情,我們同意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辦理火化及送別儀式。我們希望有一個平和寬鬆的氣氛送走我們永遠懷念的父親。我們要求能為過去的十五年間父親希望見到的人以及希望見到父親的人提供最後一次見面的機會,這是符合人性、人道、人情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客來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5/0130/2167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