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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蝸藤:川普「親中」還是「抗中」 第一塊試金石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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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東時間1月18日晚上十一點左右,TikTok發出公告,在美國下網。這是美國歷史性的一天。拜登總統在任期最後一刻,終於實現這個在過去五六年一直努力的事。

早前,Tiktok就「不賣就禁」的法律,以「違反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的理由終極上訴,試圖在美國最高法院挽回被禁的命運。由於限期在即,為了保障Tiktok的權利,最高法院特事特辦,1月10日從速聽審。然後趕在1月19日「大限」之前,在1月17日作出判決,時間只有短短一周。

最高法院以不記名裁決(Per Curiam)的方式,裁定「不賣就禁」不違反言論自由的原則。至此,Tiktok已經走完了所有可能的法律路徑。如果堅持不賣,就只有退出美國市場。

最高法院的裁決有理有據。值得指出的是,不記名裁決並非最常見的裁決方式,它通常是較為簡短的(比如這份裁決書「只有」27頁),不太長篇大論,這也通常意味着爭議不大。儘管不記名裁決不一定意味着大法官完全一致,但分歧通常是相當小的。這次裁決書中附加了保守派法官Gorsuch和自由派法官Sotomayor的同意意見,沒有法官附上反對意見。這更加說排名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大法官在這個案件上意見完全一致。可以推測,實際上法官是9:0贊同裁決。

在這個涉及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的案件中,兩方面的法官能這樣高度一致,這麼誇張的比例,在近年的焦點裁決中是極為罕見的。因為大家都太習慣了,保守派法官和自由派法官各執己見,以陣營分界的例子。

資料圖圖源:彭博社

Tiktok的上訴理由,以「妨礙言論自由」為論據,根本不成立。判決的理由綜合起來,主要有四個。

第一,法令並無規管言論。

政府從未要求任何「內容創作者」(即網紅)說什麼或不說什麼。即便對Tiktok,政府也沒有要求它「推薦某種言論」和「禁止某種言論」。

第二,Tiktok本身有很多替代品。眾多的網紅製作的視頻,在各個平台上都放一個copy。沒有這個平台,他們轉去第二個,根本沒有妨礙言論自由。對Tiktok而言,法令並非硬性禁止,而是「不賣即禁」,這保障了「不禁」的選項,滿足了「言論自由」的要求。

第三,政府立法的出發點不是「打壓言論」,而是對抗「敵對國家政府的干預」,特別是大量收集個人信息。Tiktok爭論:中國政府「不太可能」「強迫」Tiktok交出數據作情報之用,因為中國政府有更多有效的方式去獲得這些信息。但法院指出,即便中國「尚未」對Tiktok作出這種要求,但Tiktok並未提供足夠的理由,論證中國不會那麼做,以及中國政府一旦這樣做,Tiktok有能力去說不。

筆者以前也論述過,Tiktok雖然在美國成立全資子公司,把美國用戶數據設立在美國本土的數據中心,還使用了美國公司Oracle的託管服務,但這仍然無法令美國政府放心。對比一下,美國蘋果公司在中國的做法,蘋果公司是全權委託「中國全資公司」雲上貴州(中國政府控制),託管和運營其在中國的數據。參照中國的做法,Tiktok應該把數據儲存和運營,完全交託給一間美國公司,而不是自己的全資子公司。

第四,政府的另外一個出發點,是不能被「敵對國家」用推薦算法,在美國廣泛應用的平台,用「隱蔽的方式」去控制美國的言論,變成推廣敵對輿論的工具。

筆者強調,Tiktok的最最重點不是中國控制的公司,而是「天下獨步」的內容推送法。2020年,中國更新《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把內容推送算法,加入到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的名單中,屬於中國「高科技」。中國輿論也多次指出,Tiktok的推送算法是獨門秘笈。

就在這次禁止Tiktok的拉鋸中,Tiktok公司就把Tiktok作為政治宣傳的工具。Tiktok讓所有用戶一打開App的時候就先看到廣告,鼓動用戶向國會議員打電話,發電郵,要求議員們不支持法案。最令人震驚的,就是在這些廣告中,Tiktok還能根據用戶地址(用戶信息),把用戶所在地的議員的電話放在廣告上,還設立了連結,讓用戶只要點擊,就能直撥議員電話。通過這種手段,鼓動用戶「打爆電話」,反對「不賣即禁」。

Tiktok這樣做,完全是「自殺」行為,因為這就是Tiktok自己送上的最好例子:如何利用美國用戶的個人私隱,進行政治鼓動,去達成自己的目的。可以說,Tiktok的自大和傲慢,葬送了自己。

這裏多說兩句。法庭判決主要是針對Tiktok提出的論點。實際上,除了以上所說的:1)數據安全、2)言論控制之外,Tiktok被禁最少還有兩個理由。

3)對青少年的毒害。身為家長,筆者最看重的是這個。

短視頻上癮(short-video addiction),這已是一個有科學研究依據的結論。這有大量的研究和分析,隨便一搜就有很多。

比如,根據中國科學家的研究「短視頻成癮對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和積極的學習心理產生負面影響。」

比如,根據中國科學家另一份研究,大學生使用短視頻,「短視訊成癮不僅直接影響學業,也透過注意力控制,間接影響學業」。

根據最新研究還指出,短視頻不但能令青少年上癮,還能進一步導致「腦部發育異常」。

簡而言之,短視頻本身就「精神鴉片」。越能令人上癮的短視頻應用,其「毒性」也就更大。毫無疑問,短視頻市場的霸主,通過獨門算法的內容推送,令青少年停留時間最長的Tiktok,就是提煉過的「精神海洛英」。

這種「精神海洛英」對每個人都如是,但對青少年的危害更大得無邊。

4)產業競爭的對等原則。

中國自己搞「局域網」,封殺所有的外國互聯網社交媒體(和大量互聯網公司),用以養肥中國的互聯網高科技產業。中國互聯網公司能有這麼大的規模,這種對本土市場和本土企業的保護政策,是關鍵中的關鍵。

從產業競爭角度,中國能封殺美國的應用,那麼,美國封殺中國的應用,也不過是「剛好而已」。

在最高法院判決之後,Tiktok在法律上已全敗,接下來就是看如何收尾。

法令規定,如果在賣盤方面有重要進展,總統可以給予90天的緩衝期。但是在這270天內,Tiktok根本沒有想遵守法律,而是一直要打官司,白白虛耗了時間。所以,至今在賣盤方面毫無進展。拜登當然也不可能違反法律,給90天的緩衝期。

有人估計,最高法院在裁決時,即便會判Tiktok輸,但仍有可能給予緩衝期,讓Tiktok放盤。此外,還有參議員要求拜登給予Tiktok90天的寬限期,以免在拜登執政最後一天封殺Tiktok,理由是,即便最高法院判決「不賣即封不違憲」,Tiktok也沒有足夠時間放盤。

筆者一早就認為這不可能。理由很簡單,要打官司而不是找賣家,這全部都是Tiktok自己的選擇。Tiktok本來就是要冒風險的。誰叫它堅持訴訟,不肯積極去放盤呢?果然,最高法院連提都沒有提。拜登也當然沒有延長限期。

拜登政府說在任期最後一天,政府不會執法。這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拜登政府根本什麼都不需要做。如果到了1月19日,Tiktok不停止運作就違法。至於應用商店、互聯網提供商等,如果繼續提供Tiktok下載或Tiktok的流量,也可能面對法律責任。

Tiktok在1月18日發出聲明「說如果拜登不提供保證和澄清(即相關公司沒有法律責任),Tiktok就會在19日拉黑」。Tiktok這樣做,或許是向拜登政府施加壓力。其實,法律寫得很清楚,Tiktok必須停止運作,根本無需澄清。至於當天是否執法,如何執法,和Tiktok等公司是否違法,沒有任何關係。

因此,拜登什麼都不做,就已經足夠了。果然,最後Tiktok自動當機。Tiktok肯守法,這當然值得讚揚。

現在,Tiktok把最後的希望寄托在川普上。

在競選時,川普就已經在Tiktok的問題上逆轉了自己以前「禁止Tiktok」的立場。最近還屢次放出風聲,說上任後要給Tiktok暫緩期。川普勝選後,Tiktok的CEO周受資更全面走「川普路線」,親到海湖山莊拜訪川普,川普也邀請其出席自己的上任典禮。還有傳,川普的「第一兄弟」馬斯克希望買Tiktok。Tiktok法令生效後,川普再說自己「非常可能」給Tiktok90天的緩衝期。

然而根據法律,總統固然可以延長(extension)90天,但這必須是在賣盤有重大進展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必須在禁令生效之前就要給延長,才叫extension。但現在,不但賣盤毫無進展,而且禁令已經生效。不知道川普無論用什麼法律去放生TikTok,肯定都會帶來法律爭議。

而且,如果川普只是想要Tiktok賣盤而不是禁,那麼也根本沒有必要給Tiktok「90天」。Tiktok即便下線了,也還是可以賣的,而且拖得越長,Tiktok的賣價就會越低。這樣Tiktok才有動機和刺激,趕快去賣掉。當然,如果川普一心要幫Tiktok,就另當別論了。

川普是否放生Tiktok,成為川普上任後是「親中」還是「抗中」的第一塊試金石。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風傳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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