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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尚嘉:市場經濟下國家立場的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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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秘密一部瑞士金融史》是作者2023年寫的,所以我在2024年讀,就能讀到直到去年的世界形勢對瑞士甚至全球金融的影響,頗有裨益。但是據作者在序言中說,本書是受一些大陸人士所邀寫的。那就難免會受無法擺脫的大陸立場框框的制約,起碼得有傾向大陸的立場。

本書作者讓=維塔*馮*穆拉爾特是瑞士古老的金融銀行業穆拉爾特家族的一員。

通常認為現代資本主義現代金融的興起,與新教的出現分不開。可是本書舉例,"1387年,日內瓦主教阿德馬爾*法布里以宗教領袖而非執政者的身份,做出了一個革命性的決定,頒佈了一項'訓諭',即'日內瓦特許經營令',其中明確規定在日內瓦只要計息貸款的利息是適度的,就應獲得許可。現在歷史學家將這項'訓諭'視作第一部日內瓦憲法。……加爾文是在1541年才來到日內瓦。"(第18頁)

自己的失敗就是美國國家是打擊?

看本書最彆扭的是,它在敘述瑞士金融史時,作者一直在指責美國。說美國從二戰勝利之後到現在一直處心積慮打擊瑞士銀行業,削弱瑞士銀行業,剝奪瑞士作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

然而無論在本書中還是在實踐中,我都沒有看到美國誰在打擊瑞士銀行業。是美國政府嗎?或者美國國會、美國法院?美國政府與法院對瑞士銀行和瑞信銀行有過巨額罰款,可那是它們觸犯了美國的法律和國際商法,美國並沒有出台專門對付瑞士銀行業的法律和規則。

沒有法律,那麼在美國是不可能上下全體來對付一個國家,更不可能對付一個企業。對付瑞銀和瑞信的、與之激烈競爭的有美國銀行,甚至他們也可能設局讓瑞銀或瑞信入套,但那是正常的商業競爭。瑞銀和瑞信也常常這樣對付別的競爭者的。在美國當局對瑞銀或瑞信巨額罰款,同樣對高盛、摩根史丹利等瑞銀瑞信的美資競爭對手罰款。在受美國當局罰款的同時,依舊還有許多美國的客戶在與瑞銀或瑞信做生意。

這是談不上美國蓄意打擊瑞士銀行業的。

瑞銀和瑞信現在已經是全球化的銀行了、它們的業務有相當大部分在美國,而且它們的高管乃至掌門人——董事長或CEO不一定是瑞士人。

本書指責那些不是瑞士人的高管缺少瑞士古老金融業的謹慎保守的傳統精神。這倒是對的。

可問題在於瑞銀或瑞信本身沒有固守傳統的瑞士金融業謹慎保守的經營理念。戰後,尤其是最近三十多年中,金融業銀行業中投行興起,業績大利潤高,不是傳統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相比的。瑞銀瑞信同樣追求高業績高利潤,瑞銀瑞信的歷任高管(不管是非瑞士人還是瑞士人)也基本將重點放在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行業務,追求成為世界前列的銀行。的確他們也做到了。

現在看瑞銀和瑞信受到的幾次重創(弄到去年瑞信被瑞銀收購,只有瑞銀集團了),都是瑞銀瑞信過分冒險而遭到在投行業常有的高風險打擊。這在投行行業里也是常有的,談不上遭到美國的打擊。如果說這是打擊,那是無稽之談!

反過來的證明倒是有的,荷蘭的光刻機製造水平遠在美國之上;日本曾經是美國的敵人、現在仍在美國的勢力範圍之內,可日本眾多的精密儀器製造均在美國之上……,這樣的例子很多。只要按照市場規則,只要不威脅到美國的安全,美國會有企業作為你的競爭對手,也會有個別人反對你,但不會有美國作為國家整體來反對你。

在沒有具體證據下,作者說了美國打擊世界金融重鎮的瑞士銀行業,還提醒大陸,防止來自美國的打擊。這不僅令人啞然失笑,而且不得不讓人覺得,作者在本書前言中所說他是應中國方面所邀寫了本書,這裏面的奧秘。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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