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銘通常是刻在墓碑上一段紀念死者的文字,可能是關於死者的某些事實或曾說過的話,這在東西方的習俗中都存在。然而,儘管大多數墓志銘都比較嚴肅或哀傷,但有些西方人會選用令人捧腹的墓志銘,將幽默感遺留後世,其中不乏名人,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格里芬(Merv Griffin)──這名美國電視節目主持人暨媒體大亨於2007年過世,此後長眠於加州洛杉磯的皮爾斯兄弟西木村紀念公園和墓園(Pierce Brothers Westwood Village Memorial Park & Mortuary)。
格里芬藉由墓志銘留下了一個關於他過世的幽默訊息。他的墓志銘寫道:「在這個訊息之後,我不會馬上回來。」(點擊這裏可以看照片)
(2)米利根(Spike Milligan)──這名英國和愛爾蘭的喜劇演員在2002年過世。他的墓志銘以愛爾蘭語寫道:「我跟你說過,我病了。」
(3)伊斯特(John Yeast)──他的墓碑上寫着:「伊斯特長眠於此。請恕我無法起身。」(點擊這裏可以看照片)
(4)無名氏(John Doe)──他的墓碑上刻了豎起大拇指的圖案(類似臉書上按贊的圖案),旁邊還有數字13,749。而其墓志銘寫道:「他獲得很多贊。」
這雖然是個藝術家的創作,但幽默感表露無遺,也凸顯出社交媒體對人們造成的深遠影響。
(5)柴契爾(Frances Eileen Thatcher)──她的墓志銘寫道:「XXX,這裏真暗。」
(6)阿比(Edward Paul Abbey)──這名美國作家在1989年過世,他在生前曾出版過19本書。儘管他是個多產的作家,但他的墓志銘卻寫着:「不予置評(No comment)。」
(7)馬尼爾(Barbara Sue Manire)──在她於2005年過世後,她的墓志銘只寫着:「過期了(expir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