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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貪官可能是唯一沒欠新疆血債的兵團一把手

—夜話中南海:大貪官韓勇可能是唯一不欠新疆少數民族血債的兵團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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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的12月12日,新華社發佈了前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韓勇受賄案被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消息。南寧市檢察院指控他1993年至2023年的30年時間裏,先後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1億餘元。

這個韓勇是吉林九台人,父親是當地縣委機關的一個科級幹部,18歲時被父親安排在離縣城最近的葦子溝公社插隊。

不知道是因為當時的韓勇確實是「積極要求進步」還是他在縣城當官的父親運作的結果,反正是韓勇插隊不到兩年就被發展為中共黨員,並很快當上了大隊長和黨支部書記。「村官」當了不足一年,韓勇就被縣教育局指定佔用分配給葦子溝公社的吉林大學工農兵學員名額,於1977年3月入校。

這裏特別說明一下,凡是1977年入學的「大學生」,仍然還都是工農兵學員。恢復高考後的首屆大學生雖然稱之為77級,但事實上都是78年春入學的。

韓勇從1977年3月進入吉林大學法律繫到1980年1月結業,在校時間滿打滿算只有兩年零10個月。

可別小看了這個吉林大學,從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開始,陸續從這裏走出來的中共省部級以上高官多得令中國人民大學歷屆畢業生們嫉妒萬分。

先說從吉林大學出來的副國級中央領導人,他們是: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劉奇葆,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前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十九、二十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四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鴻忠,前中央書記處書記兼統戰部長、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杜青林,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王家瑞,先後擔任過國務院副秘書長、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主持常務工作,正部長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員會秘書長等職務的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汪永清。

再說韓勇吉林大學法律系的同窗。除了前面說過的張軍和汪永清,還有前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明顯、孫謙,以及前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等。

這個奚曉明已經於2017年2月被判處無期徒刑。此前主持對他先進行黨內紀律審查調查的就是時任中紀委副書記張軍。

另外,陸續從吉林大學走出來的中共正、副省部級高官還有:現任中紀委副書記喻紅秋,先後擔任過吉林和山西省委書記的王儒林,前安徽省委書記張寶順,前安徽省委書記李錦斌,前安徽省省長、國家計生委主任李斌,前中國文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正部長級)趙實,現四川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田向利,前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書記處書記(正部長級)鄧凱,前中央紀委常委、吉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現第十四屆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崔少鵬,前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戴均良,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林念修,中部戰區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劉濱,以及前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胡懷邦。

這位胡懷邦因犯受賄罪已經於2021年1日獲判無期徒刑。本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此時的張軍是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孫謙是副檢察長。吉林大學法律系裏有傳聞說此二人中的一個在向河北省承德市檢察院交辦胡懷邦案時,讓該院檢察長提醒胡懷邦最好當庭就表示服判,不上訴,「爭取個好態度,以利日後減刑」。

回過頭來續說韓勇本人。

此公在吉林大學法律系花了兩年零10個月的時間換了一張大學「普通班」結業證書後進入吉林省檢察院,從書記員逐步晉升,17年內累遷至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其中,1992年12月至1996年1月間的職務是吉林松原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檢方指控其涉嫌受賄,正是始於此任上。然後就是從吉林省檢察系統轉崗至紀檢監察系統,升任吉林省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廳長,晉升正廳級。

2004年7月,韓勇首次跨省份履新,升任新疆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躋身副省級。

2010年12月,時任新疆自治區黨委一把手張春賢向中組部提議獲批,韓勇被升任自治區委副書記。

張春賢是2010年4月接替了王樂泉的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和新疆兵團第一政治委員職務。此時的韓勇是已經在位6年時間的自治區黨委常委兼組織部長。

升任自治區委副書記後,張春賢還讓韓勇繼續兼任了3年時間的組織部長,期間韓勇在十八大上「當選」了中央候補委員。

2013年韓勇改兼省委黨校校長,同時奉命把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長的兼職讓給由中央組織部「空降」的馬學軍。

2015年4月,韓勇被安排接替另一位時任新疆黨委副書記車俊當時兼任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和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終於熬成了正部長級。

1956年月出生的韓勇到2015年已經是59歲,如果再不被提拔至正省部級,就只能在副省部級崗位上坐等退休。此時的張春賢已經是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兼任新疆自治區委書記及新疆兵團第一政委,在中組部那裏的話語權自然是上了一個檔次。所以在韓勇的這個年齡當口給他一個正省部級的位置,應該是張春賢對數年來輔佐自己有功的韓勇的政治犒賞。

如果對照韓勇的被起訴書內容和在他中共各級官場上的履歷就會發現,他從1993年升任吉林省松原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至擔任陝西省政協主席期間,只在一個職務上沒有接受過賄賂,那就是他在擔任整個官場生涯中的唯一一個正省部級實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兼新建集團董事長期間。箇中原因就是他僅在這個崗位上坐了不足8個月的時間,就被中組部安排到陝西省等待「當選」該省政協主席。期間即使動過以權謀私的念頭,也來不及實施。而被韓勇接替陝西政協主席職務的馬中平說起來也算是他的吉林大學校友,曾經拿到過該校的在職碩士文憑。

熟悉中共組織運作的人都知道,自從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被升格為政治局委員兼任之後,中共中央就會在每屆全國黨代會上給新疆自治區分配3個中央委員名額,具體落實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政府主席和兵團黨委書記頭上。

2010年8月開始出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兼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以下簡稱「兵團一把手「),同時也還兼任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的車俊,是在2012年10月「當選」十八屆中央委員。

2016年2月至2020年4月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兵團一把手的孫金龍是在2017年10月被安排為十九屆中央委員。

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兵團一把手的王君正,因為在這個職務上的上任和離任時間都是在兩次全國黨代會之間,所以他日後「當選」二十屆中央委員是以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身份。

而2021年10月至今年6月間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兵團一把手的李邑飛,則是於2022年10月「當選」二十屆中央委員。

顯然,當初張春賢於2015年4月安排韓勇由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改任兵團黨委一把手的幕後考量,應該也是讓他在此職務上等待在2017年10月召開的十九大「當選」中央委員。可惜事與願違!箇中原因應該是當時在新疆自治區委和兵團機關里盛傳的車俊以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身份向上反映了韓勇到兵團工作後不把反恐當「主業」。

韓勇是今年四月被中紀委宣佈開除黨籍、公職的。中紀委的通報中說他「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不敢擔當鬥爭,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以及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請注意這其中非常特別的一句「政治意識淡漠,不敢擔當鬥爭」。當時的牆內觀察者網就特別以《不敢擔當鬥爭,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被開除黨籍》為題報導之。財新同樣內容的報導文章則是以《陝西政協原主席韓勇被開除黨籍官方通報首現「不敢擔當鬥爭」》為題。

那麼,這個政治意識淡漠和不敢擔當鬥爭,應該就是指他韓勇上任新疆兵團一把手職務後在「反恐」問題上「無所所為」。

筆者觀察到,2015年4月車俊把兵團黨委書記和政委職務交給韓勇後,中央卻是讓車俊繼續兼任新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另外就是車俊不再擔任兵團黨委書記和政委職務後,依慣例都是要由兵團政委兼任的兵團軍事部第一政治委員的職務卻意外空缺。而韓勇之後的兵團一把手則是上任的同時就被任命為兵團軍事部第一政委。

眾所周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一個「準軍事實體」,,沿用兵團、師、團、連等軍隊建制和司令員、師長、團長、連長等軍隊職務稱謂。但這部分「官」和他們手下的「兵」們並非現役軍人。而兵團內部的現役軍人,全部統編在兵團軍事部。

在中共軍隊編制中,新疆軍區是個特殊的存在。他是唯一的副(大軍區)戰區級的省級軍區,下轄機構不但包括了正師級的烏魯木齊警備區和克拉瑪依、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博爾塔拉、昌吉、吐魯番8個軍分區,另還轄有一個副軍級的南疆軍區和一個同樣是副軍級的兵團軍事部。而這個兵團軍事部則轄屬着直屬人武部和各局各師的人武部。另外,兵團里的一個人員規模遠大於正規軍師級建制的預備役師,是接受兵團軍事部和南疆軍區雙重領導。

而近些年來的南疆地區「反恐「,全部都是由兵團軍事部和武警新疆兵團總隊以及南疆軍區執行。而兵團下轄的好幾個師除了經營工業或農業等主業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副業」就是建設和管理自己領地內的「再教育營」。「營地」里武裝值勤任務是由駐地武警部隊承擔,管理人員和「教員」大部分是兵團預備役師各團里派出的漢族轉業幹部,也有少數維奸。

如此說來,首先是因為在位時間太短,其次是因為上任之始即被車俊向中央新疆問題協調小組密報「不抓反恐」,所以這個韓勇應該是自中共政權在新疆發動「反恐」以來唯一的一個沒有欠下新疆少數民族血債的兵團一把手。

我們知道,自韓勇被免去兵團一把手職務後,習近平當局即陸續開始了對新疆自治區黨委和兵團領導機關的政治大清洗,先是於2016年將張春賢調進北京「另有任用」,次年初即一次性讓8名兵團副司令員和副政委不知去向。與此同時,習近平卻又將與韓勇一同輔佐張春賢多年的車俊調任浙江省長,為日後就地接任省委書記熱身。僅此就能證明,當年這個車俊不但是向中央舉報了韓勇,很可能也舉報了張春賢。故立功受獎!

本文開頭引述的新華社報道的最後一段是:……韓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不過呢,認罪態度再好,2.6億的受賄金額恐難逃死緩。如果不能被法院認定贓款贓物已經全部收繳,可能還會被附加終身監禁。

按照中共相應法規,死刑立即執行判決,需要最高法院核准,而死緩則可以是高級法院核准。但2015年修訂刑法,增設了死緩附加終身監禁這一新刑種之後,當局提出要「從嚴把握適用終身監禁審查標準」,說是終身監禁是對於罪犯自由權利的終身剝奪,需要一直在監獄內服刑並不得減刑、假釋,沒有經過改造後回歸社會的可能性。鑑於該種刑罰是在宣告死刑緩期執行的同時作出決定,比一般死刑緩期執行更重,因此,其核准主體為最高人民法院,其判斷標準應參照死刑立即執行進行嚴格審查。

也就是說,韓勇是否會被在死緩基礎上附加終身監禁,就看如今的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張軍是否願意對自己昔日的吉林大學法律系學長網開一面了。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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