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曹縣,男子租房娶妻,每個月房租4000元。直到8年後,派出所查居住證時,男子這才發現,妻子竟是房東!
男子質問妻子:你就這麼坑我?虧我下班還做家務,還錢!
01
好事多磨,啥事都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
李飛(化名)和張靜(化名)在偶然的一次機會下結識後,彼此便暗生情愫。
後來,在李飛的強勢追求下,倆人終於修成正果,領了結婚證。
那會兒李飛和張靜存款都不多,婚後倆人商量了下,決定租房子住。
那會兒房地產剛剛興起,商品房的價錢還不算太離譜。他們在曹縣城西邊一個新小區找到了一套60平的兩居室,月租4000元。
雖然對於當時的收入來說有點小貴,但倆人都覺得應該消受得起。
倆人是真心喜歡上了這間小房子,陽台很大,通風採光也好,而且使用面積也足夠。
尤其是張靜,幾乎對每處細節都愛不釋手。倆人租下後,就開始磨磨蹭蹭地置辦家具家電,佈置個溫馨的小家。
就這樣,一晃過去快8年。期間倆人的收入也有所增長,生活品質也大幅提升,兩人還生下了一個孩子。
不過他們覺得這租房住習慣了,一直也沒想過買房。
直到有一天,派出所的民警上門查看居住證時,李飛才發現,原來,8年前在租房時,張靜就是房主,不過她卻有意瞞着李飛,一直讓丈夫按時支付每月4000元的房租。
這一點在得知時,李飛頓時大為震驚,心裏感到被矇騙了,自尊心也受到了不小的傷害。況且,8年付出去的房租可不是個小數目,加起來至少有30萬元,想要回這筆錢。
張靜卻不以為意,她解釋說,自己當年年紀輕輕,就憑着自己的一點積蓄和貸款買下了這套房。
02
為了讓李飛安心工作,專注於事業發展,她便將房子的事瞞了下來,並要求丈夫像往常一樣付房租。只不過,這筆租金其實都落入了自己的腰包里。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對夫妻倆一直在傻乎乎地演着一出無厘頭的肥皂劇。
張靜挺體貼的,把所有房貸壓力都包攬下來,卻以一種很巧妙的方式讓李飛依舊為家裏貢獻力所能及的一份房租。
反正最後房租的錢也沒花在外人身上,還是回到了自己夫妻倆的腰包里。
但不可否認,張靜的做法也存在一些瑕疵。
不過,這種夫妻間的經濟往來,仍屬於民事糾紛的範疇,並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民法典對此也有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相互關愛。儘管張靜的做法有些小伎倆,但也是出於善意。
李飛和張靜的故事也啟迪了我們,婚姻生活中夫妻雙方需要及時溝通、互相理解、寬容對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才能使彼此的感情更加融洽,婚姻生活更加美滿幸福。
錢財固然重要,但真摯的愛情才是婚姻長久的基石。
最後,雖然故事看似很荒唐,但仍讓人覺得一絲暖暖的、美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