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指「妻妾眾多」,如《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陔余叢考》考證:「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不少現代男子會羨慕古代男人擁有「三妻四妾」的生活,不過真相併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
「三妻」指正妻,偏妻,下妻。
正妻是「三妻」中地位最高的。男子迎娶正妻時,需以八抬大轎將其抬進家中大門,這便是古人所說的明媒正娶。而正妻和丈夫之間,也有着平等的地位。在民間社會中,人們會將正妻稱為結髮之妻,在古代皇宮中,正妻便是皇帝的皇后,有着極為尊貴地位。
在古代社會中規定,一位男子只能擁有一位正妻,若是做出迎娶多位正妻之舉,也會因此遭到官員的懲罰。此外,正妻不能夠被男子休棄,即使正妻不得寵,亦不能被降為妾室。
除正妻外,還有偏妻和下妻。偏妻和下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要低於正妻,高於妾室。這便是妻妾之間最為明顯的分別。
三妻四妾中的「四妾」指正良妾,貴妾,賤妾,平妾。
良妾,在家中的地位高於其他妾室。男子在將良妾娶進家門前,都會撰寫納妾文書,並以此作為憑證。良妾的後半生的安穩生活,能夠憑藉着納妾文書,得到相應的保障。
貴妾,通常是正妻娘家的隨嫁女子,年齡相對較大,憑着與正妻之間的親密關係,在家中的地位相對較高。
賤妾,是指出身不好的女子。成為賤妾之人,在婚前通常是風塵女子,大多有着出眾的容貌或才情,在得到男子的寵愛後,被贖身而後過上安穩生活。
平妾,是普通的妾室,也是「四妾」中的最後一種。她們既沒有納妾文書,也沒有與家中正妻、偏妻或下妻親密的關係,更沒有過人的容貌或才學,主要任務是為丈夫生兒育女,傳續香火。
真相:一夫多妻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網絡照片)
在殷商時期,一夫一妻制已經成為社會的主流,不少殷朝君主是選擇一夫一妻制的。一妻與多妻的因素很多,但傳宗接代才是婚姻的主要目的。
到了周朝,更是在延續殷商制度的基礎上再增添「妻妾制」,明確規定「正妻」只能有一位,其餘的「妻子」皆是「妾」。至於「元配(髮妻)」則是指首位嫡妻;元配去世後或是男子歷經離異之後再娶的嫡妻,則為「繼室」或「填房」。
妾是無法被擅自扶正為妻,就算是皇帝也得遵守「一位正妻,其他都是妾」的規則。因此,這才出現「妻尊妾卑」、「正妻之子為嫡子,妾之子為庶子」的區別,以及「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之理。
「平妻(又稱並嫡)」是商人在外工作時所娶的女子,也就是與正妻同時存在的妻子。雖是稱她為「妻」,但在明、清法律上也仍舊是屬於「妾」的身份。
傳統中國的一夫多妻制,實為一夫一妻(多妾)制。納妾的只是少數人,以社會地位高者為主,布衣平民則少有納妾的機會。所以,納妾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算是權貴的特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