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周一以「協助敵方」罪,判處一名被控為北京從事間諜活動的前空軍軍官17年監禁。台灣高等法院稱這位樓姓中校軍官因「協助敵方從事間諜活動」和傳遞「軍事機密」被認定違反了《武裝部隊刑法》,被剝奪公權10年等。
根據一份法庭聲明指出,樓姓中校軍官「是由一位名叫劉先生的中共間諜介紹」,並在劉先生的安排下與「在國外的中共官員會面」。
隨後樓先生幫助劉先生「從事間諜活動,向他提供台灣空軍內部文件,包括一些機密文件以換取報酬」。
台灣高等法庭沒有具體說明樓先生向中國傳遞了哪類機密,稱由於案件涉及「國防機密」文件,法庭只能做出簡要解釋。
此前這位樓姓中校軍官曾兩次被判無罪。
本次台灣高等法院周一的判決沒有具體說明推翻此前判決的原因,但確實指出他被認定「為敵人服務」,無論他的行為是「出於直接或間接意圖」。
法新社指出本次台灣高等法院周一的對這位樓姓中校的定罪是最近一系列間諜案中的最新一起。
僅在今年8月就有8名台灣退役軍官因為中國從事間諜罪被判刑,有罪的最重刑期達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