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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過年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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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過年

現在對於過年已經提不起一點興致,無非是睡幾個懶覺,吃幾天冷菜,見幾個老人。

過去呢?

今天一想,過去過年的印象也已經很淡了,不寫下來恐怕自己也快要想不起來了。這都是讀小學前後的印象,已經40多年了。

記得小時候過年,頭一件大事是去洗澡。印象里過去一個冬天裏洗澡次數不會超過兩三次,只有到了過年前是一定要去洗一次的。父親帶了我們兄弟去附近的澡堂--當時走出去10分鐘的路程內有3家澡堂--排隊,總要將近一個小時才排到,衣服脫了,服務員把衣服用叉子叉到天花板下的一排鈎子上吊好。我們到裏面泡進池子裏,池水總是厚得發膩,我們兄弟泡在裏面互相搓背,父親是一定要找個搓背師傅,躺在池邊一排專門的木隔上,搓背師傅把毛巾纏在手上,一下一下,搓出一條條的白印。記得自己的膝蓋上肯定是黑黑的一塊「老鏗」,要用板刷刷掉。搓好了,泡夠了,到旁邊的洗臉池用肥皂再洗一次、沖一次。父親檢查過,認為乾淨了,大家就出去在外面的躺椅上躺一會,等父親的報紙看完了,一起回家。過年的第一件事情就算完了。

第二件大事是買菜--這我是不參加的,我最討厭是到外面去和人打交道,因此是由喜歡買東西的二哥跟母親一大早去排隊,把發的票子用完,一隻凍雞、一包蛋粉、幾條黃魚、一捧年糕等等。我的任務改換為在家裏大掃除,擦門窗、擦地板,一圈擦下來總要有一天的工夫。母親在廚房忙碌,家裏很快開始瀰漫一股肉香味道。

第三件大事應該是年夜飯,可是非常奇怪,我的印象里翻不出小時候吃年夜飯的完整的印象。照理說偶爾有大魚大肉吃,印象應該是深刻的,可我就是想不起來。

第四件大事是初一上午到祖母家去拜年。這一天一般是穿「新衣裳」--我的衣服都是哥哥們穿下來的,記得還有一雙只在過年穿的皮鞋,是大哥穿下來的。自己覺得很神氣,在街上咯噔咯噔的走。祖母家在一條河浜邊上的弄堂里,到了以後先給掛在牆上的祖父照片叩頭,再給祖母叩頭。然後祖母就會從床底下拉出一隻紅色的雕花馬桶,裏面都是各種的年貨小吃,印象最深的是祖母自己做的毛豆乾,抓一大把,剝開了吃,硬硬的,香香的。祖母家很小,人到齊後,把床拆了,方桌移到房間中央,大家分批吃飯,小孩是最後一批。大人吃飯的時候我們都在曬台上玩,放小炮仗,或者看着河上的船隻。

第五件大事是初二,父親或母親領着走親戚,還是穿「新衣裳」,穿皮鞋,一條條弄堂,叫叔叔、阿姨,不用叩頭了。

很快三天過去,一切恢復老樣子。衣服、皮鞋都收起來,準備明年過年了。父母都上班了,我們繼續寒假生活,或者在家裏做小玩意,或者和鄰居「摸瞎子」。

文革開始了。過年不再叩頭了,祖母床下的那隻馬桶里好吃的東西也沒有了,甚至去祖母家也往往是躲躲閃閃的走小路了。大人們湊在一起緊張的議論如何應付抄家、運動,已經開始工作了的大堂哥、大姐則開始辯論什麼派什麼派的問題。過年是真正的沒有意思了。

過去過節

小學的時候,過國慶最盼望的就是能夠參加「國慶節」(實為國殤節)遊行。我們這種民辦小學,往往連區裏的遊行也沒有參加任務,只好眼巴巴的被組織到路邊,看着其他學校的小學生列隊通過。記得有一次終於等到了一次國慶遊行任務,興奮得一個晚上沒有睡好,一大早起來,仔細穿上僅有的白襯衣,藍褲子,戴上紅領巾,在僅有的白跑鞋上用粉筆塗了又塗,遮蓋掉污跡和補丁。跑着到學校去報到。那好像就是1965年的國慶,遊行的街道就在區里,轉了兩條街就散了,街旁的觀眾也不多,心裏真有點掃興。

好在還有一個盼頭,就是晚上的煙火。我家的位置很好,後面的陽台可以看虹口公園放的煙火,前面陽台可以遠眺人民廣場的煙火。經常是爸爸在連着後陽台的廚房裏喝着老酒,我們在陽台上看煙火,看着一條火星劃出筆直向上的軌跡,直到幾乎在我們頭頂上的頂點,然後暗淡下去,突然爆開一個大光球,巨大的爆炸聲隨後傳來,我們也就一起大喊大叫。光球里的一根根火焰劃出漂亮的弧形往下垂,煙霧向我們這邊漂過來,一股硫磺味道。爸爸也很高興,拿他下酒的冷菜慰勞我們。這是一年之中最興奮的時刻。

1966年以後,遊行太多了,每周每月都有大遊行,白天夜晚都是為了最新最高指示,敲鑼打鼓,高喊口號。成為日常節目,那就是天天在過節了。後來才知道革命導師早就說過,革命是勞動人民盛大的節日。不過天天過節,那麼「國慶節」(實為國殤節)的遊行也就不再令我神往了。可是國慶之夜的煙火,依舊是最激動人心的節目。

1971年「國慶節」(實為國殤節)的前一個月,我們就開始在人民廣場幫助油漆圍欄。每天都可以看到參加市遊行的隊伍在排練,這種正規的喜慶節日遊行我一直沒有參加上,因此覺得大飽了眼福。好事不長,幹了兩個星期,就被拉回到苗圃里的工程隊車間,繼續半天上課、半天勞動。然後就傳說今年國慶不遊行了,改成遊園會了。我們根本不可能搞到票子,整個「國慶節」(實為國殤節)的白天都泡湯了,到了晚上,居然連煙火也取消了,這實在是太沒有勁了,那是中學裏最沒有意思的一個「國慶節」(實為國殤節)了!

進了單位不久,每年的「國慶節」(實為國殤節)前後都成為「戰鬥任務」了。

節前一個月,就要準備遊園會的遊藝節目,從設計、申報,到製作、安置、調試,都是由團組織承擔的。我們單位連續幾年設計的節目都被錄用,所以節前要忙於製作。尤其是到了最後幾天安裝調試,經常弄到深更半夜、甚至通宵。到了「國慶節」(實為國殤節)那天,我們都要到場,確保節目設施的正常運轉。往往前一夜都沒辦法睡覺的,所以只好輪流值班,輪流在彩旗或幕布後面躺一會打個瞌睡。

白天辛苦過了,往往晚上也不得閒。作為民兵,有時還要集合拉到市中心執勤。國慶晚上仍然放煙火,為了防止市中心人群擁擠,環繞人民廣場中心,設置三條警戒線,阻擋、分散人群,防止意外事故以及「反革命破壞活動」。我們一般是守四川路橋。

下午5點左右,開始封鎖道路,禁止人們往市中心去。如果是住在市中心的,只能走旁邊的乍浦路橋,那裏的民兵會檢查證件。到了6點以後,也不知道哪來那麼多的想看熱鬧的人,會把整條路全部填滿,拼命往前擠,我們只好手挽手的組成人牆來阻攔。總要在人堆里混戰一兩個小時,又累又渴,渾身臭汗。等到煙火轟然升天,人群才會逐漸鬆動,一般到9點多,指揮部就會下達撤退命令。

不過有時也有例外,有一年國慶之夜,我們是在市中心的福建路警戒,那天還下着雨,不知道為什麼一直不撤警戒線(後來聽說是張春橋出巡)。弄得我們一直值班到凌晨1點多才解散。已經沒有公共汽車,當時也沒有動用汽車接送執勤民兵的習慣--大廠民兵有廠里的卡車,我們這種小單位就沒有辦法了。我和一個女同事冒雨往回走,先到了我家的新村門口,我問了一下:「你走回去不要緊吧?」她很為難的說了聲:「大概不要緊吧!」我就說「再見」,轉身進了小區。

第二天到了單位,講給師父聽,被師父大大的罵了一頓:「這種時候怎麼可以不送女生到家門口?這是做男人最基本的道理呀!」我很慚愧。過了幾天,開團幹部會,又和那個女同事碰到,紅着臉輕聲道歉了幾句。那個女同事笑了,很大方的說:「你請客,買點吃的零食給大家吃吧!」

1976年的「國慶節」(實為國殤節),時逢國喪,連遊園會也不搞了,更不要說是放煙火了。我們幾個好不容易有了個沒有任務的節日,就調休10天,偷偷的上黃山去過國慶了。從黃山下來,一回到上海,就聽說了「大快人心事」。

從這以後的「國慶節」(實為國殤節),在腦海里就沒有什麼印象了。即使有印象,也和過節本身沒有什麼關係。只記得女兒很小的時候,有一次國慶之夜帶她到外灘去看彩燈,先是抱着的,後來就讓她騎在我脖子上。回到家裏才發現,小姑娘的兩個小皮鞋都不見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民間歷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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