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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聲押理由出爐!犯2罪 最輕要關5年以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30日傳喚柯文哲、陳佩琪夫妻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夫妻到案。31日凌晨,陳佩琪訊後請回,柯文哲則被自廉政署移送北檢復訊。經柯文哲拒絕偵訊、律師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北檢重開偵查庭,31日晚間,北檢檢察官諭令聲押禁見。理由是涉犯收賄、圖利,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

檢方認為,柯文哲、彭振聲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30日上午,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兵分7路發動搜索,搜索地點包括柯文哲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住處、台玻大樓柯文哲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內柯文哲辦公室、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住家等路。傳喚被告柯文哲、彭振聲,證人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彭振聲妻子謝夏喬至廉政署偵訊。

同日晚間,8點多,陳佩琪最先被自廉政署移送台北地檢署復訊,庭訊約2個多小時後請回。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還親自開車接陳佩琪離開。晚間11點多,彭振聲和妻子一前一後被送進北檢復訊,31日凌晨近1點,柯文哲最後被移送北檢復訊。

因柯文哲進入偵查庭後沒多久,便「拒絕訊問」,指控檢察官對他疲勞轟炸,結果遭「當庭逮捕」,柯文哲律師隨後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根據了解,柯文哲不滿檢廉說是辦京華城案,卻都在問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檢察官就是要「車輪戰」疲勞偵訊,根本違反人權。

柯文哲強調,搜索在野黨主席已經創下台灣司法史首例,還從搜索到偵訊超過12小時,根本違反人權,訊問應該要考慮每個人的狀態,不應該如此疲勞轟炸。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則表示,說是要偵訊京華城案,但是逮捕通知書上寫的並不是京華城案相關罪名,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柯文哲不僅是在野黨黨主席,也曾任台北市長,司法程序上應該要嚴謹以對。至於檢方認為柯文哲離開偵查庭會串證,根本只是臆測,無任何證據。

檢方則反駁,偵訊柯文哲之前就告知涉及的是貪污罪,難保木可公司部分與貪污無關,不能逕自將京華城和木可公司分開。且偵查庭才剛開始問木可公司相關問題,柯文哲就拒絕接受偵訊,檢方提出可以休息3小時的方案,柯文哲也拒絕,還起身就想要開門離開偵查庭。

檢方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如果不完成訊問程序,恐怕影響後續偵辦,因此當庭逮捕。柯文哲的律師隨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北院提審庭於31日上午10點開始,審理約2個小時。

法官認為,柯文哲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亦確有京華城案訊問之事實或訊問之意,並於訊後主張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與規定相符,逮捕應屬有據,聲請提審無理由,裁定駁回,並解返原幾解交機關即台北地檢署。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三立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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