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一名13歲男生殺害一名8歲女童案今開庭。受害者家人透露,兇嫌曾侮辱屍體,手段兇殘令人震驚。嫌犯親友則披露,兇手本人曾遭校園霸凌,加上其常被母親打罵,導致其性情變異並仇恨女性。
當地時間6月26日下午3點,甘肅13歲男孩殺害8歲女童案,由定西中院組成合議庭在隴西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是中國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後,經最高檢核准追訴的一起未成年殺人按,陸媒在開庭前夕採訪了受害者及兇嫌雙方的家人或親友,披露了更多驚人的案情細節。
據《哈爾濱日報》報導,此案發生於2022年9月25日,受害人是甘肅定西通渭縣某村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嫌犯是其鄰居家的男孩小朗,案發時小朗已滿13歲。小花的父親龔某某在開庭前受訪時告訴陸媒,小花的遺體被發現時,身上有多處被兇手用刀劃刺的傷口,孩子的褲子被脫到了腳踝処,在小花死後,兇手侮辱了被害人的遺體。
龔某某認為,未成年人犯罪,其家長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案發後,小朗的父母就帶着他們的小兒子離開了村子,「我現在就想給孩子討個公道,必須嚴懲兇手」。
據《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指控,本案中,嫌犯小朗提前預備了犯罪工具,然後將小花騙至荒地中殘忍殺害,又對屍體進行劃刺、侮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且至今對自己所犯罪行持「無所謂」的態度,絲毫沒有悔罪。故建議法庭追究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建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另外,因小朗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兼法定監護人牛某某、陳某某,應對小朗所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釋法,被告人小朗及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牛某某、陳某某,應當賠償原告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家屬誤工費、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等費用,並對被害者的家屬精神損失進行賠償。
此前,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若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這起案件性質惡劣引起了社會轟動,媒體採訪了被害人及行兇者雙方的家人或親友,披露了詳細案情。
綜合陸媒報導,小花父母已離婚且長期不在孩子身邊,她成了由爺爺奶奶照顧的留守兒童。事發前2天,小朗兩度上門邀小花出去玩,但小花沒去。案發當天中午,乘小花爺爺在房子一側曬農作物,小朗哄騙小花離開了家,往山坡上樹林走去。
小花家門口的監控視頻顯示,小花先和小朗在一塊空地上玩耍了一會兒,然後離開了監控區域。大約中午2點,監控拍到小朗雙手揣在褲兜里原路返回,卻不見小花的蹤影。
爺爺發現小花失蹤後,告知其他親戚和村民一起幫忙找孩子,稍晚有村民在小花家林地里發現了小花的屍體。而句小朗的玩伴小飛講述,案發後,小朗回到鄉上買了一瓶啤酒,一邊喝啤酒一邊在學校打籃球,直到上晚自習時被警方帶走。
案件資料顯示,案發前,小朗事先準備了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塑料繩等作案工具預先放置小花家林地內,之後按計劃將小花騙到了林地並將其殺害。
許多村民則告訴陸媒,小朗發育比其他孩子快一點,身高已超一米七,有時候喜歡用隨身攜帶的刀子破壞樹皮、樹葉。很多受訪者都提到,小朗的父母愛吵架,家庭不和睦。
小花的父親龔某某則告訴媒體,案發後他了解到,小朗因常被母親打罵而產生了仇恨女性,殺女性泄氣的犯罪動機。小朗預謀殺害的對象包括他自己的媽媽、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了小花身上。
小朗媽媽陳女士在接受陸媒採訪是則哭訴說,小朗在案發前曾遭校園欺凌,被同學叫到學校的廁所里逼迫他吃大便,老師曾處理過霸凌小朗的學生。
小朗的玩伴小飛也證實說,小朗曾被班上3個同學欺負,被人餵過大便。小飛還透露,小朗經常偷爸爸的煙來抽,經常會隨身攜帶刀具,還愛用父母的舊手機偷偷看色情錄像和解剖視頻,曾經偷窺他的堂姐上廁所。在案發前一年內,同村的一個玩伴曾兩次看到小朗在廢棄的窯洞裏將小花的褲子脫掉。
小朗的母親陳女士則稱,自己比較看重孩子的學習成績,看到小朗寫作業不積極,就經常通過打罵的方式「教育」他。陳女士說,孩子讀初中後,經常身上、臉上帶着傷口回家,問他咋了,他卻回答「好着呢」,什麼也不跟父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