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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對TikTok態度轉變:近一半支持封禁或強制出售

一項最新的民意調查顯示,近一半的美國人支持封禁TikTok或迫使其出售給美國公司。美國商業新聞網CNBC星期三(3月27日)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近一半的受訪美國人對TikTok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感到擔憂,支持令其下架的禁令或者強制將其服務出售給非中國公司。

這與在眾議院3月13日壓倒性的跨黨派法案通過之後幾天進行的民調相比,支持禁止TikTok的比例有了顯著上升。在上個月美聯社和NORC公共事務研究中心的民調中,31%的人支持禁止使用TikTok,而35%的人表示反對。在最新的民調中,反對禁令的人不到三分之一。

美國眾議院最近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法案要求TikTok的母公司字節跳動出售其在美國的業務,否則將面臨全面被禁的命運。該法案目前已送交參議院進行審議。白宮方面已經對這一議案表示支持。

此外,在TikTok面臨來自國會的強大壓力的同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據報道也在調查並考慮起訴TikTok。美國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星期二援引知情人士提供的消息報道說,FTC過去幾年一直在調查TikTok的私隱和數據安全,並可能在未來幾周內決定提起訴訟或和解。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援引FTC匿名消息人士的話說,FTC正在調查TikTok是否違反了《兒童在線私隱保護法》的規定,該法要求企業在收集13歲以下兒童的數據之前通知家長並獲得他們的同意。此外,TikTok曾在2022年向國會承認,駐中國的員工可以接觸美國用戶數據,但又曾否認中國有人可以訪問其用戶數據庫。這一負責保護消費者的聯邦機構還將據此調查TikTok是否犯有「不公平或欺騙性」的商業行為法。

「這可能標誌着這款應用在美國的持續生存方式的開始告終—或者說,以某種方式開始結束。」前白宮高級官員哈里·布羅德曼(Harry Broadman)對美國之音說。

反對意見日漸強烈

隨着參議院即將就有關法案進行表決,美聯社3月25日的一篇報道說,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托姆·蒂利斯(Thom Tillis)的留言中,自眾議院本月通過法案以來,他們已經接到了約1000個關於TikTok的電話,其中包括死亡威脅的留言。

目前TikTok在參議院的命運似乎並不十分確定,有關議題分屬幾個不同委員會的監管範圍。商務委員會主席、華盛頓州民主黨人瑪麗亞·坎特韋爾(Maria Cantwell)迄今一直持保留態度,主張首先進行聽證會,並暗示需要改寫眾議院的版本。

即使是在一貫對中國持批評態度的共和黨人當中也存在分歧。肯塔基州參議員蘭德·保羅(Rand Paul)在社交媒體平台X(前稱Twitter)上說,眾議院禁令「壓制了言論自由,踐踏了憲法權利,擾亂了數百萬美國人的經濟追求。」

雖然眾議院的法案強調的是,要TikTok剝離和中國母公司的關係,但批評人士指出最終它仍然是以禁令為支撐的,而這與美國精神背道而馳,在美中博弈的大背景下會使北京受益。

「人們不禁想知道,習近平是否是在嘲笑華盛頓在處理這些問題時變成了集權主義,而不是促進私營部門發揮聰明才智,創造出TikTok的競爭性替代品,」前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官員布羅德曼說。

在爭議越演愈烈之際,母公司字節跳動也釋放出似乎相當強硬信號,稱寧願退出美國市場也不願意放棄TikTok。財新國際(Caixin Global)援引多位知情人士提供的消息報道說,字節跳動創始人兼大股東張一鳴堅決反對出售,若一旦遭到被迫剝離TikTok業務的命運,他寧可撤出美國市場。

自恃攜近一半美國人口,TikTok正在進行大規模遊說,包括在其平台上提供電話號碼連結,敦促其用戶打電話給他們所在選區的議員。

就在眾議院高票通過有關TikTok議案的同一天,TikTok公佈了一篇牛津經濟研究院的研究報告,稱近40%的中小企業表示TikTok對他們的生存至關重要。這一由TikTok出資的研究還說,他們甚至對美國經濟整體來說都很重要,是一主要貢獻者,而且「TikTok已成為美國社會結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漫長而嚴峻的法律挑戰

即使參院也過關、總統簽字生效之後,該禁令也幾乎肯定會遭到主要是基於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法律上的挑戰。

「對於政府來說,要禁止一個被很多人用作言論、溝通和表達形式的應用是非常非常困難的。」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科技法規研究員陳智美(Caitlin Chin)對美國之音說,預計TikTok會提起訴訟,其用戶或廣告商也會提起訴訟,「然後我相信整個事件可能會拖延上好幾年。」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傳播策略師阿萊格拉·哈普特利安(Allegra Harpootlian)在回復美國之音書面質詢時說,眾議院的議案實際上是對抖音的禁令,「直接或間接禁止抖音將違反第一修正案,因為它將扼殺言論自由並限制公眾獲取重要信息的渠道。」

到目前為止,美國有兩起有關TikTok的訴訟的先例,兩起都似乎是TikTok獲勝。去年11月,印第安納州的法官駁回了因青少年安全問題對TikTok提起的訴訟,部分理由是根據《印第安納州欺騙性消費者銷售法》,免費下載應用程式並不構成「消費者交易」。

在幾乎同時發生的另一判例中,蒙大拿州一名聯邦法官暫時叫停了針對TikTok的禁令,稱該禁令可能違憲。去年5月,蒙大拿州州長格雷格‧吉安福特(Greg Gianforte)簽署了一項法案,禁止TikTok在該州境內運營,這堪稱是美國迄今為止最為嚴厲的禁令。

法官唐納德·莫洛伊(Donald Molloy)在判決中說,「通過封殺TikTok,立法機構不僅損害了用戶原告的第一修正案權利,還切斷了許多人依賴的收入來源。」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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