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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行騙的成本實在太低

聽花酒被央視315曝光了,說實話並不意外,因為聽花酒的套路行內人一眼就能看出來。找媒體背書,廣告轟炸,明面上的宣傳打擦邊球,線下的推銷就什麼牛逼都敢吹,賭普通人不會取證舉報。其實90%以上的保健品也是這麼幹的,無非是乾的規模和程度如何。

聽花酒這個案例最值得一說的是,它背後的團隊原本是操盤極草的。極草也是一個收智商稅的產品,而考慮到冬蟲夏草中並沒有蟲草素,而極草始終拿「蟲草素」來做宣傳點(當然還有其它噱頭),說極草是一個騙子產品也沒問題。

我曾經深度參與過報道極草騙局,通過類似案例,就想說說在中國搞這種高端行騙成本到底有多低。

先考大家一個問題:行騙最難的地方是什麼?

是一個好的智商稅產品或者說idea嗎?

是被騙者不容易上當嗎?

是行騙容易被發現嗎?

都不是。智商稅產品其實很容易炮製出來,國外高科技概念、新的成分或者傳統中藥材,只要你敢吹,都可以成為智商稅產品;至於願意交智商稅的人,以中國人口基數,不怕上當的人少,就怕騙子不夠用。而行騙,早晚都會穿幫的,不用過於考慮。

所以,行騙最關鍵的就是:在可以行騙的周期內,行騙的成本或者說代價很低,只要這個成本遠低於收益就行,就值得干一票。

而咱們腳下這塊土地,恰恰是行騙成本很低的神奇地方。

就以這個極草來嘮一嘮。

首先是中國的某些專家很廉價。不是身價低,是說人品特別廉價。

極草主打冬蟲夏草概括,而冬蟲夏草在傳說中的功效之一就是「抗癌」——當然,僅僅是傳說。

冬蟲夏草畢竟是做高附加值買賣的,所以「抗癌」這種江湖傳說,也要進行包裝。怎麼包裝呢?當然是找個機構、做個研究項目給它背書。

所以,極草找了兩家醫院,做了一項臨床研究,研究結果當然是意料中的好:受試者體內檢測數據改善,專家解讀為該產品具有抗自由基、調節免疫而防衰老、防癌抗癌等功效。專家還說,數據顯示能改善亞健康男性性功能。

這種研究當然是扯淡,受試者人數少、沒有對照、研究過程不透明、沒有經過同行評議,當然也沒有在醫學期刊上發表。

但是,這麼扯淡的研究,它卻出自中日友好醫院和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這可是中國第一檔的醫院,不是野雞醫院。

你猜這個項目的負責人知不知道未經同行評議、未發表的研究不能在媒體上宣傳?

他們當然知道這是違背學術道德的,但是,極草給的實在太多了。

據媒體報道,極草在這個項目上投了近千萬。

近千萬可以收買兩家醫院,然後去做幾十億的生意,值!

說點插曲,當年我做極草的稿子,準備掰扯一下這個研究,所以聯繫了極草公司,問他們要這項研究的詳細資料。極草的策劃部滿口答應,說國慶後來北京,要當面把資料給我。但是,此後就沒有消息了。

可能極草的人也是第一回碰到,居然有媒體記者要拿他們的研究較真,明顯不是善類啊。

找機構、專家來包裝產品,這個套路張雪峰玩得很熟。所以,在極草退市後,聽花酒又是如法炮製。

這一次,聽花酒找到了四川輕化工大學白酒學院合作,搞了一個《飲用聽花酒對成年男性身體機能影響的探索性研究》的發佈會。

在會上,找了江南大學生物工程學院副教授、國家級白酒評委陳雙來捧臭腳。

雖然研究是扯淡,但不妨礙發佈利好消息:根據檢測數據,飲用聽花酒可以有效提升男性功能。

是不是跟極草一樣的味道?

冬蟲夏草無非是重金屬有點高的天價蘑菇,聽花酒卻把酒精這種一類致癌物包裝成了大補保健品,手法不變,忽悠的膽子是越來越大了。

沒關係,中國不缺交智商稅的人,無論貧富。

與部分專家見錢眼開,把學術良知丟到九宵雲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專家裏願意出來揭露騙局的廖廖無幾,更多選擇明哲保身。

還是說極草幕後的事。當年我的稿子很重要的一部分內容,就是採訪了中科院青藏高原所的一位專家,他們的檢測結果表明,冬蟲夏草中沒有蟲草素。另外還採訪了中科院上海植物生理生態研究所,其研究表明冬蟲夏草中根本沒有生成蟲草素的基因。

蟲草素,恰恰就是那個被宣傳為可以抗癌的物質,是極草宣傳的關鍵點。

冬蟲夏草中沒有蟲草素,坐實了極草虛假宣傳。

我的報道發表了以後,出現了我都意想不到的事情。某天一大清早,上述中科院青藏高原所的專家就打電話給我,電話里又氣憤又委曲,誓言不再接受媒體採訪。原來在剛結束的一次行業會議上,某老院士當眾發難,責怪該專家不應接受媒體採訪,把冬蟲夏草沒有檢測到蟲草素的信息披露出去……

在這位院士眼裏,老百姓就該一直被騙下去嘛。

還有故事。當年為了打假極草,我和王海一起將極草樣品送了北京某檢測機構測,因為當時能做蟲草素檢測的機構很少(蟲草素標準品很少),所以這次檢測算是托人情的。

最後蟲草素當然是「未檢出」。然而,在媒體報道檢測結果後,就有人找到了該檢測機構領導並施壓,該領導嚴正批評了接收樣品並檢測的那位同志。

為什麼我們的專家是這樣的德行?因為幫助作惡一定有好處,而站出來揭露騙局的不僅沒好處還可能惹一身騷——你甚至不知道對方是哪個神仙的坐騎,久而久之,大家就都裝瞎了。

大家可以回想,中國的各種騙局,有幾個是由行業專家主動站出來揭發的?很少吧?騙子有大把的錢可以收買專家、收買專家的領導,收買專家所在的單位,而普通人要找個專家來給自己撐腰,比什麼都難。

智商稅產品要完成對潛在消費者的洗腦,需要媒體的狂轟濫炸。

中國的媒體,沒有登過虛假廣告的是少數。電視台、電台長期給「做出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提供表演舞台,報紙雜誌也經常收錢發軟文,一般人防不勝防。

極草是靠廣告砸出來的,2011年至2015年的5年間,青海春天在廣告上的投入超過10億元。聽花酒也是同樣的路子,2020-2022年,廣告費用也總計超過了2億元。

廣告的作用不只是讓人耳熟能詳,其實還有背書的作用,以及讓一個產品具有了社交屬性。

套用某個群體的話:中央電視台都播了,那還能有假嗎?

對於媒體來說,像極草、聽花酒這樣的大手筆廣告投放,可謂天降甘霖,這種廣告不接都對不起偉大盛世,多想一下廣告內容是不是科學真實,都是對人民幣不敬。

況且,中國的大部分媒體其實沒有太多科學素養,有時候是昧着良心掙錢,有時候是真的眼瞎,也屬於被忽悠的對象。

我不想過多討論媒體的問題,因為這就是和尚腦袋上的虱子,誰都看得見。還有看不見的幕後操作,那就是媒體廣告的前置審核環節:地方監管部門。

這些部門掌握着企業的命門。

根據法規,普通食品的廣告審核要求是「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食品、藥品廣告要求更嚴,要先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取得廣告批准文件,審核的條條框框也更多。

具體條文我不搬運了,主要說一下廣告審查的關鍵: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其產品類別和屬性的,不能超過範圍宣傳。通俗講,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不能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效,藥品不能像普通食品那樣廣而告之,變成誰都可以吃。

但是,企業往往想突破這些條條框框,因為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暗示治療了,就會有更多人買;藥品像普通食品那樣宣傳了,那麼購買的人群和消費頻次都會增加。也就是說,明明只是一類產品,這些企業卻想把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藥品的身份好處都佔過來。

明面上突破廣告法的紅線當然不行,那就得打擦邊球,使用暗示語或者暗示場景。這些打擦邊球的地方,是否應該判定為違規,主觀評判空間很大,尺度由監管部門掌握,可以說你違法,通不過,也可以說你不違規,放行。

這就存在巨大的尋租空間。

舉幾個例子大家就明白,極草不是藥品對吧,那極草的廣告怎麼暗示功效呢?它就說,古藉或者古代中醫認為,冬蟲夏草具有某某功效;某紅色毛的藥酒是藥品對吧?藥品應該對症,不能任意、過量服用,但是紅色毛藥酒的廣告卻出現一個場景:一家人大過年似的圍着藥酒,似乎要全家痛飲(細想一下,應該是一家人都病了)。

這些廣告算不算違規?按照法律精神,必須算,但是監管部門卻都放行了。這裏面有沒有貓膩,你自己去想。

實際上,廣告行業發明了各種打擦邊球的方法來繞廣告審查,而某些地方實際當中的審查尺度放得比太平洋還寬廣——它往往會賭不會被舉報,舉報了大不了罰款。

在以前,我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有一些體制上的原因,主要是負責廣告審批的是工商局,而食品藥品的業務監管部門是食藥監局,兩者存在銜接不暢的問題,但是,現在食藥監已經併入市場監管局,已經不存在這個問題。

地方監管部門對食藥廣告大開方便之門,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地方保護:這些企業往往是一個地方的納稅大戶,監管負責人和企業老闆早就利益綁定。

他們能好到什麼程度?曾有知情人告訴我,某藥酒企業和當地監管親如一家,地方監管局領導來往北京,都是這些藥酒企業負責接送的,該企業在北京密雲一個酒店有固定招待場所,企業負責人和監管局領導經常北京某地打高爾夫球場。

當年這個企業陷入巨大輿論風波,企業開發布會,從北京請了20家媒體過去,當地公安、食藥監、質監三個部門也去給該企業撐腰。

當時我們都猜測,在巨大輿論壓力下,該藥酒應該由非處方藥改為處方藥了,然而,在強力保護下,這個企業居然不用做任何調整,安然無恙度過那場風波。

要說地方政府對企業的呵護備至,那還得數極草。極草的背後公司青海春天上市,本身就是國zi委一手扶持的。極草是冬蟲夏草打成粉賣,但是打粉、包裝後,其身份歸屬是個難題,當地食藥監就為其量身定製,一開始說是食品,後來又變成中藥飲片,然後又變成保健食品試點,等媒體一鬧,當地食藥監又出來聲明,說極草屬於「滋補類特殊產品」。

為了讓極草有合法身份,當地食藥監專門為極草創立了一個產品類別,這個類別是中國的法律體系里沒有的。其用心感天動地。

因為這個身份,極草很方便地規避現有法規的監管,又多騙了好幾年。

地方政府對企業的保護,既有私利又有公心,在中國是普遍現象,大家都見怪不怪了。不過,我認為,真正讓不法企業敢於大膽去騙、放心去騙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法律有空子可鑽,不法企業有各種辦法逃避最嚴厲的處罰。

中國的法律中,對於非法添加、假冒偽劣或者虛假宣傳等行為的處罰,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無論什麼企業,都有規定按照貨值或者說涉案金額幾倍來處罰,比如虛假宣傳,按廣告費3-5倍罰,多次違法,再翻倍;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按貨值多少倍處罰。

至於入刑,要求會更高,比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要達到5萬元以上,未銷售的貨值金額要在15萬以上。對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定情形會更複雜。

從法理上來說,對於不同違法情形按輕重分梯度進行處罰,本身沒毛病。但是,這裏存在一個問題,中國法律中的處罰條款,在制定之初,實際上考量了中國幅員遼闊,地域發展不均衡,某些地方處罰太重很難執行下去,所以處罰力度是偏輕的——最後的結果是,某些膽子大、能量大的企業佔了便宜。

(美國的法律就厲害得多,比如酒就是酒,酒要是敢宣稱功效,管你啥企業,直接吊銷生產許可。哪有什麼藥酒的說法。)

更嚴重的問題是,這些法律在當地方保護主義面前,完全是弱雞。中國的各種案子,因為按屬地管理原則,都是地方監管部門先去執法檢查的,這就給了地方保護最大的便利。

舉個例子,比如你發現了某種產品是假冒偽劣,不管去哪裏舉報,都會轉交到當地監管部門,假如當地監管和不法企業穿同一褲子,你猜他會怎麼做?

他會先給企業通風報信,企業把問題產品都轉移了,甚至企業本身就生產了一些合格產品供抽檢、檢查。監管部門去查,即使查到了一些不合格產品,但是貨值不高,銷售金額不大——反正這個檢查過程只有他們清楚,最後象徵性罰款了事。

對於騙子來說,其實他們不怕罰款,只要騙的錢比罰款更多就行。而地方監管的保護下,他們極少會入刑,因為違法嚴重程度、貨值、涉案金額有相當大的操縱空間。

以聽花酒為例,公開發布、正規投放的廣告,都是經過法務的,要規避法律風險。但是在此之外,他們有各種辦法逃避監管,比如線下門店採取各種話術來忽悠消費者,不僅難取證,就算取證了,也不會被認定為廣告。

你想想,這種話術是員工自己發明的,還是公司授意甚至培訓的?

為了逃避處罰,他們還可以把廣告發佈的責任轉移給各級經銷商、代理商,可以通過各路博主、網絡水軍發佈軟廣,給正規廣告打配合。這種違法宣傳一般很少被立法查處——比如王海2022年就舉報聽花酒了,但基本沒有下文。就算有個別被查處了,也傷不到總公司,更動不了幕後實控人。

真正的騙子,早就吃透了這一整套,他相信只要花錢,就有專家、媒體給自己開路,有屬地監管部門做保護,最算事情有敗露,騙到的錢也多於罰款,只要交點罰款,他自己就毫髮無損,可以接着干下一票。

這就是騙子一代接一代,騙子總是可以東山再起,小騙子可以成長為大騙子的奧秘。不信你查查這些操盤手的身世,哪個不是運作過多個智商稅產品,甚至違法產品的?

騙子從來不是孤軍奮戰,騙子的軍功章上,大家都有份。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往事陳列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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