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北美新聞 > 正文

最高法院重磅判決 白宮與得州還要極限拉扯

最高法院默許德州驅逐非法移民!非法移民或全部湧入加州

最高法院周二作出一份重磅裁決!否決了拜登政府提出的緊急請求,該請求要求禁止德州驅逐非法移民的SB4法律,在訴訟期間生效。

這意味着,在訴訟期間,德州可自行驅逐非法移民的法律被默許執行,除非經過完整的法律訴訟後被推翻。按照SB4法案,從墨西哥非法進入德州的非法移民將被處以最高6個月的刑期,再次非法進入的話將面臨重罪指控。

在該法律實施後,實際上大部分非法移民都轉向加州,加州的邊境線被衝擊得七零八落,許多人扒開鐵絲網直接鑽了進來。

德州SB4法案在去年年底獲得通過,並由德州州長簽署成德州的法律,理論上來講,邊境執法的權力屬於聯邦政府,州政府無權擅自製定邊境法律,但德州的特殊情況,允許其使用有限的戰爭權力。

比如德州憲法一項條款規定,禁止各州參與戰爭,只有其遭到實際入侵,或者面臨迫在眉睫的危險,不容拖延的情況下才可以。

德州認為,每個月數十萬的非法移民衝擊下,該州已經遭到了實際的入侵,而聯邦政府不願意保護邊境,德州援引憲法這一條款,通過了SB4法案。

SB4法案主要有以下內容——

從墨西哥非法進入德克薩斯州的非公民處以最高6個月監禁的州刑事處罰。

任何被指控非法重新進入該國的人都可能面臨重罪指控。

法官可在未經墨西哥同意的情況下,下令將非法移民驅逐到墨西哥,並允許當地執法人員執行這些命令。

如果非法移民同意自願返回墨西哥,法官也可能會撤銷指控。

這項法律於3月5日起正式生效,拜登政府急得跳牆,要求德州禁止該法律生效無果後,起訴德州政府違憲。

在臨近生效前,下級法院的法官下令禁止該法案生效,並該法案涉嫌危險,可能導致每個州都自行制定移民法。

不過,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判決,表示該法律至少可以暫時執行,一直等到最高法院介入。

拜登政府則上訴到最高法院,這並非是推翻該法案的程序,而是緊急要求最高法院暫時停止該法律的實施。

按照緊急事務的處理規則,最高法院緊急審理了案件,以6:3的比例否決了拜登政府的緊急請求,並將案件發回第五巡迴上訴法院,重新提交審理,大法官沒有解釋原因,只是發回讓第五巡迴上訴法院重審。

德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拜登政府來說是一次巨大的失敗,他還表示該法律已經開始實施了。

因此,目前案件將會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審理,恐怕要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才會有結果,在這期間,SB4法案將繼續生效,德州可自行把非法移民驅逐到墨西哥。

事實上,自從去年年底德州通過SB4法案後,雖然還未實施,但是非法移民入境的數量已經大幅下降,許多非法移民都不再從德州進入,而是從加州進入,畢竟加州是庇護州,到加州以後有着細緻入微的「關懷」和「照顧」。

極限拉扯:拜登與得州法律戰已進入第五局,得州執法人凌亂了

據美國《國會山報》當地時間3月20日報道,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允許德克薩斯州實行逮捕從墨西哥非法越境移民的州法律,但沒裁定是否違反美國憲法。

既然沒判斷是否違憲,美國司法部就可以繼續告得州政府。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正受理此案。

等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結果下來了,敗訴的一方將會繼續就此案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誰同意實施州法律:共和黨領導的得州州政府。

誰不同意實施州法律:美國民主黨領導的聯邦政府、得州多個地方執法機構。

在當地時間3月19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允許德克薩斯州實施《得州參議院第4號法案》(SB4)的州法律,這項法律賦予得州執法部門逮捕非法從墨西哥越境的移民。

該法律規定,非法從墨西哥越境到得州的行為是犯罪行為,違反得州法律,首犯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再犯最高會被判處20年的監禁。

該法律還規定,州法官在移民被定罪的情況下命令他們返回墨西哥;當地執法部門將負責將移民運送到邊境。如果移民同意自願返回墨西哥,法官可以撤銷指控。

得州的州政府在去年12月通過了這項法律,生效時間為2024年3月5日。

不過,靠移民貢獻選票與廉價勞動力的拜登政府不同意,所以,從去年12月到今年3月,雙方開始了極限撕扯地法律戰,令人眼花繚亂。

去年12月,數家移民權利組織就SB4的「合法性」把得州州政府告了,隨後得州政府的「宿敵」、拜登政府領導的美國司法部也加入原告的隊伍中。

第一局:得州敗、拜登勝:SB4不可生效。

2月29日,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大衛·埃茲拉(David Ezra)下令SB4不可以生效,他認為該法律「威脅到美國必須用一種聲音監管移民的基本理念」。言外之意,得州越權了。

第二局:得州勝、拜登敗:SB4可以實行。

3月1日,德州政府上訴,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埃茲拉裁決,允許得州從3月9日起開始實施該法,除非美國最高法院撤銷該巡迴法院的裁定。

第三局:得州敗、拜登勝:SB4推遲生效。

3月4日,拜登政府要求美國最高法院禁止得州實施SB4,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暫停了第五巡迴法院的裁定,要求SB4的生效時間延長到3月13日。在3月11日之前,得州政府有權上訴。

3月12日,美國最高法院將SB4的生效時間再次延長到3月18日。

第四局:得州勝、拜登敗:SB4可以生效。

3月19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允許得州政府實施SB4,但沒有裁決該法律是否符合美國憲法。裁定美國聯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是否違反美國憲法是該法院的職責。

第五局:得州敗、拜登勝:SB4暫停生效。

3月19日晚,在SB4生效僅數小時後、在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當天晚上,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下令暫停實行SB4。

這局還沒結束,無論是誰敗了,都將再次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據報道,美國第五巡迴法院預計在4月初做出判決,敗訴方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局:未完待續。

除非美國最高法院在這一句裁定SB4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否則拉鋸戰仍會持續下去。

拜登政府與得州政府沒完沒了的法律戰反映出:美國兩黨在移民問題的背道而馳、美國民主黨領導的聯邦政府與美國共和黨領導州政府之間的背道而馳、美國移民與邊境安全系統的管轄權的模糊不清,以及淪為美國兩黨爭鬥的美國法律系統的磨磨唧唧。

不僅如此,這件事還反映出,得州本地也對SB4存在諸多質疑,而執行起來,挺難。

據《國會山》當地時間3月20日報道,得州很多地方機構和執法人員並不希望扮演SB4「執法」的角色。

得州埃爾帕索縣反對實行SB4,所以它也是狀告得州政府的原告之一。

該縣檢察官克羅茲(Bernardo Cruz)解釋稱,每次SB4重新生效時,都有可能帶來不同的結果。如果這項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那麼之前按照SB4逮捕的人就得給放了。

克羅茲稱:「有些當地警長、當地檢察官、當地法官——他們可能會在凌晨3點接收被拘留者,但他們必須弄清楚,法律要求他們做什麼。」

這些人得「實時」適應變化。這種變化當然得州州政府與美國聯邦政府的沒完沒了的法律戰。

除了SB4何時生效的不確定性,克羅茲認為SB4本身還存在缺陷。

他說:如果州法官指示把非法移民帶回墨西哥,那麼由誰把他們帶到墨西哥邊境?

他說:如果像阿馬里洛這樣的內陸城市把非法移民驅逐到埃爾帕索這樣的邊境社區,然後這些人拒絕返回墨西哥,他們應該被逮捕和拘留吧,那麼應該由哪個縣負責把他們關起來?拘留他們的住處與審理的費用,由誰來承擔?

很多得州當地執法部門認為,非法移民進入美國本身就應該是美國聯邦政府的責任,但是他們卻不願採取行動。

當然,這些人表示他們可不願承擔對非法移民「執法」的責任。

得州的執法人,也凌亂了。

得州內部不少地方官員和執法人員擔心,SB4的實施將會引發混亂,影響到邊境非法移民以外的人。

比如,在得州生活和工作的無證移民達到160萬人,這些人會不會面臨被拘捕或遣返的問題?

比如,在得州的合法移民裏面,有些人可能擔任當地官員或警察的職務,那麼如果他們的家人是非法移民,他們是放水?還是依法行事?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洛杉磯LA 譯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4/0322/2033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