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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反黨,北中醫碩士自殺」:親友求救原文

萬維讀者網本新聞編者註:北中醫梁燕」事件的另一亮點!

在檢索搜集「北中醫梁燕」事件的過程中,編輯發現,來自知乎的兩篇文章,在「知乎」網的原文均已被刪除。

北中醫女生參加夏令營遭非法審訊,母親報案卻離奇失蹤

2024-02-2615:11:46來源:知乎作者:王方學

梁燕,女,北京中醫藥大學2021級中藥化學碩士研究生。

2024年1月24日,梁燕同學受到北京市教*委的非法審訊,非法獲取了梁燕的行程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記錄,誣告梁燕曾經參加過的走正道行遠路夏令營涉嫌反D(該夏令營是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原總參謀部政治部副主任賈雪陽將軍指導下舉辦的校外教育活動,旨在踐行新時代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無任何證據能說明該夏令營涉嫌反D),並以升學、就業、開除黨籍等為要挾和恫嚇,梁燕同學不堪忍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於2月5日做出割腕和服藥的自殺舉動,身心遭受巨大傷害。

事件發生後,包括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市教工委在內的多家單位無一為此事件正面回應和負責。

不僅如此,該校還授意大批保安以「不允許校外人員進校」為由阻止梁燕的母親入校照顧。無奈之下,梁燕母親於2月21日到公安局報案,但是三人(梁燕、梁燕男友、梁燕母親)卻離奇失蹤超過72h,親戚朋友至今聯繫不上。

以下是受害人梁燕的舅舅王方學在網絡上發表的文章《北中醫女生慘遭教工委迫害、母親報案離奇失蹤》全文:

我是北京中醫藥大學2021級中藥化學碩士研究生梁燕的舅舅王方學,2024年1月24日下午15時,北京教工委對我外甥女進行了非法審訊,他們非法獲取了我外甥女的行程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記錄,誣告陷害她所參加的夏令營涉嫌反黨,導致我的外甥女不堪忍受巨大的心理壓力,2月5日割開手臂和手掌後服下大量複方地西泮和兩瓶安樂片,身心遭受巨大傷害。

我的妹妹王方華得知消息後,2月7日抵京,我的妹妹給北中醫校長、學院書記、教工委、良鄉大學城管委會打了無數的電話,到現在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表示對這件事情負責。學校還造謠說梁燕是因為學業壓力大而服的藥,並把我的妹妹從學校趕出來,說不讓校外人員進校。2024年2月21日我的妹妹去派出所報案,控告教工委的違法行為,結果犯罪嫌疑人還沒有被抓,報案人去離奇失蹤至今杳無音訊。如果讓他們這樣顛倒是非黑白,犯罪分子就可以逍遙法外,並且還會有更多的同學受害。

一、教工委非法審訊、非法獲取手機數據、誣告陷害

2024年1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三名工作人員在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學院203會議室對我外甥女梁燕進行非法審訊,並同步錄音錄像。審訊開始之前,先是警告我外甥女不得泄露審訊內容,並要求我外甥女簽署「如有錄音或告知他人者一律開除d籍"的《d員承諾書》。審訊的核心內容是我外甥女參加走正道行遠路夏令營的情況,並以開除d籍、影響考博、就業等為手段,要求我外甥女提供其他參加夏令營的人員信息。

犯罪嫌疑人告知我外甥女已掌握了我外甥女所有的行程記錄、微信記錄,我外甥女什麼時候去了哪、去過幾次、與誰來往、做了什麼、微信聊天說了什麼話等他們全部都掌握,並以此對我外甥女陳述的內容進行甄別。稍有與實際不符之處就厲聲呵斥,就像我的外甥女犯下了滔天大罪一般。作為她的舅舅我想想都害怕,一個女孩子毫無任何私隱可言,我不知道他們還做了什麼其他的事情。犯罪分子你們也有孩子,作為家長,你們家的孩子如果遭受這樣的非法侵害,你們能同意嗎?

他們是怎麼知道我外甥女的聊天內容和微信好友的?

這還不算完,犯罪嫌疑人還污衊我外甥女所學習的人生哲學、幸福理念、真善美等是和d性衝突的,人生哲學是違背d的基本規章的。我看了我外甥女參加的夏令營的報道學習的材料,這個夏令營指導老師是賈雪陽將軍,夏令營認真落實新時代教育方針,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傳承紅色文化,倡導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服務與d衝突?追求真善美與d性衝突?我看說這樣話的人才應該好好審查一下。

二、造成嚴重後果:極度恐懼割手服藥,洗胃22次,手臂傷口縫合四針,如果不是及時搶救人就死了。

面對無中生有的誣告陷害,我外甥女精神一直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但因犯罪嫌疑人以開除黨籍為要挾,雖然她心中異常恐懼,但又不敢與親友溝通。犯罪嫌疑人肆意顛倒是非黑白、胡作非為卻無人監管、約束,我的外甥女陷入悲觀絕望情緒之中,一天到晚不住地流眼淚,乾嘔,晚上失眠,吃不下飯,體重銳減。讀博是我外甥女多年以來的願望,但身心俱疲的她根本無法安心複習。

梁燕就醫圖片和病例

2月2號我外甥女去就醫,醫生診斷說是因受驚,過度恐懼,壓力太大,導致精神焦慮。2月5日割傷手臂和手掌後,服下大量複方地西泮和兩瓶安樂片,約三點半左右被宿管阿姨發現撥打120,後送至醫院搶救。在良鄉醫院洗胃22次,手臂傷口縫合四針,至今身體依然十分虛弱,無法正常進食,需要家人照顧。

三、法律責任:教工委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誣告陷害,但違法犯罪分子至今依然逍遙法外

教工委並不是公安局、檢察院,我外甥女也無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但犯罪嫌疑人卻可以肆意非法獲取我外甥女行程記錄、微信記錄、通話記錄,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之規定,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三人行為也絕非個人行為,其所在單位也應根據該條第三款:「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之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教工委工作人員污衊我外甥女所學習的人生哲學、幸福理念、真善美等是和黨性衝突的,人生哲學是違背黨的基本規章的,犯罪嫌疑人栽贓陷害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並且該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但是從事發至今,不管是學校還是教工委沒有任何人對此事有任何回應,更無人對此事負責。我的妹妹向公安局報案,警察不予立案,違法犯罪分子至今依然逍遙法外。而我妹妹作為受害人的母親就連照顧一下孩子都不行,學校為此專門制定了一條規定:「不允許校外人員進校」,當我妹妹要給外甥女送飯,大批保安攔阻在門口就是不讓我進門。當天下着小雨,北京的冬天很冷,但是人心更冷。人人都有爹娘,也都會有孩子,你們想想,數九寒冬一個剛剛出院的孩子沒有人照顧,沒有一口熱乎飯吃,作為母親要眼睜睜的看着自己女兒流淚挨餓,心裏該有多難過?我妹妹在門口哭訴着要求他們讓她進去,但上級命令讓門衛一個個變成了石人,他們對此視若無睹。

四、我的妹妹到房山分局控告教工委的違法犯罪行為,結果犯罪分子逍遙法外,而報案人我的妹妹、外甥女卻離奇失蹤。

為了維護自身權利我的妹妹和外甥女依法委託了律師,2024年2月21日譚朋濤律師陪同王方華去拱辰派出所報警,後梁燕的男友陳浩峰也趕到派出所。王方華去做筆錄後,16點左右陳浩峰從拱辰派出所出去欲接梁燕,打梁燕電話處於關機狀態。因找不到梁燕與陳浩峰,22:00王方華再次到派出所報案:梁燕與陳浩峰失蹤。與此同時,王方華向北中醫中藥學院書記付謙、任智宇、校長徐安龍匯報梁燕失蹤,電話不接故發短訊告知上述三人。22:59分後王方華也聯繫不上。譚朋濤律師去派出所詢問我妹妹王方華在哪,民警告知王方華已離開派出所。因找不到王方華,23:30左右譚朋濤律師到拱辰派出所報案:王方華失蹤。梁燕、王方華、陳浩峰失蹤至今已經超過48小時。

陳浩峰的父母於22日晚上9:47左右到達北京,當即到拱辰派出所報案,當晚派出所先讓其父母聯繫陳浩峰所在學校,並未立案。23日上午8:40左右,陳浩峰的父母再次來到拱辰派出所,詢問情況,為防止出現以上無故失蹤的情況,陳浩峰的朋友陪同其父母來到拱辰派出所並一直在派出所入口等待。但中午12:30之後陳浩峰父母也聯繫不上,陳浩峰的朋友並未見其父母從拱辰派出所出來。下午1:00左右陳浩峰朋友到派出所詢問,民警告知陳浩峰父母已自行離開,陳浩峰的朋友強調在派出所入口處一直等待未見其父母出來,民警未給明確回復。直到晚上8點10分左右,陳浩峰的母親可以聯繫上了,中間有近8個小時其父母處於失聯狀態,但陳浩峰、梁燕和王方華三人仍聯繫不上。

五、我的訴求:必須嚴懲違法犯罪分子,澄清事實,還我外甥女一個公道!

我外甥女從小學到中學,直到考上大學一直品學兼優。在大學期間,她努力學習,熱愛祖國人民,擁護d的領導,在2019年12月3日就已是預備d員,一年後轉正,她是我們家的驕傲。我外甥女參加的夏令營我也進行了了解,夏令營的指導老師是賈雪陽將軍,夏令營積極落實新時代教育方針,倡導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這有什麼問題呢?我外甥女也從來沒有做過什麼違法的事情,但卻被當做犯人一樣審訊,犯罪嫌疑人憑什麼非法侵入我外甥女的手機獲取她的行程、微信聊天記錄?!非法拘禁他們,我們所有親屬都無法接受,不能理解!

外甥女告訴她母親,她說每每想到犯罪分子可以隨意入侵自己的手機、威脅開除她的d籍、警告她不能在學校外的地方看到她,否則就是給他們攢證據、犯罪分子可以胡作非為,卻沒有人管等,她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也正因此,才瞞着家人做了傻事。我的妹妹為外甥女的遭遇不知流了多少淚,過年就是我妹妹陪外甥女在學校宿舍度過。校園冷冷清清,校外萬家燈火。

我們向學校提出要求必須要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否則侵入我外甥女手機獲取微信記錄、行程記錄、通話記錄的行為就將繼續,權利就將繼續受到侵犯;污衊她所參加的夏令營學習內容反黨的錯誤不得到糾正,這就會是套在她脖子裏的枷鎖,隨時可以收緊;談話的地點需要選擇校外,要有律師參加,學生旁聽。學院d委副書記在未與我妹妹溝通答應我妹妹條件的情況下,2024年2月18日突然單方發信告訴我妹妹讓她去談話,我妹妹說你也沒有和我商量,加之自己心臟不好,現在去不了。這位副書記就發短訊恫嚇我們:「如果你們放棄這次機會,我們將依法依規處理梁燕的問題。作為梁燕的老師,我們不想看到事情發展到難以挽回的地步,望三思。」教工委非法審訊之時這位書記就在現場,面對教工委侵害學生合法權益,根本無任何作為,我不知道她哪裏來的底氣竟然還敢說出這樣的話?

人之為人就是因為人懂得仁義禮智信,我對北中醫和教工委的做法失望透頂,我不明白為什麼讓這樣人主管教育?我也不相信犯罪嫌疑人能隻手遮天,我們全部親屬會竭盡全力為我的外甥女和我妹妹討還公道!

【紅歌會網註:以上內容來自知乎,全文部分由圖片轉制而成,如有缺漏錯別字,請以知乎原圖為準。原文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45854310】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X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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