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涉嫌接北京百萬台幣選立委,台一立委候選人遭起訴,檢方求刑3年8月

華盛頓—

台灣桃園地檢署星期五(3月1日)宣佈,針對台灣一位立委候選人涉嫌接受中國大陸重金資助並向對方提供台灣政府機關內部資料的案子偵查終結,隨即依國家安全法等法規對涉案人提起公訴。檢方還建議法院對其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並可罰金200萬元新台幣(約合63200美元)。

台灣聯合報和中央社根據檢方起訴書報道說,前台灣在野黨民眾黨黨員馬治薇曾擔任台灣警政時報記者,她在台灣最近的立委選舉中,在桃園市第一選區以無黨籍身份參選。馬治薇去年4月初前往中國大陸,經人介紹認識了中國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對台工作的「冰姐」和「阿浩」,雙方經過協商決定由馬治薇提供台灣政府組織結構和人員資料以及政治輿情等情資,換取大陸相關方面對馬治薇參加立委選舉提供資金支持。

據報道,馬治薇返回台灣後,通過警政時報內的同事向立法院議事處以報社需要行政機關聯絡名單為由,索取了包括總統府、監察、考試和行政等院、國家安全會議以及國家安全局等行政機關和情治單位通訊聯絡名單在內的「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

聯合報報道說,馬治薇隨即將這個內頁寫明「限公務使用,嚴禁轉載」的聯絡名冊中各中央機關國會聯絡人的機關名稱、姓名、職稱、公務電話號碼、行動電話號碼、傳真以及電郵等資料掃描成電子檔案,傳送給「冰姐」等人。

起訴書指出,馬治薇與「冰姐」聯絡密切,並且在去年4月至11月期間,多次應對方的邀約前往中國大陸會面,而所有的機票、食宿均由對方所屬的基金會支付。而馬治薇則陸續向對方提供台灣政治輿情相關情報和法務部調查局以及國家安全局人員等資料。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馬治薇去年4月24日在廣州市某飯店接受了對方一萬美金的現金資助,並在返回台灣後將美金兌換成台幣,將其作為繳納登記參加立委選舉的保證金費用。

馬治薇去年5月30日又在廈門市一家飯店接受對方給予的5000美金的現金,並且在返回台灣後將這筆錢兌換成台幣,用於競選廣告以及競選活動的相關支出。她在大陸的聯絡人「冰姐」之後繼續以虛擬貨幣資助她的競選活動費用。

聯合報報道說,桃園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高健祐接獲有關情資後,今年1月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進行搜索和查證,認定被告馬治薇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反滲透法以及國家安全法相關規定。而被告在審理約談過程中矢口否認違法,並且避重就輕、態度不佳。檢方認為被告僅為謀私利,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和滲透來源資助逾百萬台幣,參與立委選舉,企圖潛伏立法院,「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因此「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以儆效尤」。

中國大陸以往多次以金錢為誘餌招募台灣退役甚至現役軍人為其收集提供軍事情報,而馬治薇的案子顯示,北京對台灣的立法委員和立法機關也處心積慮試圖滲透。

蔡英文政府在今年的台灣大選前一再指責北京以各種方式向台灣的選民施壓,試圖干預台灣的選舉。台灣的檢察機關也偵查起訴了一些組織地方選舉樁腳前往大陸,接受國台辦等單位免費招待,為北京屬意的特定候選人拉票的案子。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4/0302/2024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