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網聞 > 正文

就差把手伸到老百姓褲襠里了

首先,不管是農村還是城裏,辦酒席一向是老百姓自己說了算,從來就沒有市監部門橫插一腳的先例,本來好端端的聚餐,現在突然這樣插一腳,誰能不反感? 其次,提前10天報備是不是有點太刁難人了?喜事還好,一般都是提前定日子,要是白事怎麼辦?難不成死之前還要先吊着一口氣,等報備完了再去世?管天管地管空氣,現在直接管到飯桌上,這是不是有點太離譜了?是不是有點太荒誕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報備了,那然後呢? 是安排專人在邊上監督做飯?還是等老百姓做好了派人去試吃?

1

和尚訓道士,管得寬。

管得太寬,當心翻船。

聽說過一句話,覺得很有道理,是原人民日報社副總編輯梁衡在其著作中寫的:官不擾民民自富。

初看到這句話時,我還不覺得什麼,後來慢慢地,越來越覺得這句話太有道理了。

最近雲南一地出台了一項新規定,要求農村5桌以上聚餐提前10天報備。

文件是這樣寫的:群體性聚餐5桌以上的,舉辦人應提前10日內將聚餐時間、地址、餐次、人數、菜單、承辦廚師、飲用白酒(主要是散裝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會申報備案,填寫備案表,領取告知書,簽訂承諾書,並接受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或市場監管部門人員的檢查指導。

看到這個新聞時,我很不可思議,自古以來辦酒席或者請客吃飯都是老百姓的自由,哪有辦酒席還要報備的,這不是故意刁難人嗎?想必大部分網友也和我的想法一樣。

後來有媒體站出來解釋了,說當地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為當地農村辦酒席喜歡喝自釀酒或者散裝白酒,很容易出事,並且這些年因為喝散裝白酒也確實出過事情。

這個解釋很好,好就好在一切看似都是那麼合理,一切看似都是「為你好」,一切看似都是有法可依。

可回到現實,我們會發現這其中有太多不正常的地方。

2

首先,不管是農村還是城裏,辦酒席一向是老百姓自己說了算,從來就沒有市監部門橫插一腳的先例,本來好端端的聚餐,現在突然這樣插一腳,誰能不反感?

其次,提前10天報備是不是有點太刁難人了?喜事還好,一般都是提前定日子,要是白事怎麼辦?難不成死之前還要先吊着一口氣,等報備完了再去世?

尤其是在農村,很多家族都比較大,逢年過節家裏人都回來了,隨便一湊就是五桌人,現在要提前10天報備,你讓人家怎麼吃飯?是這10天裏先不吃飯,還是一桌一桌輪流吃飯?

管天管地管空氣,現在直接管到飯桌上,這是不是有點太離譜了?是不是有點太荒誕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報備了,那然後呢?

是安排專人在邊上監督做飯?還是等老百姓做好了派人去試吃?還是提前對廚師進行審查,再帶着專業儀器去現場檢測飯菜和酒?

如果這些都沒有,那這個報備本身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如果報備了,最後又出了點什麼問題,請問他們負責嗎?

另外,5桌以上要報備,說有安全隱患,那是不是5桌以下就有「金剛護體」,自動安全了?

專業的事他們幹得很扯淡,扯淡的事他們做得很專業。

3

說到這,想到前陣子發生的兩件事。一個是四川巴中的兩個縣禁止在城區私自熏制臘製品,熏制臘肉、臘腸等都需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點,集中熏制要收取加工費或材料費。

當地的綜合行政執法局給出的理由很簡單,說是為了應對大氣污染防治,兼顧環保和用火安全。

另一件,是河南滑縣的幾個村民在自家院子裏聚餐,突然來了幾個執法人員,其中一個女執法人員就說了,只要生火聚餐,就要辦證,否則就要罰款。

當地給出的解釋是,現場加工環境簡陋,露天作業,無「三防」設施,操作人員未持有效健康證明,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易引發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群眾身體健康。

看他們說得一套一套的,又是大氣污染,又是危害群眾身體健康,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救世主」駕到呢。

要是熏制臘肉都算污染環境,那許許多多的工廠,馬路上無數的汽車應該怎麼算?是不是也要禁止?

要是在自家院子裏做飯都不行,都要辦證,那是不是不能燒火做飯了?要不要統一集中燒火做飯?

要是辦喜酒5桌以上就要報備,那是不是以後紅白喜事直接安排統一的聚餐點?吃飯必須去指定地點?

要我說,還是保守了,不妨大膽一點。比如說5人以上如廁需報備,5人以上聊天需錄音審核,5人以上出行需報備...

這是懶政嗎?並不是,而是典型的亂作為。要是真的為了老百姓好,就應該把有限的資源用在食品安全和衛生的源頭上,而不是用在報備和餐桌上。

有時候真的忍不住好奇,這些規定到底是什麼人想出來的,怎麼想出來的。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日月紅塵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4/0205/2013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