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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父母付出這麼多,依舊換不來孩子的回應

曾在網上看到一條視頻,視頻中的爸媽經常對孩子說這樣一些話:

「我累死累活地幹活,給你買最貴的蝦......要不是因為你,媽媽才捨不得買這麼貴的蝦,你看爸爸,只能吃剩飯。」

「為了你報興趣班,你爸一年都沒有打過車,也沒有新衣服穿。」

「你看,你多幸福,你只要好好學習,爸媽就是砸鍋賣鐵,也要把你供下去。」

父母口中的「都是為了你」,成了孩子童年逃不出的噩夢。

李雪琴在談到原生家庭的話題時,曾說:

「當下,很多中國家庭的親子關係裏面,犧牲感都特別重。

最基礎的包括,這排骨給你吃,我嗦一嗦那杆;這魚最好的地方都給你,我吃那刺多的魚尾巴。

可是,明明這條魚很大,為什麼一定要選擇不好那一部分,反覆強調自己的付出?」

是啊,很多時候父母的付出和給予,本應該是愛的表達。

但當這種「付出」變成了「犧牲」,就會過於厚重,反而成了束縛和壓力。

父母的過度犧牲,換不來孩子的快樂

父母的付出,本應該是愛和關心的象徵,但因為有的爸爸媽媽「特別擅長」犧牲,這些付出變成了孩子需要背負很長時間的心理負擔。

黃執中在《奇葩說》裏講過那個著名的吃魚頭的故事:

媽媽為了把魚肉讓給孩子吃,吃了一輩子魚頭。媽媽一直到臨終前,才對孩子說:其實我從來就不喜歡吃魚頭。

黃執中說完這個故事後感嘆道:「我覺得這個孩子,好難啊!」

因為媽媽臨終的這句話,可能會讓孩子愧疚和自責一輩子。

當爸爸媽媽不斷向孩子強調自我的犧牲和付出,孩子會覺得家人的巨大犧牲都是被迫做出的,都「怪我」。

長此以往,孩子會對父母懷有愧疚感和負罪感,甚至覺得自己來到這個家庭是他的原罪。

同時,在這種負罪感的驅使下,孩子往往會對自己有過高的要求、也不捨得對自己好。

他們會覺得「不要辜負家人的期待」,把家人的意志和需求放在第一位,進而壓抑自己內心的渴望,喪失自我成長的動力。

這樣的孩子,「負重前行」,很難找到自己人生的命題,也很難實現自我的價值。

以愛為名的「勒索」,困住了內疚的孩子

美國心理諮詢師蘇珊·福沃德提出「情感勒索」的概念。

講的是在一段關係中,一方利用另一方的恐懼感、道德感、罪惡感來控制對方,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這種以「軟暴力」讓他人妥協的方式,在親子關係中屢見不鮮。

作家馬家輝就曾經歷過這樣的創傷。

在他小的時候,家中七口人,條件並不富裕。

有一天,父親買了一個芒果分給大家。

孩子的天性讓他對芒果的味道意猶未盡,他便用攢的錢買了一個芒果,等家裏人全都睡了才拿出來吃。

沒想到他偷吃的行為被父親發現,並且被指責為「自私」。

在父親看來,馬家輝享受着家人對他的「付出」,卻不懂「分享」,這就是不懂事。

因此,這段「黑歷史」總會被父親拿出來說事。

由「吃」產生的內疚感,讓他陷入了對美食的抗拒。

直到他成名後,即便不用再為買不起美食而小心翼翼,但從小父親帶給他的「壓迫感」,讓他始終對食物很「冷淡」。

這種「內疚感」就像滋生的迷霧一樣,困住了他的未來。

在家庭生活中,我們常聽到這樣的話:

「我們辛苦工作,還不是為了你。」

「你只有從現在開始努力,以後才能報答我們。」

「爸媽為你犧牲了這麼多,你一定不能讓我們失望。」

似乎,「愧疚誘導」已經成了父母的「必備技能」,「情感勒索」也成了孩子揮之不去的「心理創傷」。

這種親子之間的「拉鋸戰」,正在讓孩子缺愛,讓父母失控。

孩子真正需要的,是父母的價值感

育兒,從來不是靠犧牲、脅迫就能成功。

孩子的成長,其實是需要力量的。

犧牲感,往往是扼殺力量感最快的東西;價值感,才能真正給到孩子滋養。

而給孩子價值感也不難,父母活出自己,活得快樂,活出榜樣即可。

雜誌《人物》曾報道一對母女。

媽媽胡永平說:「做母親,需要付出,但不能犧牲。」

她一直秉持一個原則:先是自己,然後才是母親。

她不會因為女兒,就對生活妥協,委曲求全。

她對女兒的養育,也很隨性:不會無微不至地照顧女兒的飲食起居。

女兒高中畢業要去英國留學,女兒說不用送,她就真的跟朋友去越野了。

母女間,沒有犧牲和奉獻,也沒有控制與束縛。

但受媽媽的影響,女兒成長得特別獨立有主見。

女孩表示,是媽媽讓她懂得,要敢於追求自己想幹的事,不要被世俗束縛。

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優先滋養自己,父母內心富足了,才能帶動孩子成長。

這就是活出自己。

莫言小時候,家裏過得很辛苦。

尤其是母親,不僅是家裏挨餓最多的,也是幹活最多的。

他一直以為母親會一邊勞作一邊哭泣。

但愁容滿面的母親,在辛苦勞作時,嘴裏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

母親的這份樂觀豁達,教會莫言在挫折和苦難面前,不抱怨不訴苦,而是樂觀面對,積極處事。

與其談犧牲,說辛苦,不如笑着去面對,給孩子傳遞正能量。

這就是活出快樂。

「童話大王」鄭淵潔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一直堅持着一個原則:

「先學爸,後學霸。」

他從不對孩子說「你要努力」,而總是對自己說「鄭淵潔,你要努力」。

他曾每天四點半起床寫作,寫6000字,36年從不間斷。

女兒好奇他為什麼這麼早起。

他說:「先把最重要的事做完,這樣一天就非常輕鬆了。」

在這樣的身教下,女兒從上小學第一天開始,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先寫作業再做其他事。

女兒說:「我只有成為全校第一,才算真正的鄭淵潔的女兒。」

後來,女兒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績,被6所名牌大學錄取。

所以,與其綁架孩子成長,不如閉上嘴、抬起腳,走好自己的人生路演示給孩子看。

這就是活成榜樣。

胡適先生在《我的兒子》一文中寫道:

「我養育你,只是血緣使然的生物本能;我既然無恩於你,你便無需報答我。」

誠然,孩子因你而來,卻不是為你而來。

為人父母,總想着子女成為人中龍鳳,這本沒有錯。

錯的是父母用「犧牲感」索取這種期待,讓孩子失去了選擇權。

很多時候,多一份「給予」,少一份「索取」,才是父母給孩子最好的家教。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 興智家庭教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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