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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專家致函中方 關注「黎智英案」關鍵證人疑被嚴刑迫供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面對勾結外國勢力等控罪。「12港人」之一李宇軒被列為黎智英案的「共犯證人」,預計將上庭指證黎智英。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去信中國政府,就「黎智英案」關鍵證人懷疑被嚴刑迫供表達關注,並要求當局在證供呈堂前,調查相關指控。

聯合國周三(31日)公佈,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已致函中共當局,關注黎智英案中一名控方關鍵證人被指遭受嚴刑迫供的情況。

愛德華茲說:「預計即將呈堂、針對黎智英的證據,可能是透過酷刑或其他非法手段獲得,這使我深感憂慮。在任何證據被納入現時的訴訟程序前,必須立即對這些指控進行調查。」

聯合國在新聞稿中指出,一名控方關鍵證人據報於2020年至2021年在深圳監獄被拘留期間遭受酷刑。

愛德華茲補充,中國過去有使用酷刑和其他脅迫手段,包括使用「老虎凳」迫供的紀錄,強調已敦促中國政府調查,並提醒中國有責任調查所有酷刑指控、起訴或引渡嫌疑人、懲罰加害者,並補償受害者。

本台已去信港府尋求回應,至截稿前未獲回復。

聯合國未有在新聞稿中披露懷疑被迫供者的身份,不過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1月初曾向愛德華茲作出緊急呼籲,指有「可靠證據」(credible evidence)顯示,案件關鍵證人李宇軒在深圳監獄遭受酷刑後,才承認和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團隊表示,李宇軒懷疑在酷刑下作出對黎智英不利的供詞,香港當局對此完全知情,然而控方卻以此作為案件的關鍵證據。

帶領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感謝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迅速回應:「我們還要感謝《華盛頓郵報》記者讓這個令人深感擔憂的問題引起公眾的關注。」

32歲的李宇軒被指串謀黎智英等人,遊說外國制裁中、港。他在2020年8月保釋期間和另外11名抗爭者潛逃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囚於深圳鹽田看守所。

美國《華盛頓郵報》去年12月的調查報道披露,「12港人」初期被單獨囚禁,囚室全日不關燈,各人白天被要求盤腿而坐,晚上不時無故被叫醒。報道說,獄警要挾他們交代出逃細節,否則會送他們到新疆。其中李宇軒的囚室被指經常傳出尖叫聲,其待遇可能比其他人差十倍。

李宇軒2021年從深圳被移送香港,一直還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他被列為黎智英案的「共犯證人」,預計將上庭指證黎智英。

愛德華茲上周也聯同另外4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呼籲港府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他。聯合國專家指黎智英是因為批評中國政府、支持香港民主而被捕、被囚和被檢控。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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