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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中國人在台灣跳機 希望獲協助前往第三地

去年十一月先出逃至泰國,今年一月三十日再自馬來西亞飛抵台灣的中國公民田永德及韋亞妮和黃星星母子共三人當天深夜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不返回北京將跳機尋求台灣政府協助至第三地。

三名中國人在台灣跳機 希望獲協助前往第三地

去年十一月先出逃至泰國,今年一月三十日再自馬來西亞飛抵台灣的中國公民田永德及韋亞妮和黃星星母子共三人當天深夜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不返回北京將跳機尋求台灣政府協助至第三地。

1月30日,此前逃離中國前往泰國的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和黃星星從馬來西亞搭機抵達台灣。但三人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他們決定跳機滯留台灣,原因是回中國恐有入獄風險,並希望台灣政府同意他們停留直至前往第三地。

    「大家好,我是田永德,《零八憲章》第一期簽署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民主黨成員、人權捍衛者,因為長年遭受迫害,不得已來到泰國。因為在泰國感覺到不安全,來到感覺相對安全的台灣,我的目的是到美國。我也不是說為了給台灣找麻煩,我是沒辦法,因為我無法得到美國簽證,去不了美國。所以只能在台灣暫時停留,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幫助。謝謝。」

    田永德自述是《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

    這是52歲的內蒙古人士田永德1月30日深夜11點多,在台灣桃園機場自錄的視頻。

     

    田永德當天深夜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說:「我現在在桃園機場C-6轉機處,搭乘馬來西亞航班,從吉隆坡國際機場下午3點25分(起飛),到台灣桃園機場約晚間8點半。原訂搭明天(31日)下午2點半(班機)出發到北京,但我打算去美國,不回去了。因為回去有可能坐牢。」

    田永德表示,他於2005年因為去趙紫陽家而成為當局重點監控人士,之後,多次被上海、北京、杭州、重慶等地公安國保驅趕,無法工作。此外,他還多次因寫文章或參與群體事件被警方傳喚,多次被當局威脅判刑。他表示,逃出中國後,家鄉的國保已在找他,回去肯定被抓。

    田永德說:「我在2009、2011年兩次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抓,第一次關4天,第二次關8天。第一次給訪民做材料,被說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把訪民給我的材料當國家機密。我向外界報道,他說我非法泄露國家機密,就關了4天;第二次,被指與茉莉花革命有關。」

    田永德自述,他在去年11月3日從中國出來後一直在泰國,並取得聯合國臨時難民卡。而為何必須在此時在台灣跳機,是認為在泰國也不安全。他表示,泰國最近抓了一名國際難民付遺風,他怕自己在泰國也被抓。尤其是中國外長王毅最近訪問了泰國,他認為自己必須要離開,因此5天前到了馬來西亞。

     

    內蒙古人田永德,30日深夜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和他在泰國取得的聯合國難民證件。(田永德提供)
    內蒙古人田永德,30日深夜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和他在泰國取得的聯合國難民證件。(田永德提供)

     

    田永德提到,他2月2日受邀前往美國紐約出席民主黨第五屆代表大會,但美國政府尚未發籤證給他:「希望台灣政府給我一個時間,讓我在這裏等就行。我在台灣等是安全的,台灣是民主國家,不像泰國。台灣受認可質量高,在台灣等美國簽證安全安心。」

    韋亞妮自述因上訪、維權曾四度入獄 被關逾十年

    另外兩名跳機的中國人士是一對來自廣西省的母子,53歲的韋亞妮和17歲的黃星星。韋亞妮在預備跳機時的30日晚間近11點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表示,他們當時正在桃園機場準備通過安檢。

    韋亞妮自述,自己因為上訪及協助友人上訪,被當局指控「尋釁滋事」、「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她身上帶着判決書,曾4次坐牢,共服刑10年零8個月。

    韋亞妮說:「我是中國『顛覆國家政權』釣魚執法案當事人之一,前段時間從牢房出來,去年6月被刑滿釋放;還給我加了一張取保候審一年控制我,叫我女兒做擔保才放我。我在家中待了一段時間後去做工,連續被5家單位踢出,我就不能做工了,向人借錢跟兒子申請難民證。今天從吉隆坡到台灣,跳機不回去了。」

    韋亞妮說:「我在這裏主要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地區,我就想在這裏通過媒體的呼籲走出去,我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我之前在國內,專門帶領這幫訪民上訪的,幫他們寫材料、維權才被打擊坐牢。」

     

    廣西壯族人韋亞妮與兒子黃星星30日深夜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及在泰國取得的聯合國難民證件。(韋亞妮提供)
    廣西壯族人韋亞妮與兒子黃星星30日深夜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及在泰國取得的聯合國難民證件。(韋亞妮提供)

     

    韋亞妮還表示,自己和兒子在去年11月底逃往泰國,並取得聯合國臨時難民卡。她表示,他們想去美國或荷蘭尋求庇護,希望台灣政府能讓他們母子倆留在台灣一段時間,未來她要繼續幫助受苦難的中國民眾上訪告狀。

    韋亞妮提到,她被 中共當局兩次勞教,第一次兩年、第二次四年;兩次判刑,第一次判四年、第二次判兩年六個月;還有兩次被關黑監獄,總共坐牢十年八個月。

    韋亞妮提供的材料,包括2008年5月被行政拘留十天,關押在廣西天峨縣拘留所;2008年6月被勞動教養兩年,關押在廣西女子勞教所;2010年7月至2012年8月間被勞動教養兩年,關押在廣西女子勞教所;2012年10月曾參加「茉莉花」活動,收集其他上訪民眾的材料並發佈上網等。

    田永德說,他和韋亞妮母子是搭同一班機從吉隆坡到台灣,同樣原訂搭同一班機到北京。三人在中國原本並不認識,而是在泰國認識後相約一起跳機。

    由於三人目前只向媒體求助,本台至截稿前,尚未取得台灣移民署對該事件的回應。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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