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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遣返「脫北者」是支持平壤威權統治

人權專家駁斥了北京本周再次提出的最新說法,即逃往中國的朝鮮人不是政治難民,而只是尋求經濟機會的非法移民。

幾位專家表示,他們認為這一說法只是支持平壤威權制度的一種方式,而平壤的威權制度與中國的威權制度相似。

從朝鮮叛逃的人士在南方的韓國被稱為「脫北者」,但是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周三(1月24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在中國不存在所謂『脫北者』一說。因經濟原因通過非法入境方式來華的人員不是難民。」

汪文斌發表上述言論之前,韓國在周二的聯合國會議上呼籲北京保護在中國的脫北者。聯合國會議正在審查中國的人權記錄。

日內瓦舉行的會議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UPR)自2009年2月以來的第四次審議。之前的審議先後在2013年10月和2018年11月進行。

韓國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大使尹成德(Yun Seong-deok)表示,北京應該停止遣返朝鮮人。他還表示,北京應該考慮使其難民法符合1951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

這是韓國首次在普遍定期審議中就中國對待脫北者的方式發表講話。據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和朝鮮倡導組織自由朝鮮(Liberty in North Korea)稱 ,當他們被強行遣返後,將面臨嚴酷的待遇,包括酷刑和死刑。

中國是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及其1967年《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的締約國。這意味着北京有義務遵守不驅回原則。根據這項公約,按照不驅回原則,「難民不應被遣返回其生命或自由面臨嚴重威脅的國家」。

中國遣返「脫北者」是支持平壤威權統治

中國憲法規定,「對於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的研究和倡導協調員倪偉平(William Nee)說,「中國一直拒絕與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協調建立篩查系統」,「以確定逃往中國的朝鮮人是否有資格成為難民」。

他繼續說道,「不幸的是,由於中國和朝鮮政府擁有相同的列寧主義制度,中國極不可能承認朝鮮存在政治叛逃者,因為這可能會間接地對中共自己的制度產生懷疑。」

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一直是中國的執政黨。

中國和朝鮮的政府制度植根於前蘇聯第一任領導人弗拉基米爾·列寧(Vladimir Lenin)所傳揚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列寧以獨裁統治和嚴格控制其人口的方式統治前蘇聯。

曾在奧巴馬政府擔任美國朝鮮人權事務特使的羅伯特·金(Robert King)說,北京將脫北者稱為「經濟移民」,因為在中國看來,朝鮮人想佔中國經濟的便宜。

但是,他說,中國「不願意承認朝鮮人可能想離開朝鮮,去韓國或其他地方」,因為這表明朝鮮的政治制度存在問題,並對「對共產主義」構成了關切。

他說,這是保護中國自己的威權政府並支持其對自由、人權和信息的限制的一種方式,以便它能夠「保持對人民和權力的控制」。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周三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北京「倡導以安全守護人權、以發展促進人權」,走的是以「中國人權事業的社會主義性質」為基礎的「發展道路」。

卡特政府負責人權事務的前副助理國務卿羅伯塔·科恩(Roberta Cohen)說,「針對逃離自己國家的朝鮮人,中國擔心被認定為朝鮮危害人類罪的同謀。」

她繼續說,「中國否認這種情況是為了避免有朝一日可能被提起的國際刑事指控。」

2014年聯合國調查委員會關於朝鮮人權狀況的一份報告得出結論,該政權的行為,包括謀殺、酷刑和奴役,等同於危害人類罪。

朝鮮人權委員會(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執行主任格雷格·斯卡拉托尤(Greg Scarlatoiu)表示,中國要想將脫北者視為難民,那就必須履行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所規定的義務,「而不是公然違反其批准的這些國際人權文書」。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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