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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美女案 連續14次拋下重物

被法警帶進法庭的時候,23歲的周恆抬頭看了一眼旁聽席,隨後,嘴角向上揚了揚。他被剔成寸頭,看起來白淨瘦弱。為了尋求安樂死,6月17日至22日,在長春紅旗街萬達公寓的天台上,周恆連續14次拋下磚塊等重物,最終砸中28歲的遊客婁青,致其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12月13日上午9點半,這起高空拋物致人死亡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周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恆當庭表示不上訴。被告席上,他全程低着頭,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聽到宣判結果,他微微皺了下眉,隨後露出令人費解的笑。

法庭的角落傳來一陣哭聲,那是周恆的母親。她穿着粉色外套,戴着口罩,眉頭緊鎖。哭聲刺激到被害人婁青的姐姐,她想起遠在山東的母親,「她70歲了,失去了自己的女兒。

桶裝礦泉水、可樂罐、紅磚頭

第一塊磚頭掉落下來的時候,長春紅旗街正迎來一天中最熱鬧的時刻。雖然已過晚上九點,小龍蝦、烤串、芝士等60多家小吃還擠在萬達廣場的門口,音樂、人聲和美食啤酒的氣味,在夏日的夜空中碰撞。那是6月22日,端午節第一天假期,人流相當可觀。

所幸無人傷亡。磚頭掉落在商場3號門前的空地上,與地面碰撞的瞬間,迸碎成許多小石塊,彈跳到路邊的桌椅旁,和行人的腳邊。擺攤的小販看起來受驚不小,「這要砸死個人」。他們在夜市群里跟管理員反映,「大磚頭,崩一臉」,也催促管理員,「早點處理」。

找到拋物者並非易事。抬頭往上望,只看得到一座H型的建築和其間透出的點點燈光。兩棟33層的高樓,分別是萬達1號公寓和2號公寓,它們中間連接着萬達商場。這裏面藏着1400多戶人家,其中不乏旅館、超市、美發美甲店,甚至是老人徵婚所。

從天而降的磚頭,驚動了民警、夜市管理者,以及萬達的物業人員。他們來到現場,在磚頭砸落的地方看了看,小販們也說不清,他們後續是否上樓排查。唯一可以確認的是,當時砸落的地方,沒有拉上警戒線,或者擺放相關的提示語。

連續14次拋下重物: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案

人群中流傳着關於這塊磚頭的各種猜測。一位小龍蝦攤主認為是混混乾的,「肯定是小驢馬,抽大了估計」。另一位炒粉的攤主否定了這個觀點,「有可能是老頭老太太」,樓下的夜市「可能是擾民了」。

這些猜測都蘊含了某種偶然性,並沒有引起足夠的警惕。群里的討論很快結束了,地面上的碎石被清掃乾淨,桌椅重新擺起,攤販繼續招攬客人。

畢竟,自美食節舉辦以來,高空拋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就在六天前,也就是6月17日,50米開外的2號公寓門口,兩桶五升的礦泉水和三罐未開封的可樂接連飛下來。

先是兩桶5升的桶裝水,大約發生在當天下午四點半。一桶砸在地上直接碎開。附近的牛肉烤串師傅很不幸,被第二桶水砸中,他的肩膀、手指和腿部都受傷了。一位目睹現場的攤販回憶,「先掉到篷布上,把篷砸漏了,完了又砸身上,要沒有篷,那不完了嗎?」

約莫六個小時後,同樣的地點,三罐未開封的罐裝可樂,又從樓上飛了下來。

可樂砸落的時候,24歲的宋迅正坐在燒烤攤的凳子上,吃烤牛肉串。墜落的可樂罐爆開,噴出的液體率先崩到她的臉上。緊接着,鼻樑上的眼鏡不見了,額頭傳來一陣痛感。她的第一反應是捂着腦袋跑開。

遠離現場後,她才發現額頭起了一個大包,有一點血跡。低下頭,發現胸口也被劃破了幾道皮。

桶裝水和可樂造成的兩起傷人事件,都在當時報了案。事後,宋迅曾到派出所詢問進展,得到的回覆都是正在調監控和排查。她跑到萬達公寓的樓上,想自己找出那個人,也無疾而終。從20多樓的窗戶往下看,行人如同螞蟻,她想像自己被砸時,那個人也曾這樣看着樓底,恐懼包圍了她。

連續14次拋下重物: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案

萬達1號公寓天台。蔡家欣 攝

6月22日晚上,距離第一塊磚頭掉落的兩個小時後,約莫晚上11點,天空中再次降下墜物。這一回迅猛而密集。兩分鐘的時間裏,先後有6塊磚頭,掉落到萬達1號公寓門前的空地上。

其中一塊磚頭砸中了正在「長春油邊王」攤位前等待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婁青。據一位攤販回憶,一聲悶響之後,地上出現了一堆碎石。緊接着,又掉下來一塊磚頭,直接砸到婁青頭上,她隨即倒在鐵板魷魚的攤前,頭上血流不停,身體抽搐,已經沒法說話了。

麵包攤主趙強循聲站了起來。30米外的空地上趴着一個女孩,「地上全是血」。趙強認出她手邊散落的煙囪麵包——10來分鐘前,這個女孩來買過麵包,很有禮貌,臨走時還說了一聲謝謝。

恐龍圖案的洞洞鞋

接近晚上11點,萬達1號公寓30樓的一間民宿里,朱梅正在焦急地等待好友,「咋還沒上來?」半個小時前,好友婁青決定下樓買夜宵,臨走時還說,「我很快就上來。」

公寓一樓出門就是夜市,來回不過百米。起初朱梅猜測,婁青可能在等現做的小吃,也可能在外面打電話。她給婁青打了幾個微信電話。無人接聽。接着又發信息,「眨眨眼」。這是兩位好友間的暗語,平時有事找對方,總以這樣的玩笑起頭。

但都沒有回覆。朱梅決定下樓尋找。電梯從30樓降到1樓,朱梅的心一直在打鼓,「有一個咯噔的感覺」。走出公寓大門時,眼前的場景果然變得詭異起來。正對大門的幾個攤位,全都暗了下來,人們貼着樓站成一排,不遠處的空地拉起了警戒線。

從路人口中得知有一個女孩被磚頭砸了,朱梅心裏越來越慌,當她把婁青的照片展示給一位穿制服的民警時,直接就被帶去派出所。

在那裏,她得知婁青流了許多的血,但心裏還是抱有一絲希望,「會不會是外傷?」她試圖說服工作人員,自己是學醫的,如果婁青需要轉院,她能協調到更好的醫療資源。沒人願意告訴她真實的情況,只是讓她儘快聯繫婁青的家人。

朱梅想不明白,不過半天時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意外?

她和婁青是高三同桌。她在長春讀博,婁青在北京一家國企做法務,雖然都有了各自的人生軌跡,但每年回家,時間再緊湊,兩人也要見面聊天。朱梅先後在青島、濟南、長春讀書,經過這些城市,婁青總會發消息給她,說有機會一定要去你讀書的地方看看。

6月22日那天中午,婁青真的來了。她穿着一套藍色千鳥格的裙子,拎着一個包,出現在朱梅實驗室的附近。在人群中,婁青永遠會被目光追隨,她很漂亮,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像月牙一樣彎彎的。朱梅很羨慕婁青,自己總泡在實驗室,對生活都麻木了。但婁青不一樣,還是充滿了熱情,她讀法律,大學四年會在朋友圈點評時事,也不避諱表達對父母的愛和感恩。

朱梅學業緊張,婁青很體貼,「我就是來看看你」,她讓朱梅別操心,自己第二天有安排。

看到婁青腳上的高跟鞋,朱梅跑回實驗室,拿來一雙恐龍圖案的洞洞鞋,「等會要走路,會很累」。吃過午飯,就像以往的每次見面,兩個好友回到民宿聊天。那間位於萬達1號公寓30樓的民宿,是朱梅特意挑選的。在她的印象里,這位高三的同桌喜歡熱鬧,而她的實驗室也剛好在附近。

短暫的相聚,婁青和朱梅聊起未來的打算,她正在準備英語考試,計劃申請英國的研究生。

連續14次拋下重物: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案

受害人婁青 講述者供圖

那天晚上七點多,她們去逛了商場,婁青買了一對耳環,又選了一束手工編織的花。晚上九點多,回民宿之前,她們在樓下的夜市買了一份臭豆腐,上樓後婁青沒吃夠,臨時決定下樓再買一份。

再次見到婁青已經是在長春市人民醫院。來的路上,朱梅不敢往最壞的方向想,猜測婁青也許陷入了昏迷,還想着治療需要涉及哪些科室,而她能聯繫到哪些人,又該如何去對接?

到醫院後,主治大夫直接宣佈了婁青死亡的消息,「送來時已經沒有生命體徵」。後來的屍檢報告顯示,婁青因鈍器擊中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朱梅被領到一個房間。婁青安靜地躺在那裏,頭朝里,腳朝外。腳上穿的,正是那天中午朱梅為她拿的、恐龍圖案的洞洞鞋。

想安樂死的被告

最初兩天,朱梅說不出話,也吃不下東西。她變得很恍惚,覺得那就是一場夢,「就像我們很久沒見面了」。

但她又要配合調查,反覆回憶當晚的情況。每次的複述都會帶來新的痛苦,「把我拉回現實,一邊覺得是做夢,一邊知道真切地發生過。」即便如此,朱梅認為這是她的責任,「對後續會有幫助,(而且)我最後接觸她,轉述這些給她的家人,才算對得起她。」

事發後,朱梅和婁青的家人一起走訪現場,尋找目擊的攤販、當晚的120急救員、以及醫院的主治大夫。多次拋物和相關傷者的信息逐漸匯集起來,「很不可思議,扔了那麼多次,後來去的人什麼都不知道,沒有任何提示。」

但關於拋物者的具體信息,所知有限,直到11月27日,這起高空拋物致人死亡案在長春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被告席上的人叫周恆,今年23歲,江西人。從6月17日到22日,六天時間裏,在萬達公寓的高樓上,他連續14次拋物,包括8塊磚頭、3罐未開封的可樂、2桶5升的桶裝水,以及半杯奶茶。

周恆自述,「(我)覺得社會不公,活着沒意思,就想跳樓,我又一直害怕不敢跳。」於是,他做了一個決定,「從樓上扔東西砸人,如果把人砸死了,公安局就能把我抓了,判我死刑。」

6月14日,周恆從上海坐飛機前往長春。出發前,他在電子支付上透支了現金。在長春,周恆輾轉過多家酒店,還去吃過海底撈,沒有錢了,他乾脆賣掉手機。

6月17日,他住進萬達2號公寓的一家民宿里。房間在33樓,在那裏,周恆第一次往地面投擲了物品。6月22日,在萬達廣場吃完飯,周恆掏光身上最後的幾十元。儘管當時已經搬到500米外的一家假日賓館,他還是選擇爬上萬達1號公寓的天台。

那一晚,他先扔了半杯奶茶和兩塊磚頭,沒砸到人,其間還坐電梯到一樓,確認物品拋落的位置。監控顯示,當天23時02分,他一口氣搬了四塊磚頭到天台,連續丟往地面。兩分鐘後,他又走到32樓,從樓道的窗口再次扔下兩塊磚頭。

連續14次拋下重物: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案

萬達1號公寓1樓入口處,案發後貼上了小心高空拋物的告示語。蔡家欣 攝

在法庭上,回憶整個作案過程,周恆的表現「平靜冷漠」,「承認自己做的所有事情」。

至於他為什麼想死,法庭披露的信息有限,「因不能自食其力,生活窘迫,產生厭世、仇視社會的情緒。」

今年四月,周恆曾被診斷為急性而短暫的精神病障礙。他的母親回憶,當時在上海的一家酒店,周恆曾因為無法溝通,被民警送至救助站,其後又因言行異常被送至醫院。

事發後,這份精神疾病病歷由周恆家屬提供給警方,並要求做精神病鑑定。法醫經眼動測定分析和病歷,綜合分析認定,周恆雖然有些偏離正常的思想、情感反應或行為,但不符合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故周恆作案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審現場,周恆的辯護律師認為,眼動測定分析數值存在異常,鑑定方法不完善,申請重新鑑定,使用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量表。但這個訴求被法庭駁回了。

作為受害方,被可樂罐砸中的宋迅也出席了這次庭審。法庭播放的相關證據錄像中,周恆戴着一副眼鏡,有點瘦,「很正常,完全看不出來心理極端」。庭審現場的周恆,摘掉了眼鏡,高中畢業後,他一直沒有工作掙錢。看到這位年齡僅相差一歲的年輕人,宋迅有點想哭,「我感覺他特別可恨。」

那次被可樂罐砸到以後,出門走在高樓下,頭往上抬,宋迅總會產生有東西砸向她的錯覺,長達半個月的時間她都睡不好覺。

回顧被砸的過程,宋迅意識到,分毫的時間與距離里,自己曾與死神擦肩而過。那罐可樂先是砸在桌子上,而後彈起崩飛她的眼鏡,削去部分衝擊力,最後再撞上她的額頭。那個時候,宋迅正好往後伸了個懶腰,「(如果還在埋頭吃東西),有可能會砸到我的脖子。」

宋迅反覆強調自己的幸運,同樣被砸,她幾乎能夠感受到婁青當時的痛苦,「她那一刻應該很難過。」事後,她一直跟婁青的家人保持聯繫。決定出庭,不僅是對兇手和案件的好奇,她也希望自己的到場,給夠給婁青的家人帶來安慰。

宋迅回憶,庭審現場,周恆沒有任何愧疚和悔恨的表現,他在法庭上請求安樂死,嘴角也會時不時勾起冷笑。只有提到錢才會撥動他的情緒,「(他會)變得很敏感,突然間不回答問題,或者想很久。」

監控顯示,事發當晚23時05分,連續扔完六塊磚頭以後,周恆坐電梯到一樓。在他的回憶里,1號公寓門口的空地上躺着一個小姑娘,「一動不動,地上有血,地上都是碎磚頭渣,我認為那個女孩被我砸死了。」

約莫20分鐘後,周恆出現在紅旗街派出所,「我的目的是砸死人,現在目的達到了。」

連續14次拋下重物: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案

被告人周恆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被聲張的監控和標語

被告人周恆被判處死刑後,12月14日,婁青的姐姐婁茜帶着鮮花和燒紙到萬達公寓的樓前祭奠妹妹。寒風中,人們目光停留,腳步匆匆。年輕的女孩路過調侃,「追憶先烈呢!」一個了解內情的男子邊走邊說,「這是那個女孩的家人吧?」

提起高空拋物,這裏的人已經沒有太多起伏了。一位在樓里工作的美容師滿不在乎地說,多少年才一回的事啊!開便利店的老闆說,「這就是一個概率事件」,在他看來,擔心高空拋物,倒不如關注雪後房檐上倒掛的冰棱來得實在。

這起悲劇就像水中短暫的漣漪,散開又消失,仿佛沒有發生過。事發那天晚上,一個攤主發了相關的朋友圈,被管理員要求刪掉,其他攤販在群里表示,「維護夜市整體影響,一起掙點錢,領導全力以赴處理好這件事情。」

萬達公寓的天台曾經是長春的網紅打卡地,上面儘是「愛情」、「表白」、「自由」之類的塗鴉。年輕人聚在這裏喝酒、拍照、在這裏俯瞰城市,觀賞日出與日落。保安看到會來驅逐,但也不會嚴格制止。

如今天台牆上的鮮艷彩繪,多了幾行紅色標語,「嚴禁高空拋物」。類似的標語同樣出現在樓道和一樓入口。通往天台的兩個門,一個被鎖住了,另一個是消防通道,24小時有保安值守。

連續14次拋下重物:一場事先張揚的高空致死案

萬達1號公寓通往天台的入口,張貼着嚴禁拋物的告示。蔡家欣 攝

事發後半個月,萬達樓體的四周都裝上了監控。一位攤販回憶,七月中旬的一個晚上,一條鏈子從20多層飛下,砸中一個冰櫃,很快鎖定肇事者——一對吵架的年輕夫妻。

作為家人,姐姐婁茜想不明白,此前這裏出現多次高空拋物,為什麼沒有任何人採取措施,哪怕一個簡單的圍欄或者一句提示——或許那樣,她的妹妹婁青就能倖免於難。

她和妹妹婁青相差十歲,從小到大,妹妹婁青就像一個小尾巴,跟在她的後面。後來,姐妹倆的角色輪換過來,婁青成為家裏有主見的那個人。姐姐生二胎,她專門請假陪護。父母年紀大了,她關注他們的健康和體檢問題。她的人生似乎很快就要進入新的階段,今年五一假期,她第一次帶男朋友回山東老家。

這場意外中斷了一切。

沒人能回應婁茜的質疑。《民法典》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而導致高空拋物行為造成被害方遭受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在論文《高空拋物入刑後的司法認定問題研究》裏提到,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開展相關宣傳講座,安裝監控設施等。

此前,關於高空拋物就有物業擔責的相關判例。2015年,一男子在小區中被高空中飛來的物體砸中死亡。由於找不到拋物者,2023年當地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小區中的 36名居民承擔每戶1萬元的補償責任,物業承擔8萬元賠償責任。

即便已有先例,相關案件中物業的民事侵權責任還是存在爭議。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韓旭長期關注高空拋物案件。他認為,此案中物業方沒有責任。在韓旭看來,只有存在過錯才要承擔責任。比如,保安沒有履行安全保衛的義務,導致有人進到小區偷東西殺人。

但高空拋物不一樣,物業管不了每家每戶的情況,「責任不應該擴大化,還是要由行為人來承擔。」考慮到多次連續拋物和致人傷害等情節,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已經從量刑上體現了「從重考慮」。

在韓旭看來,高空拋物主要靠預防,比如在城建規劃中,要求三層以上的臨街窗戶加裝隔離裝置,讓東西扔不出去。國外已有一些相關措施,2021年新加坡環境局用高清攝像機和動態數據處理軟件監控高樓拋物者,處罰了一大批肇事者。

兇手雖然已經被判死刑,但處在漩渦里的人並沒有得到解脫。

在法庭聽到判決結果後,朱梅沒有獲得想像中的安慰,「(被判死刑)又能怎麼樣?」婁青被車拉走火化的那一天,朱梅在後面跟着跑,「好像能追回來一樣」。當天晚上,朱梅跟隨婁青的骨灰一起回到山東。

在老家休整了一個月,朱梅想過退學,「我回來再繼續讀書,但她沒有了,意義是什麼?」最終她選擇繼續完成學業,重到長春,路過兩人相見的路口,婁青的笑會浮現在她的眼前,做實驗的時候,她也會恍惚,突然停下動作。

朱梅想過無數種可能性,「我很後悔,不該來這裏(長春)」,「我為什麼答應讓她來(長春)?」甚至要是從來都不認識婁青就好了。

而在山東萊州,失去婁青的家也幾乎垮掉了。她的父母年近七旬,多次住院。母親總是夢見婁青一個人站在家門口,滿臉是淚,「她明白自己再也融不進這個家了。」

沒有改變的,或許只有長春紅旗街萬達廣場的喧鬧。從盛夏到寒冬,推着行李箱的遊客,一批輪着一批。

(除韓旭、周恆外,應講述者要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極晝工作室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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