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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斯大林利用的「軟肋」們

在1936年8月的時候,蘇聯最高法院軍事法庭舉行了一次公開審判。

這就是臭名昭著的"莫斯科大審判"。

這次「莫斯科大審判」分為上、中、下三場,這是最後一次,又名"二十人大審判"。區別於前兩次的是,這次公審特意邀請了很多國外媒體、各國使館人員及國際觀察團旁聽。

到場的老外們樂呵呵的、天真的認為蘇聯會公正的為全世界帶來一場法制教育,至少會出現很多的辯駁場面。

結果,屁都沒有。

隨着裁判員同志一聲哨響,公審開始。

首先出場的是主謀季諾維耶夫、幫凶加米涅夫和布哈林等人。

這幾個哥們一出庭就立刻哭的死去活來,說自己如何對不起列寧的教誨、對不起斯大林的關愛,紛紛搶着承認錯誤,並且對指控他們的罪名全部供認不諱。

除了認罪外,最不可思議是,他們每一個人居然還在法庭上大肆頌揚斯大林同志如何的偉大,如何的正確。

這一場面,讓在場的記者們都懵逼了,怎麼都不能想不明白,明明這群人和斯大林有着不共戴天之仇,怎麼不光主動認罪,還瘋狂跪舔斯大林?

顯然,他們不了解熱血蘇維埃的國情。

蘇聯不只有江湖人情,還有打打殺殺。

從列教主掛了之後,大家為了那龍頭棍暫開了鬥爭。

為此,斯大林開始和季諾維耶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人聯合。一舉擊潰了托洛茨基。隨後斯大林又和布哈林聯合,擊敗曾經的盟友季諾維耶夫和加米涅夫,最後,斯大林又擊敗自己的長期的盟友布哈林,奪得了龍頭棍和賬本。

這些人雖然被打敗了,但好歹也是蘇聯的開國元勛和國家元首,你說槍斃就槍斃,也不太合適,總要給小弟們一個交代、一個說法吧?

當然,「要說法」這種問題根本難不倒天賦點全部點在整人上面的斯大林。

他要做的,不僅要肉體消滅他們,更要從政治上徹底打垮對手,名譽上徹底搞臭對手,讓他們永世不得翻身!

所以,他搞了這次"莫斯科大審判",也將蘇聯的"大清洗"推向了最高潮。

針對這些位高權重的開國元勛和高官,他捏造了一大堆子虛烏有的罪名,什麼顛覆蘇維埃、什麼偷窺老太太洗澡,什麼下賤,就撿什麼下賤的罪名。

那如何讓這群老大們要乖乖的對着廣播認罪呢?

畢竟這群人也是"老布爾什維克",過慣了刀口舔血的日子,要是怕死,就不做「布爾什維克"了,早將生死置之度外。

所以,用「命」去威脅,顯然是沒用的,畢竟他們也自己知道會被槍斃,搞不好會魚死網破。

不知道是天通苑書記穿越教會了斯大林,還是斯大林給了天通苑書記啟發,兩人都喜歡用「軟肋」的方式。

最後所有人都妥協了。

當然,負責審訊的內務部都是以斯大林的名義向他們許諾,只要他們能滿足"政治局全部要求":承認所有的"罪行",並在法庭上歌頌偉大的斯大林,就能保證他們的妻子兒女的安全,如繼續"負隅頑抗",那麼他們的「軟肋」,將再也見不到明天的太陽。

於是,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最為無恥的是他們除了承認自己的"罪名"外,在庭上還必須揭發和指控其他的戰友和朋友。

這就是殺人誅心!

為了更有效的讓小弟們聽話,臭名昭著的克格勃甚至還發明了一套先進經驗,這就是著名的"庫爾斯基法",能讓人生不如死。

在喬治.奧維爾寫的《一九八四》裏是這麼描寫的:

一、肉體刑訊:即酷刑和折磨,連續審訊不讓睡眠最多連續達十晝夜;

二、化學刑訊,即以致幻的片劑、粉劑或注射滴劑來消弱、瓦解人的意志;

三、機械刑訊,即反覆不斷地向你宣讀為你寫下的"供詞",再讓你重複這些內容,然後錄取其中的有效成分作為你的"供詞";

四、政治刑訊,即威脅你的朋友親屬來辱罵你的政治理想,使你的信念崩潰;

五、心理刑訊,即製造和強化人的自我蔑視感,使之失去生活目標,從而產生自我解脫、自我懺悔、自我洗刷、自我鞭撻的行動。

其實,"庫爾斯基法"的精髓就是"因人而異,對症下藥",也就是找到每個人的"死穴"。

這個方法不僅讓被審訊人員肉體上生不如死,而且最基本的人格、尊嚴和信心蕩然無存,最後絕大多數被審訊的人都會"主動"認罪。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行,那麼就上「軟肋」套餐。

這次"二十一人大審判"的判決結果是十八人被當庭宣判死刑,立即執行,其餘三人雖然判了有期徒刑,但回到監獄後,想想自己的「軟肋」,於是一起自殺了。

最後,大家再體會一下貝利亞的這句話:給我帶來一個人,我就能給你找出他的罪證!

當然,給斯大林賣命的貝利亞,還包括很多斯大林的爪牙也被斯大林整死了。

所以說,不要以為自己做了當權者的走狗就能飛黃騰達、就能安全了,歷史不斷的告誡我們,當一個人的權利不受法律約束的時候,沒有人是安全的,包括所謂的執法者在內的每一個人,隨時會因為一句話、一件事、或者一個當權者認為不友善的眼神,而被推入絞肉機!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歷史照妖鏡404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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