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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為何要對民企"法外開恩"? 首次違規可免責罰

廣州首推對民企行政違法免責行為的清單,容許符合若干條件的民企,在首次違規時可獲免責處理。圖為廣交會。路透社圖片

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發源地,廣州首推對民企行政違法免責行為的清單,容許符合若干條件的民企,在首次違規時可獲免責處理。官方說法是"建立包容審慎監管民企"的案例,但操作上會否成為腐敗的新溫床?

廣州市司法局新出台《民營企業首次違法合規免責清單》的文件。根據官方網頁的資料,新制度容許有關部門對首次違反行政規定的民企,如果能做到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提供相關證據,而其違規行為的危害後果輕微,以及願意主動改正等條件,在通過審查後,相關違法違規問題,可以獲得免責處理。

廣州市司法局表示,廣州是全國首個建立這種新制度的地方,會先對涉及人力資源、特許經營、建築和禽畜養殖等5個領域20項事項,落實合規免責的做法,形容新制度是對民企採取包容審慎監管。

(廣州市司法局網頁截圖)

評論:官方不願全面放鬆監管權新制度僅對新民企起作用

廣州為何突然對民企採取這種「法外開恩」的政策?經濟學者鄭旭光表示,中國的經濟環境差,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門試圖通過這類奇怪的做法,改變以往對民企事事管、管過嚴等問題,希望通過免責,對民企表明友好的態度,使民企不要再躺平。但這種做法,能起到的效果有限。

鄭旭光:「首次違規免責,聽起來很沒有道理,應該是輕微的,就不處理和不處罰,這才是真正的一個態度。首次不處罰還是蠻小氣的,我估計他們覺得監管還是很有必要,不願意統一宣佈全部取消。也許是受到壓力,要做一些對企業友好減少罰款和監管的政策,做一個花樣文章。有了這個東西,可能就讓監管部門跑去給人家罰款的動力,沒那麼大了,是對新生民企相對友好的一個環境。」

鄭旭光表示,新的做法有簡政放權的意味,不過罰款與政府收入有關,對發達地區的影響不大,但相信,廣州的新制度難以在全國普及實行。

評論:免責免罰打擊法治建設或成為腐敗的新溫床

長期觀察中國民營經濟發展的時事評論員方原表示,新制度表面上是放鬆管理,實際上是給予當局增加人治管理的條件,對營商環境製造更多的不確定性。

方原:"這種運動式執法,其實是給人帶來一種不確定性,最容易產生人治的狀態,因為等於是破壞了法制,增加了權力的可操作空間,增加了腐敗的可能性,並沒有起到一個正向和鼓勵、保護和安慰的作用,反而是推動加速的逃離,是起到反面的作用。"

關注中國法治情況的河南時事評論員李法天也表示,行政當局隨時能更改規定,免去民企罰則,突顯政府不尊重法律,以及過往濫用權力打壓民企的情況,又說,新的制度會製造很多執法的灰色地帶。

李法天:"這種做法導致的腐敗空間是極大的,對方積極不積極、主動不主動、是輕微的還是嚴重,都是有主觀判斷的,在社會經濟下滑的情況下,很多公務員的工資也在下降,他們利用這個權力,在企業裏面搞權力尋租,謀取利益,這是絕對無法避免的事情。"

李法天表示,減少規管才是真正便利民企經營的做法,但官方假稱放鬆,實際是更深入民企經營的做法,只會把僅有的民營經濟進一步扼殺。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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