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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草木皆兵 都想暗殺他?落馬官員涉非法持槍罪

—落馬官員涉非法持槍罪 分析:習近平草木皆兵

對於「非法持槍」這一罪名,獨立撰稿人諸葛明陽10月12日表示:「中共當局禁止民間擁有槍支彈藥,因為它擔心出現民間武裝,直接威脅其政權。如果說當時定孫力軍等非法持槍涉及政變,那雲南中煙原黨組副書記夜禮斌恐涉及不到『政變』或『暗殺』,他既不具備這個能力,也不具備這個條件。但因為害怕被政變和暗殺,習近平已成驚弓之鳥,草木皆兵。突出這一罪名可能是為了殺一儆百。」

在中共落馬官員的罪名中,除腐敗、受賄、搞團伙等常見說法外,還有「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名。日前,雲南中煙原黨組副書記、董事長夜禮斌被提起訴訟,罪名中有「非法持槍」罪。

分析認為,因為害怕被政變和暗殺,習近平已成驚弓之鳥,草木皆兵。突出這一罪名可能是為了殺一儆百。

公開資訊顯示,夜禮斌,1957年生,彝族,雲南永仁人,1976年至1982年在中共軍隊服役,曾歷任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長;雲南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雲南省昭通市市委書記;雲南省政府黨組成員;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長和雲南省政府參事等職。

中共最高檢察院10月9日發佈的公告指,夜禮斌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權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此外,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

目前,中共檢查機關就夜禮斌受賄金額、持槍情況及動機等,未做詳細說明;但「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名十分顯眼,成為因「非法持槍」而落馬的又一名官員。

孫力軍等人也犯有「非法持槍」罪

去年9月,原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被判處死緩。孫力軍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的核心人物,法院宣判他的罪名中,也有「非法持槍」罪。

2023年10月,雲南中煙原黨組副書記、董事長夜禮斌被訴訟,罪名涉「非法持槍」罪。圖為天安門廣場一警示錐。(Feng Li / Getty Images)

去年7月8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對孫力軍案一審開庭,對其控罪從此前的政治層面轉為巨額受賄、操縱證卷與「非法持有槍支」。

孫力軍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的頭目,「非法持有槍支」的控罪引人注目。作為中共公安高官,孫力軍持槍是很正常的,但在他多項罪名中加上「非法持槍」罪,恐與他涉嫌對習近平政權搞政變及暗殺有關。

據媒體披露,習近平自2012年上台後的5年之內,就至少遇到10次暗殺,包括飲食下毒、體檢時打毒針、製造交通事故、會議室放置炸彈等。

「孫力軍政治團伙」的成員之一,原中共司法部部長傅政華也涉及「非法持槍」罪。去年3月中共宣佈他落馬時,他是在任的全國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而官方公佈的傅政華的諸多罪名中,就有「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這一條,屬於「非法持槍」罪。

在他的罪名中,有「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等描述,暗示孫力軍政治團伙不但反對習近平,還有搞政變的陰謀野心。

近年來,涉及「非法持槍」罪的落馬官員還有:2022年8月被判死緩的中共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史文清、2022年3月被判處13年徒刑的中共政協蘭州市原副主席嚴志堅、2021年11月被判處徒刑11年的中共寧夏人大原秘書長徐力群,以及2019年4月落馬的中共雲南省德宏州原副書記余麻約等。

對於「非法持槍」這一罪名,獨立撰稿人諸葛明陽10月12日表示:「中共當局禁止民間擁有槍支彈藥,因為它擔心出現民間武裝,直接威脅其政權。如果說當時定孫力軍等非法持槍涉及政變,那雲南中煙原黨組副書記夜禮斌恐涉及不到『政變』或『暗殺』,他既不具備這個能力,也不具備這個條件。但因為害怕被政變和暗殺,習近平已成驚弓之鳥,草木皆兵。突出這一罪名可能是為了殺一儆百。」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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