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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菁:印度總理的財產公示與中共的越反越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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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區地鐵站前市民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大橫幅。(知情人提供)

印度總理莫迪自2014年就任印度總理以來,每年都要發佈其個人資產信息,如2014年8月公佈的個人總資產為1261萬盧比,2016年初公佈的個人總資產為1411萬盧比,2019年為2490萬盧比,2020年2850萬盧比,近期有自媒體發佈莫迪總理2023年個人總資產為1410萬盧比,約合人民幣136.7萬元,其中現金僅為人民幣455元。

莫迪的資產中價值最高的是其2002年購置的一處房產,他擁有位於甘地訥格爾的一處房產的1/4的產權,佔地面積約為328平方米。粗略估值接近1000萬盧比。莫迪名下沒有任何汽車、飛機、遊艇、船隻、田產、商業性質的房地產等,莫迪擁有的4枚重約45克的金戒指也被作為珠寶進行了公示。

莫迪是一個虔誠的宗教徒,過着樸素的生活。他清廉的執政態度為整個國家樹立了榜樣,進一步推動了印度反腐敗鬥爭的進程。

莫迪在總理任上的九年時間裏,實現了印度GDP年均實際增長5.3%,名義增速超過10%的增長率,2022年,印度成為全球第五大經濟體。如今,莫迪還在朝着他在經濟方面的「三步走」計劃努力,即2025年經濟總量達到5萬億美元,2032年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三大經濟體,而到2047年印度獨立100周年時,成為一個發達國家。

印度從2003年3月開始,要求任何競選公職的人必須公示自己家庭財產明細。因此,莫迪作為民選總理,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定期公佈個人財產,接受民眾的監督。

在國際上,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素有「陽光法案」、「終端反腐」之稱。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出台了公務員財產公示法規。據世界銀行統計,2016年世界上有153個國家及地區建立了公務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

而中國2003年也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上簽了字,但中共實質性的領導幹部收入和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卻總是處於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態,近幾年隨着對媒體和輿論的打壓,乾脆聽不到相關的呼聲了。

目前中共要求各級官員進行財產「申報」,而並非「公示」,申報是給上級部門或組織部門,由中共自己來掌握各級官員的財產情況,而不是在社會上公開,接受民眾的監督。這已經迥異於世界上其他國家的財產申報公示制度了。

例如,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區曾要求2008年12月新提任的55名副縣級公務員申報個人財產,但是採取了「兩本賬」的做法:第一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禮金等,對外公示;第二本是全部財產情況,不對外公開。浙江省慈谿市也要求公務員申報家庭財產,包括個人收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私家車等,但是僅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而且申報人員不包括當地的主要領導。此後,四川高縣、湖南瀏陽市、寧夏銀川市也都以不同方式進行了這種官員財產公示的試點,但其中作秀、吸引眼球的意義更大一些,所以並無後續的動力,以至相繼夭折。

習近平2012年上台之後,與王岐山聯手以反腐為名清理官場,但卻在2013年對公開要求中共官員公佈財產的「十君子」進行了抓捕,並以「尋釁滋事罪、擾亂公共秩序罪」等罪名判處重刑,同時對主張建立財產公示制度的新公民運動進行取締。

2019年年底,曾經以發出「今後中國共產黨的領袖所能做出的唯一可望載入史冊的大事情,就是引領這個黨體面地淡出歷史舞台」的言論而聞名的北京大學社會學系退休教授鄭也夫又一次發文,要求「財產公示,請自常委始」。然而,中共官員的財產公示至今沒有下文。

中共黨國官員的財產公示為什麼如此難以推行呢?

第一、中共不適宜公開財產的官員數量太多;

中共黨內在2003年曾準備以上海、廣東為試點開展財產申報公示,但在內部申報時,卻發現一個嚴重問題,因為上海市省、廳級幹部90%以上擁有1000萬以上資產;廣東省省、廳級幹部99%擁有1000萬資產。

2004年由國務院、中紀委、社科院完成的《全國地方黨政部門、國家機關公職人員薪酬和家庭財產調查報告》披露,全國各省中,地、廳級以上幹部擁有的家庭財產,廣東省為800至2200萬;上海市為800至2500萬;福建省700至1600萬;浙江省700至2000萬;江蘇省700至1800萬;山東省700至1500萬;遼寧省700至1400萬。僅家庭財產高於700萬的就涉及七個省市地、廳級官員。中共地廳級以上乾乾部年收入是當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25倍,是當地農民年均收入的25~85倍,已經成為了官僚特權階層。

2012年,中共權力鬥爭白熱化,各派勢力向外媒放風,互揭醜聞,中國人通過外媒的報道,了解到本國政治高層家族早已從「無產階級」變成巨富一族,擁有的財富從數億美元至數十億不等。因為這些「紅色家族……擁有深厚的政治與資本,故起步高,容易獲得社會資源。這些紅色商業家族,多從事一些需要審批的貿易,基礎產業,能源等產業。房地產行業亦多為紅色家族鍾情的領域。」

王友群博士在其文《大陸貪官數量世界第一》中就指出,習近平在其執政的前十年中,到202年中共二十大之前,查辦的億元貪官就達112個,數量堪稱世界第一,而且這些只是「倒霉」被抓出來的,還有很多沒有被抓的。

第二、源於民主制度的財產公示必定倒逼中共政治體制改革;

官員財產公示本來就是產生於憲政民主制度之下,由社會監督、媒體監督、民眾監督,甚至競爭對手監督而形成的民主社會機制保障了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實行。

而中共是一黨專制的獨裁制度,實行政治壟斷、資源壟斷與輿論控制,其所謂的反腐是類似於黑幫組織的清理門戶方式,稱為「自己監督自己」。造成的結果就是腐敗官員級別越來越高,數量越來越多,案件涉及數額越來越大,官員日受賄金額越來越驚人的原因所在。

如果實行真正的官員財產公示,勢必要求中共結束獨裁,走向民主體制。而這恰恰是中共最害怕的事情。就如同八九六四事件,中共寧可冒天下之大不韙,向請求中共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學生開槍,也不願意在此問題上做出一點讓步。

所以就此而言,中共寧可選擇「自己給自己動手術」的黑幫內部清理方式,也不可能將監督官員財產的權力交給民眾的。

中共反腐敗只是清洗政治對手,抓權控權的一種重要手段,最終目的是要保黨,來保住他們的特權。因此,反腐敗也好,打蒼蠅、老虎也好,都無非是用來欺騙中國人民的謊言。就如同70多年前,毛澤東將民主、自由等口號掛在嘴上,用來籠絡人心一樣。

1945年黃炎培隨團參觀延安後,與毛澤東展開了一段對話。黃炎培向毛澤東提出你共產黨人如何解決朝代「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問題。

毛說:「我們共產黨已經找到了新路,能夠跳出這個歷史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事實證明,毛所謂的「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是當時為了收買人心所撒的彌天大謊,中共建政之後,實行的卻是專制和獨裁。

中共沒有走毛所謂的能夠「跳出」這個歷史周期率的新路,也就是實行民主。然而,黃炎培口中的「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卻是真實存在的。而且目前各種現象表明,中共政權的「其亡也忽焉」可能很快就會到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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