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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公安打成重傷求助媒體 得賠償後反要求記者要撤稿

甘肅隴西村民遭員警暴力打成重傷,其律師求助媒體並獲關注後,警方迅速與受害人和解並要求刪帖,當事人及其律師為達刪帖目的誣告記者侵權。

甘肅隴西村民遭員警暴力打成重傷,其律師求助媒體並獲關注後,警方迅速與受害人和解並要求刪帖,當事人及其律師為達刪帖目的誣告記者侵權卻引發眾怒,而最應該被問責的警方暴力卻沒有被追究。

成都《紅星新聞》記者陳卿媛日前在大陸記者微信群披露,她因為看見張澤斌律師在群里透露,甘肅隴西一派出所把人打成了脊髓震盪,已耗資醫療費十多萬,目前仍在醫院治療,請求媒體曝光。但當事人王智傑利益得到滿足後反指責記者,稱自己的傷和警員的毆打沒有充分證據支持,並指控記者報導失實,侵犯他個人的私隱、名譽權。

而據原調查記者劉虎核實,幫王智傑發給報社的告狀信,出自曾經求助媒體的張澤斌律師之手。此事立即引發軒然大波。

張澤斌在回應本台記者的採訪時透露,他確實在記者群里求助了,但後來他找了一個自媒體人發了該消息,陳記者根據自媒體人的介紹,採訪了當事人王智傑。在發稿之前,沒有採訪過他。

幫當事人王智傑發給報社的告狀信,出自曾經求助媒體的張澤斌律師之手。(網絡截圖)

他表示,自媒體發表後,隴西派出所就和當事人達成了和解,並於次日即支付了補償。當事人即根據要求給記者發資訊,要求不予報道。他又稱,因為和警方簽有保密協議,他不能透露和解協定的內容,甚至稱自己不知道當事員警的名字。

張澤斌說:和解的內容就是派出所這邊以個人的名義,給王先生一筆補償款。和解的時候人家提了條件,當事人這邊就是不能再發相關的這個消息,已發佈的相關的這些消息,要聯繫刪除。當時我們簽這個協議的時候有保密條款,現在我在網上我也不能公開解釋這個事情。

在被問及員警暴力已致人重傷,嚴格地說已觸犯刑律,這種和解是否合法時,張澤斌表示無法回應此問題。

事件引發了記者和律師圈廣泛的憤怒

一位要求匿名的資深媒體人告訴本台記者,正如當事記者陳卿媛所說,「當事人傷害的不只是她個人,而是傷害了所有為民請命的記者和包括但不限於絕大多數律師同行的義舉。」也正因為如此,才引發了記者和律師圈廣泛的憤怒。

另一位資深的媒體負責人告訴本台記者,王智傑因和人發生糾紛被員警抓走並被打傷,張澤斌作為其代理律師,肯定也受到了種種壓力。但問題在於,在這個畸形的社會裏,很多人為了利益而拋棄基本的底線,這種現象很普遍。

他說:也有一部分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你不能這麼幹啊。是可以跟記者商量一下的,說人家提出這要求。這樣的事情很常見,我都遇到過好多次。

 

 

前記者李根也告訴本台記者,他此前也曾遭出賣,他幫神木沙峁鎮石角塔村的村民維權,結果神木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名抓了他後,村民簽字指證他,他因此坐牢一年。(受訪者提供)

大陸記者屢次遭當事人出賣

而另一位元前記者李根也告訴本台記者,他此前也曾遭出賣,他幫神木沙峁鎮石角塔村的村民維權,結果神木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名抓了他後,村民簽字指證他,他因此坐牢一年。

李根說:就是神木那個事情也算反咬吧。警方寫的呢,他們就簽字,就說他們那個是我策劃的,是我指使他們那樣的。當時法院開庭的時候,我說你們一定要看清楚了再簽字,他說不頂事,不頂事,意思就是看不看都沒用了。而且最近他們又幫我出一個東西,就說不是我了。他稱,現在自己正在申訴。

本台記者亦多次致電隴西首陽派出所,希望了解當事員警的現狀,但該機構的電話一直拒接。隴西縣公安局也沒有回應採訪請求。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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