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16歲陪酒少女跳江身亡 酒店被判賠17萬人民幣

16歲陪酒少女在廣東惠州跳江身亡,父母起訴少女生前工作的酒店。法院裁定酒店向原告賠償約17萬元(人民幣,下同,3萬1663新元)。

據澎湃新聞星期四(8月17日)報道,16歲女孩刁某2021年3月在惠州市博羅縣東江大橋跳江身亡,墜江前曾在博羅縣金宇大酒店KTV陪酒。

事發後,少女的家屬報警,但案件一直無進展,一個月後,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起外界廣泛關注,隨後博羅縣金宇大酒店被連夜查封,警方也展開調查,並刑拘多人。

包括金宇大酒店老闆、員工在內的多人被提起公訴。在辦案單位的建議下,刁某的父母也提起民事訴訟,被告包括博羅縣金宇大酒店以及酒店老闆、員工等13人。

刁某的父母指被告在案發後未給予死者家屬一個交代,給家屬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方支付30餘萬元民事索賠。

博羅縣法院2023年7月對這起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博羅縣金宇大酒店組織未成年人刁某從事銷售酒水及陪侍服務,違反了法律規定,且刁某在陪酒後輕生,酒店未盡到管理及審慎注意義務,與刁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刁某自殺主要是個人原因導致,本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遂判處博羅縣金宇大酒店承擔15%賠償責任,支付17萬5952.25元的賠償金。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聯合早報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3/0818/1942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