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鈎沉 > 正文

張放老師的出逃與自盡

作者:

張放,女,1928年生,北京西城區二龍路中學英文教員,1966年夏天遭到紅衛兵學生毒打,1968年在「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被「審查」。她不堪虐待逃離學校到河南新鄉一名以前的學生李雪麗家中。被當地「造反派」抓住並侮辱和毒打。該校紅衛兵負責人接當地通知追到新鄉,也對張放拳打腳踢,1968年5月19日張放被押回北京前,在河南新鄉自縊身亡,時年40歲。

第一次聽到張放的名字,是與已故作家王小波通電話的時候。那是1996年,文革發動三十周年的時候。我當時還沒有讀過什麼王小波的作品,打電話也是為了找他的妻子李銀河而不是找他。為了記載文革歷史,多年以來,我和很多文革的親歷者、見證人談話,我注重了解的是文革事實,是文革受難者的名字和他們被迫害的遭遇。不巧那天王小波的妻子不在家,他接了電話。我簡單說明來意之後,他立即就理解了我在做什麼和我在要什麼。他說,你調查過二龍路中學嗎?二龍路中學有個老師叫張放,在文革中自殺了。

我說我已經調查了將近100所學校,但是二龍路中學不在其中。王小波說,張放是個女老師,是物理老師。1966年夏天,「紅八月」的時候,和北京其他中學一樣,二龍路中學的紅衛兵打人很厲害。學校領導人和一批老師都被抄家並遭到毒打。教導主任的父母,據說是「資本家」,被毒打後,雙雙上吊自殺了。張放也被嚴重打傷。但是她在1966年沒有死,到了1968年「清理階級隊伍運動」時她再次被整,她自殺了。

我立刻在電腦里的受難者名單中加上了張放的名字。那時已經有了一個長長的名單。事實上,調查文革歷史是一件繁難並且令人痛苦的工作。調查中想要弄清楚一個受難者的名字和死亡日期以及死亡經過,往往要經過很多周折,花費大量時間。不但因為文革已經過去多年,也是因為有許多人為製造的困難。而且,在終於把事情了解清楚之後,因為是發現了一個殘酷而不幸的故事,所以其中絕沒有其他研究工作可能有的發現的快樂,而只是帶來一份悲哀。

王小波對張放的記憶與敘述也使我對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雖然我從來沒有見到過他。人們對一個人的死亡和不幸遭遇的記憶與敘述,實際上是不相同的。正是因為看到了種種不同的反應,我才對王小波的反應印象深刻。

我也問過另外一些成為作家的當年的中學生,向他們調查文革。對曾經發生在身邊的相當殘酷的事情,不止一人缺乏記憶,還有人以「不太厲害」、「不重」來描述。這多多少少反映了對他人痛苦的漠視。令人遺憾的是,這種不被覺察的對他人痛苦的漠視,比較王小波對他人痛苦的敏感要普遍得多。

後來我讀了王小波的雜文。我感覺到他在雜文中所作的社會批評和文化批評,包括對1996年興起的所謂「民族主義」思潮的抵制,是和他對文革的看法、對死難者的記憶與同情,在原則方面貫穿一致的。但是,在我有機會去見他之前,他卻不幸去世了。

1997年,王小波的妻子李銀河請我給他的雜文集寫一個後記。我寫了。我首先寫到了他告訴我張放老師的死。我感謝他對我的文革研究的支持。我認為他對文革的記憶和對死者的記憶,和他的雜文的成就有相當的聯繫。這篇文章後來並沒有成為書的「後記」,但是被發表在1998年第3期的《方法》雜誌上。這個雜誌不久後就被查禁了。

我想不會有很多人注意到我的這篇文章和其中的關於張放的段落。但是,我總是想,對這樣一個普通的中學女教師的死亡,應該記住而不應該漠視,這不但關係到文革歷史的真實,更關係到文革記錄者的道德原則。

張放生前教書的二龍路中學,位於北京西城區,在西單附近,距離天安門廣場不過1公里左右。二龍路中學的旁邊,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以及「高等教育部」。和二龍路中學只有一街之隔的北京師大女附中,在1966年8月5日,副校長卞仲耘在校園裏被紅衛兵學生打死。應該特別指出,害死了張放的校園暴行就發生在這樣的文明的核心地區,而不是什麼偏僻荒野的地區。這是因為,文革就是從上而下被發動起來的,校園暴力就是從北京市中心擴展到全國的,在這裏起了決定性作用的是文革的發動和紅衛兵組織的作用。張放所遭遇的,絕不是她個人的命運。

王小波在文革開始的時候,是二龍路中學初一的學生,初一沒有物理課。也許他把沒有教過他的英語老師張放誤記為物理老師了。不過對一個沒有教過自己的被害老師的記憶,更體現出了他的敏感。他的同代學生中,很多人不記得1966年到1968年的校園恐怖和被害的師長和同學。

文革前任二龍路中學校長的徐丕凱老師講述了他所看到的張放的遭遇。1966年國慶節前夕,徐校長和張放老師等都作為「牛鬼蛇神」被該校紅衛兵押到安定農場勞改。他們在那裏除了被迫干繁重勞動以外,還被本校紅衛兵和來北京「革命大串連」的廣州八一中學紅衛兵任意批鬥、侮辱和毒打。紅衛兵對徐丕凱、張放等人「演習」活埋,即將他們埋在坑裏填上土,再挖出來。然後,幾個紅衛兵抬着身材瘦小的張放,喊着「一二三」,將張放拋進兩、三米深的大糞坑。張滿身糞污爬出來後,他們又抬起張放喊着「一二三」,再把張放扔回糞坑。徐丕凱校長實在看不下去,說「她有錯誤,你們可以批判。請不要這樣對待她」。紅衛兵怒斥徐丕凱「包庇牛鬼蛇神」,將他雙手綁上(沒有綁在樹上)當活靶練刺殺。他們使用和真步槍一樣大小的木槍向徐丕凱前胸狠戳猛捅,造成數根肋骨骨折。

張放熬過了1966年。1968年開始文革的第二個迫害高潮,這就是所謂「清理階級隊伍運動」。1968年張放繼續被整。她再也無法忍受,就逃到了河南省新鄉她以前的一個女學生的家中。

逃離工作單位,當時被視為「嚴重」的反抗行為。接着,就只有逃離這個世界,自殺。就在二龍路中學對面的師大女附中里,35歲的化學教師胡秀正,在1968年8月11日,在被關押學校「隔離審查」的時候,她從學生宿舍的5樓上跳樓身亡。

1968年,李雪麗18歲,是新鄉無線電元件二廠的工人,文革前她曾隨在北京工作的大姐在二龍路中學讀書兩年,張放教過她。在河南新鄉她了解到張放在學校里遭到的毒打和折磨,寫信給張放請她出來躲避。這種勇敢和慷慨,在文革中是很少見的情況,也愈加值得我們珍視和褒揚。

李雪麗家附近「新鄉市房地產公司」的「革命造反派」發現了張放,把她抓起來,關押了4天,刑訊拷打,侮辱了她。他們最後通知北京的二龍路中學當局。該校派了一名人事幹部和一名學生紅衛兵負責人到新鄉押解張放回京。這個紅衛兵負責人在1966年是高中一年級,在1966年他就是毒打折磨張放的學生之一,到了1968年已經成為該校新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委員。他到了新鄉不僅扇張放耳光,還用腳狠踢她。如此,張放留下了遺書,自縊身亡。她的遺書寫到了她在新鄉被這個學生打的事情。文革後,1979年時,這份遺書還保存在新鄉公安局裏(附錄1)。

1979年,給文革中受迫害的人「平反昭雪」。學校派青年教師張效松陪張放的女兒唐津津去新鄉尋找張放遺骨。在新鄉淒涼的墳場裏,她們找到了文革結束後唯一的無主墳,推斷可能是張放的下葬處。張放的屍體被埋在新鄉墳場,未留標記。他們花了50元僱人掘墓開棺。張放身材矮小,當唐津津看到母親35號的塑料鞋時,確認是母親的遺體。張效松幫唐津津將遺骨入殮,火化後拿回北京。

當時打張放的紅衛兵負責人正在二龍路中學擔任領導職務,開追悼會在張放親屬的強烈抗議下難以開成。西城區教育局調走了他,調到四十一中,此人後來當了校長。現已病故。

1968年在新鄉關押、侮辱張放的那個當地「革命造反派」頭頭,也是其所在單位的「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在文革後被判刑。他迫害張放和其他罪行(貪污和強姦婦女等)一起寫在刑事犯罪判決書里。張放家人存有判決書的副本(附錄2)。

幫助了張放的學生李雪麗,在張放被抓走和害死後,在工廠里遭到大會「鬥爭」。那時她是18歲的年輕姑娘。此後,她有一段時間神思恍惚、精神抑鬱。李雪麗後來患乳腺癌,在55歲時去世。張放的家人一直感謝她幫助了張放,也為李雪麗遭受的不幸感到深深的悲哀。

1979年時張放的女兒唐津津是北京大北窯一個工廠的工人。她有一個弟弟,名叫唐今陽。張放的丈夫名叫唐九旭。他們3人一起寫了紀念張放的文章,但是沒能在媒體上發表。他們保存了張放的遺書和其他資料。1989年,他們給張放修墓,立了墓碑。墓碑上刻字:親人張放之墓。立碑人落款是:唐九旭率津津今陽敬立。

記得張放名字的作家王小波,見證了張放苦難的學校同事,更不要說張放的家人--丈夫和兒女,都沒有忘記張放:一個被文革害死的人,一個穿35號鞋子的小個子的女人,一個母親,一個普通中學教師,曾經在有三千年文明史的中國的首都北京城的中心的一個中學裏教書。

我們至少應該讚賞那些牢記了自己身邊發生的苦難和遭遇不幸的人們,讚賞那記得張放的人。特別是,我們要讚賞幫助過張放老師的當時18歲的李雪麗,她是那個血腥年代中難得的英雄。

2017-08-24

附錄說明:2007年3月,張放的兒女在電腦網上看到筆者的文章後和筆者聯繫,提供了張放的絕命書複印件和在新鄉抓捕毆打張放的當地一名「革命委員會」負責人在文革後被判刑的判決書,還有其他資料。

附錄1:絕命書

我從小參加革命,沒有做過一件壞事,只是思想上有些問題不同,你們就這樣迫害我侮辱我!毛主席說:思想問題要用說服教育、討論、批評的方法去解決,不能用強制壓服的方法去解決。你們哪裏真聽毛主席的話?最喜歡用形「左」實右的一套。我死得好冤啊!但是連革委會的委員還在這裏打人,我回去還受得了嗎?如果你們還有一點「人」的味道,應該把搶去的290元和70斤全國糧票以及我的衣物運回我家。我這都是勞動工資所得,並非剝削的,你們不要侵吞。

可憐兩個孩子還未長大,失去了媽媽。爸爸的身體又十分差,請你們看在私人面上再不要去迫害我全家了。也不要迫害李雪麗,她究竟還是個孩子,一切罪(如果真有罪的話)都由我一人承擔吧。

張放1968.5.19夜於新鄉

附錄2: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79)紅刑字第26號

起訴機關:新鄉公安局被告:賀廷智,南,48歲,貧農出身,工人成分,文盲,漢族,原籍河南省封丘縣人,捕前住新鄉市民族西路324號,被告自幼務農,學徒。一九四七年在封丘縣偽保安團當偽兵月余。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當工人。一九六七年結合為新鄉市房產公司革委會副主任,於一九七七年四月六日被拘審,同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依法逮捕,現在押。

本案經審理終結,現查明:

被告賀廷智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五日將路經我市的北京二龍路中學女教師張放非法關押在新鄉市房產公司,並夥同罪犯趙保許(當時是房地產公司革委會主任,已判刑勞改)私設公堂,非法審訊,而後又通知北京市二龍路中學的紀澤華、張宏寶三人來新鄉房產公司,非法審訊,動手打人,致使張放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九日含冤自縊死亡。

被告賀廷智於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九年利用職權,藉以安排住房和協助調動工作等手段,姦污婦女四名,姦污未遂一名,同時利用工作之便貪污公款六百六十五元(已退清)並受賄大米花生、糧票、棉花、香油等物。

根據以上事實,被告賀廷智非法關押、私設公堂、非法審訊、致死人命、姦污婦女、貪污受賄罪行嚴重,被捕後尚能交待認罪,本院依法判處賀廷智有期徒刑十年(刑期從一九七七年四月六日起至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接到本判決書之次日起,十日內寫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月九日(公章)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華夏知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3/0816/1941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