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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藏現金」送教授 澳門大學大陸博士生 涉行賄移送檢察院

—澳門大學大陸博士生「書中藏現金」贈予教授 涉行賄移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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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近年發展迅速,每年吸引大批來自中國大陸的學生入讀。

澳門廉政公署接獲澳門大學教授實名舉報,指有來自中國大陸博士生,意圖行賄以爭取在撰寫論文前需提交的開題報告獲得通過,並確保能順利畢業。該博士生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行賄罪,廉署已把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據澳門廉署新聞稿指出,涉案中國大陸博士生獲澳大法學院錄取後,未能按時提交,能符合指導教授學術要求的論文開題報告,按校方規定,倘學生未能在入學第3年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會被勒令退學。在限期屆滿前,該指導教授在個人信箱內,發現自己贈予該博士生的書本內,夾著一個紅色信封,內里有一疊現金。

該指導教授隨即聯繫校方行政人員一同約見該博士生,有人承認這些現金是其打算給予指導教授。過去該博士生也曾在入讀澳大後,意圖贈予指導教授數千元購物禮券,但被嚴正告誡及拒絕。

中國大陸留學生行賄導師早有前科

這並不是第一次傳出中國大陸留學生試圖行賄的案件。2013年,在英國巴斯大學(University of Bath)留學的26歲中國學生李洋(音譯),在見到兩位導師後就說:「我是個商人。」隨後掏出5000英鎊現金放在桌上,並表示:「如果你們讓我及格並且畢業,你們就可以拿走桌上的錢。我保證再也不會來煩你們。」但教授不肯答應修改他的學位論文成績,還要求他馬上離開。在李洋起身拿外套的時候,一把仿真手槍從他的外套口袋裏掉了出來。李洋最後因試圖賄賂教授獲取學位,被判入獄12個月。同時,又因攜帶仿真槍械,被判6個月監禁。

2006年9月,從華中師範大學畢業的碩士陳靜,進入香港城市大學數學系攻讀博士學位。在同年12月一次考試前,她將1萬元港幣放進副教授戴暉輝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戴暉輝索取試題及答案。戴老師即時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陳靜最終被判監禁6個月,1萬元港幣賄款也被充公。

記者:方德豪責編:李榮添網編:江復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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