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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做這件事,真的很危險!近期又有悲劇發生,務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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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疑似五一假期發生在深圳某超市的意外視訊在家長群流傳。視訊中的孩子站在購物車裏(無任何防護、固定措施),家長提了一袋貨物放到車上後,緊接着就拉動購物車準備離開,車上的孩子一個重心不穩直接仰面摔下購物車、後腦勺着地。

孩子的傷情有待進一步確定,不過據媒體訊息,目前孩子家長正在向事發超市索賠。

圖源:網絡

賠,還是不賠?在更多事發超市方面的回應解釋(比如有沒有切實履行警示和提醒義務)出來之前,當下還不能匆忙下定論。

但有一點很確定,也是我希望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家長都能警醒的——請不要輕易讓孩子坐(站)在購物車裏!實在沒辦法也一定避免危險動作!

購物車之所以叫購物車而不叫玩具車、嬰兒車,就是因為其主要功能是購物時暫放商品(不得已時暫放嬰兒),而不是讓嬰兒坐着玩、或直接拿來代步。

若無視這點,輕易而不假思索地把孩子放進去,那麼墜落、翻車導致娃受傷這些嚴重後果,大概率也離孩子不遠了!

01

購物車相關兒童傷害

屢見不鮮

把嬰兒放進購物車裏,雖然省力,但並不是個好主意。

我們生活中經常能觀察到,被放到購物車裏的嬰兒,多是兩三四五歲的幼兒。這個年齡階段嬰兒有多皮,當爹媽的都懂,指望崽老實待着,那是萬萬不能的。坐在車裏左搖右晃是基本操作,有些膽肥的直接從車裏站起來,雙手扒著車邊緣東張西望。

有家長看着還好,可一旦家長注意力轉去別處,調皮的孩子很可能從車中站起並跌落;或者是家長放開把手去拿商品,購物車一時間失去掌握平衡的外力支撐,很容易就發生側翻,車裏坐着的孩子跟着墜落摔傷!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統計的兒童與購物車相關傷害模式及比例製圖:作者

兒童乘坐購物車摔傷的事故在生活中屢有發生。只是大多數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便沒有報道,大眾能看到的只是零星幾個後果嚴重的。

今年山東老人帶孫子到超市購物,因孩子在車中搖晃,車輪掉落,孩子從購物車中摔倒在地,致10級傷殘;2016年重慶3歲女孩和1歲的弟弟同坐購物車,途中從車裏站了起來,不慎摔落致顱骨骨折,緊急開顱手術才脫離危險。

很多人據此以為兒童從購物車中摔落是極端事件,然而事實不一定如此。

美國兒科學會(第7版)提示:僅7.3kg的物品掛到把手上即可使購物車翻倒。

與此同時,據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統計,從2003年到2008年,美國醫院急診室平均每年接診20332名因超市購物車而受傷的5歲以下兒童。

報告顯示,大多數傷害是從購物車中跌落,致頭部和面部受傷。近1/3的病例發生內部器官損傷,而幾乎所有的內部器官損傷都傷在頭部。其餘多是挫/擦傷(34%),撕裂傷(10%)、骨折(6%)、腦震盪(5%)、血腫(3%)等。

這些孩子多數經過治療後便可出院,也有少數骨折、內部器官損傷的需要住院治療;有極少數案例卻沒那麼幸運,不止是受傷,而是直接死亡!

據CPSC發佈安全警示,2011年1名3個月大的嬰兒坐在購物車裏的汽車安全座椅上,路經減速帶時不慎墜落死亡;1994年1名3歲男孩在購物車裏站起來,不慎後倒頭部遭重擊致死。

國內我暫時沒看到相關死亡案例報道。但是,「從購物車中摔落多傷及頭部」這一點就很值得我們警惕了,兒童頭部受傷後果可大可小,萬不可輕忽。

02

有兒童座位的購物車

也不能坐嗎?

這裏相信有小夥伴要提問了:這些案例資料已經有些年頭了,這麼多年難道就沒有改進?現在很多購物車不也標了兒童座椅嗎?

首先說明一點,咱們國內是沒有自己的購物車生產標準的,一直是仿照國外。

歐美各國早年也一直有在努力,比如,在購物車上安裝兒童約束系統(如安全帶或托盤台)、增強穩定性測試等,但始終沒有徹底解決防跌倒和翻倒問題。

以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最新發佈的標準ASTM F2372-15(2021)為例,其要求購物車兒童座位區必須有一個可調節的兒童約束系統,且這個約束系統必不能讓兒童有能力自己解開(即有童鎖)。

看似很安全,實則有諸多局限性:

如果孩子選擇直接坐在車籃里而不是座位上,那這個約束系統便形同虛設。孩子被束縛在車籃筐頂部的托架座位(或推車高處座位區)上,重心變高,孩子向後傾斜時,反而增加翻倒的可能性。

想來ASTM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在標準中多次強調:

1、一定要把孩子牢牢地系/固定在推車的座位上。

2、家長要一直陪着孩子。

3、不要讓孩子坐在車籃子裏。

4、不要把嬰兒車或汽車安全座椅放在購物車裏。

5、僅允許6~48月齡且體重7~16kg以內的孩子坐。

現在國內的購物車大多仿歐式,有後卡門設計(防止外翻),但沒有安全帶。

圖源:作者

使用這種購物車,需要家長牢牢地抓穩車把手,並確保孩子在座位里別亂動。要說減輕負擔,其實也沒有減多少,反而束縛了家長的雙手和視線。

更不用說,很多時候我們在超市看到的孩子其實是這樣「坐」的……

其實說真的,家長有時候累極了、抱不動孩子,在做好有效固定措施、嚴加看管的情況下,也不是不能把孩子放到座位(而非車籃)里歇息一下。再強調一次,要嚴加看管,確保如果孩子跌倒自己能第一時間撈得到!

但若是孩子明明能自己走只是懶得動,或者單純因為貪玩才要求上車等這些非必要情況,那我是堅決反對把孩子放進去的。哪怕是孩子自己強烈要求,我們也要嚴詞拒絕,否則TA可能會越發肆無忌憚。

尤其是一些家裏有好幾個娃的,經常是小朋友推著車裏的小小朋友在超市裏「飆車」,我看到過好幾次,每一次都替TA們的父母捏一把汗……

總的來說,我們還是應該儘可能避免讓孩子坐購物車,實在要坐也一定要避免危險動作,另外,商超也該切實履行警示和提醒義務,以防意外發生。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vitoma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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