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Unsplash/Murillo de Paula
這一天,數十名青少年如他們往常一樣,
相約在一條蜿蜒山路上騎車。
他們瘋狂加速、笑鬧追逃...
此時的他們卻不知道,厄運已經將他們籠罩...
黑夜恐怖命案!8位青少年斃命!
這幾年,青少年們熱愛上了一種名為「蚊型腳車」的改裝車,
三五成群的青少年總是相約騎着這種車,
將馬路當成賽車跑道,
在公路上騎車競速。
這類單車往往經過非法改裝,
特徵是椅墊調高、沒有剎車器、沒有鈴鐺,
由於青少年們俯身在單車上快速騎乘的樣子,
就像是蚊子在吸血,
所以這種改裝車也被稱作「蚊型腳車」,
而這些飆車的青少年被稱為「蚊車黨」。
圖源:CILISOS
圖源:CILISOS
青少年們肆意地飛馳而過時,
他們卻忘記了,
熱血和危險往往相伴而行。
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把自己推向毀滅的邊緣,
還會將旁人一同拽入深淵,
一位馬來西亞的華裔女生S就是受害者之一...
圖源:Selliyal
2017年2月18日凌晨,
22歲的S開着車行駛在柔佛新山內環公路,
這段公路並不好開,
不僅有許多彎道斜坡,
而且凌晨的光線也十分昏暗,
S並不是這附近的居民,她對這處路況算不上熟悉。
圖源:Unsplash/Randy Tarampi
S小心謹慎地在黑夜裏駛過一處急轉彎,
對面的視野盲區里,
卻突然衝出了一群騎着單車的年輕人!
他們正享受着風馳電掣的速度與快感,
絲毫沒有注意到前方有車迎面駛來!
還沒等S反應過來,
一聲巨響在她耳邊炸開!
圖源:Unsplash/Clark Van Der Beken
S駕駛的汽車,
避不可及地與少年們迎面撞上!
一切發生得太突然,雙方都呆在原地,
當警察到來後,發現6人當場死亡、2人送醫不治,
最終,總計8人死亡,另外8人輕重傷!
圖源:paultan,版權屬於原作者
更讓人詫異的是,
死亡的8位年輕人竟然只有13-16歲!
由於事故傷亡慘重,
這件事情立刻引起了全球的關注。
三次審判遭改判!引起50萬人鳴不平!
事件發生之後,對於S的審判之路不僅十分漫長,
還充滿了意外和荊棘...
第1次審判:無罪釋放
在2017年8月到2019年8月的兩年時間裏,
S都在被審判中度過。
這段時間裏,檢方總計傳喚了46名證人。
圖源:The Edge Markets
檢方援引兩份警方報告,一共指控了2條內容:
●事故中,S是駕駛汽車的司機;
●在考慮道路的所有情況後(包括道路性質、狀況等),S魯莽或危險地駕駛。
圖源:Youtube/The Star Online
然而,在2019年10月28日,
地方法官SitiHajar Ali在沒有傳喚S進行辯護的情況下,
便以「證據不足」的理由裁定S無罪。
針對第一條指控,法官SitiHajar Ali表示,
因為證人供詞不一,
警方沒有對「誰是司機」進行全面調查。
圖源:paultan.org
比如說,其中一名控方證人表示,
在車被翻倒前在現場看到車內有一男一女,
而另一名證人的證詞卻完全不一樣,
表示在翻車時,沒看到任何華裔女生,
看到的都是馬來西亞人。
針對第二條指控,
法官認為S並沒有危險駕駛。
因為在事故發生時,S正在三車道公路上上坡,
她的車是具有在這種三車道上合法的通行權的,
據估測,案發時S正以每小時44.5km的速度行駛,
她沒有超速、變道、玩手機、酒駕...
也沒有失去對汽車的控制,或撞到任何道路上的物體。
反倒是當時的那些騎單車的年輕人,才是「危險」的代名詞!
據估計,當時有大約30名年輕人,
騎着非法改裝的自行車,滿滿地佔着三車道,
正準備逆行而上,比賽飆車,
這對任何合法在這條公路上行駛的駕駛者,
都造成了巨大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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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是第一位受到這種潛在風險的人嗎?
並不是!!
在第一次審判時,有一名警員曾表示,
這些青少年並不是第一次在這裏聚眾飆車,
此前警方就曾試圖干涉,
但他們不僅不聽勸,還瘋狂嘲笑警方。
圖源:Unsplash/Naveen Saxena
並且,這些青少年毫無安全意識,
據地方法官說,
包括8名死者在內的蚊車黨們,
無一人穿着安全背心或頭盔!
之後,法官還補充說到,
這8名死者中的7人都穿着深色衣服,另外一位只穿着內衣,
深夜開過車或坐過車的小夥伴們應該都能想到當時的場景:
本身光線黑暗不易辨清前方物體,
深色衣服更是極具迷惑性...
圖源:Unsplash/Ryan Kosmides
警方表示,事發路段是禁止聚集的,尤其是在黑夜,
即使飆車黨們申請許可證,警方也不會頒發,
因為這會對交通造成嚴重威脅!
據悉,就在這場事故發生的前兩天,
警方還在同一條道路區,
逮捕了大約20名騎改裝車的蚊車黨。
法官還表示,當時S正在駕車上坡,陡峭的坡度限制了S的視野,
這些「蚊車黨」車隊並沒有對前方發出提醒,
S根本無法預料到前方有人!
最終,地方法院宣判S無罪並解除其控罪。
並且退還了保釋金和之前S被吊銷的駕駛執照。
在2019年11月18日判決書出爐的一個月內,
檢方就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高院批准發回地方法院審理,並要求S上庭辯護。
第2次審判:需要重審
在2019年11月18日,持續了2年的審判以43頁的無罪判決書結束,
然而,無罪釋放的結果明顯不能讓檢方滿意,
在判決書出爐的不到1個月內,
檢方就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在檢方的一再堅持下,
高院將案件發回地方法院審理,並要求S上庭辯護。
S從未否認自己是駕駛者,並她在事發第一時間就向警方報案,
因此高等法院表示,
S就是肇事的司機,
同時,S是在凌晨3點駕車經過事發地,當時路況光線較暗,
她屬於危險駕駛。
高等法院還認為,
如果當時S在路上看到蚊車黨都無法及時剎車,
就證明S開得很快!
最終,高院宣判,地方法官在這起案件中強調蚊車黨的疏忽是錯的,
需要進行重新審判!
第3次審判:無罪釋放
2021年5月9日,地方法院開始重新審判該案件。
這一次,S也參與了庭審,
根據S陳述,事發當晚,她正和朋友參加完活動回來,
她不住在那個區,
不知道那裏有飆車活動。
圖源:CILISOS
在法庭上,S說:
「我駕駛着車子靠左行駛,沒有超速,上坡的時候我沒有看見任何人,我開到坡盡頭才突然看見那些青少年,他們擠滿了三個車道,接着我就聽到了撞車的聲音。」
S表示,車禍發生得太過突然,她也受傷了,
但還不等她反應,
一群人就圍了上來,
衝着她吼叫,威脅着要傷害她!
這時,被撞得神志不清的S才意識到出事兒了。
S認為,自己當時處於恐懼,
在沒有治療的情況下就被帶到了警察局錄口供,
這種情況下的警方報告是不準確的。
同時,她還主張,在此前可能也有其他車輛撞上了這個車隊,
但由於事發突然,現場一片混亂,前方的肇事車輛或許已經逃脫。
這一次,地方法院仍然站在S這一邊,
2021年10月10日,地方法官再次下令將她無罪釋放。
第4次審判:判6年
儘管社會輿論幾乎一面倒地支持S,
大家都認為S完全沒有違反任何交通規則,
這些青少年的死亡並不是S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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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方始終堅持上訴,
去年4月13日,新山高等法庭進行了第4次審判,
在這次審判中,
法官竟然推翻此前的無罪判決,
裁定S犯有魯莽或危險駕駛的罪名!
儘管這是S第一次犯罪,並且她的收入很低(每月1,000令吉),
但高院表示,考慮到罪行的嚴重性,造成的死亡人數,以及過去的量刑趨勢,
判處S六年監禁,
刑期從2022年4月13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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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刑完後吊銷駕照3年,並且不允許緩刑。
如果繳納6,000令吉,可以免除額外的6個月監禁,
但是S始終堅持自己無罪,因此未能獲得減刑。
這項改判引發了許多人的怒火,
大家都為S鳴不平,
就連著名歌手黃明志也在社交媒體上感嘆:
「正義已死!」
圖源:CILISOS
這次改判結束後,
網友們認為S並不是罪魁禍首,
他們在國際請願網站上發起兩項聯署:
「為S伸張正義!」
「立即釋放S!」
圖源:change.org
這條聯署在發佈僅僅1天時間內,
就有超過50萬人響應,
共計百萬份連署!
第5次審判:終審無罪釋放
在大家的鼓勵下,S也決定上訴法庭。
今年4月11日,上訴法庭對案件進行終審。
法官Siti Hajar Ali靈魂發問,振聾發聵的金句頻出,讓眾多網友拍手叫好!
1.「凌晨3點在公路上騎改裝車合法嗎?」
法官向檢察官提問,直擊案件中心,
然而,檢察官卻避開非法改裝單車的問題不談,反而將過錯歸咎於S,他表示:
「S雖然無法預測改裝自行車的飆車活動,但公路上無法預測的情況本來就很多。」
當法官再次提問這個問題時,
這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卻讓檢察官無言以答。
2.「凌晨3點在公路上駕車合法嗎?」
緊接着,法官繼續追問檢察官,
檢察官只得承認,S凌晨3點駕車屬於合法行為。
3.「老司機遇見緊急情況能及時剎車嗎?」
在法庭上,法官還向大家做出比喻:
「如果在公路上行車時,突然看見有貓或者烏龜出現,即使是車技很好的司機,是否能及時剎車?」
圖源:Unsplash/Matt Duncan
案發現場的斜坡路段,不僅視線昏暗,樹木叢生,
S不知道也無法預測,前面會有人聚眾飆車,
這種情況下,要讓S及時剎車實在是苛責。
3.「齋戒月,請老實一些!」
儘管檢察官無理可辨,卻仍然強詞奪理,
在法庭上,法官詢問檢察官:
「有證人在供證時指出,危險情況是由非法改裝自行車導致的。你認為證人為何會這麼說?」
檢察官含糊其辭地強行解釋:「沒啥特別,只是很籠統的說法」。
這讓法官忍無可忍,當即警告:
「請老實一點,尤其是在齋戒月。」
圖源:Malaysiakhi
3.「想避免車禍,除非車在天上飛!」
法官表示,法庭同情死者家屬的遭遇,
但法庭的判案依據是證據和法律:
「法律原則是:司機有錯,才能判有罪。並不是車禍有人死亡,駕駛者就必須承擔責任。」
同時,法官指出,這起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避免的,
若真想避免,
唯一的辦法就是讓S駕車從飆車黨身上飛過。
圖源:Unsplash/Jan Baborák
最終,參與終審的3位法官一致認定對S的指控有缺陷。
在萬眾期待下,
法官裁定,S無罪釋放!
終審無罪!受害者卻終生懺悔!
這個結局讓S等了太久,
當法官告訴S:「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時,在場許多人都流下眼淚。
但是在媒體鏡頭前,
S並非痛訴自己這6年多來的委屈,
而是向死者家屬道歉!
圖源:FMT
S表示,她無意造成2017年的這場悲劇,
她知道自己的道歉並不能讓死者復活,
或許也不能給死者家屬帶來安寧,
但她仍然會「把這種內疚的感覺帶到墳墓里」。
圖源:malaymail
S的律師也代表法律團隊向遇難者家屬表示哀悼:
「當我們為上訴法院的判決感到高興和感激時,我們也對不幸悲劇的受害者表示同情。
「無法用言語來形容家人所遭受的苦難。」
圖源:FMT
這個最終結果也讓期待正義到來的網友們十分欣喜:
「S不必感到愧疚,年輕人向前看吧!」
圖源:Facebook
「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場悲劇。這並不是S的錯,她卻要承擔巨大的心理創傷!」
圖源:Facebook
「父母真的應該好好管教孩子!」
圖源:Facebook
「檢察官別作妖了,放過S吧!」
圖源:Reddit
「S真應該告回去,讓那些人賠精神損失費!」
圖源:Reddit
正如網友所說,
在這場悲劇里,無人是贏家...
終判已下,卻也挽回不了那些鮮活的生命,
S受到的心理創傷或許也要很久才能撫平。
圖源:New Straits Times
「馬路殺手」這個社會課題永遠都值得人們關注,
「蚊車黨」害人害己,
希望悲劇再也不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