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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男星楊明監獄生活曝光,囚衣照被媒體公開,將於1月8日出獄

41歲的TVB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因「不小心駕駛」等罪名被判入獄18天,港媒公開了他的絕密服刑照。

據報道,楊明刑期不長,親友一共有兩次探訪機會,對其情深一往的女友莊思明在判刑第二天(2022年12月23日)即前往探望,然後元旦當天,她又與楊明好友黃建東一同探監。

而港媒就在元旦當天拍到楊明穿着囚服的照片。

1月1日下午1點多,莊思明與黃建東乘坐保姆車抵達香港赤柱監獄,兩人一起辦理登記手續。

莊思明沒有給男友帶生活用品,也沒有理會記者提問。

2點45分,楊明現身,他與女友及黃建東見面後,在懲教職員陪同下,從探訪室沿着通道返回囚室。

從照片可見,楊明身穿長袖刑服,髮型跟身材沒有太大變化,他走路昂首闊步,狀態看起來不錯。

莊思明與黃建東於3點多離開監獄,女方明顯輕鬆不少,主動與在場記者揮手並祝大家「新年快樂」,她還貼心叮囑記者早點離開,不要着涼。

楊明19歲入行當演員,因酷似謝霆鋒被TVB力捧,現在他連人生經歷都「復刻」對方,同樣被媒體拍下服刑照,名副其實是翻版謝霆鋒。

如無意外,楊明將於1月8日刑滿出獄,希望他能夠吸取教訓,改過自新。

楊明的案件發生於2020年8月,當時他在半山馬己仙峽道捲入交通意外,涉嫌醉酒駕駛,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宗罪。

2021年3月,楊明獲判首項罪名不成立,但他承認了「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刑期。

楊明不滿意結果,其律師出招,突然承認提供了錯誤的法律意見,導致楊明誤以為不會被判監,繼而推翻承認的兩項控罪,獲法庭批准重審,並撤換律師。

後來,楊明聘用新律師,但又重新承認兩項控罪,2021年11月,楊明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港元。

隨後,楊明轉到高等法院上訴,案件最終於2022年12月22日維持原判,楊明須立即服刑18天,被囚車送往荔枝角收押所。

法官批評楊明「駕駛態度可謂持續性差勁」,指他在案發時醉酒駕駛車輛,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雖然案件沒有導致傷亡,但這只是僥倖,不能作為輕判的理由。

法官明確表示,楊明「不小心駕駛」的罪名可謂鐵證如山,他提出的上訴理據無一成立。

根據相關安排,楊明在收押所辦好手續及確定沒有感染新冠後,再轉往赤柱監獄繼續服刑至刑滿。

女友莊思明第一次探望他的時候,是去荔枝角收押所,元旦當天,兩人見面地點就換成了赤柱監獄。

據報道,楊明在荔枝角收押時,聲稱恐有人會對他不利,曾要求保護,而從最新照片判斷,楊明人身安全沒有太大問題,可以安心服刑。

港媒指,楊明入獄後或許不會被安排工作,因為他的刑期太短。

另外,有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入獄,可申請特別安排以防媒體偷拍,但楊明刑期不長,可能他提出申請後還沒有獲批就已經刑滿出獄。

相信這也是楊明被媒體拍到照片的最大原因。

莊思明是拿督千金,家住豪宅,不愁吃穿,她與楊明相戀多年,多次傳婚訊。

過去兩年,楊明因捲入案件,工作量大減,而他開設的燉品店則受疫情影響,收入創新低,但莊思明對他不離不棄。

希望楊明出獄後踏實做事,別再令家人失望。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八卦寶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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