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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家祺:誰來承擔比特幣轟然倒下的後果——比特幣的財富轉移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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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1日,網站bitcoin.org的成員只有中本聰一人。兩個多月後,一位叫哈爾·http://xn--bitcoin-rp4k7ok4t8udnx5b8n5e0t9a.org/網站,成為"節點2號"。中本聰就把10枚比特幣轉移到哈爾·芬尼的比特幣網站的錢包中。這時,這10枚比特幣,並不是貨幣,也沒有起貨幣作用。

2009年2月11日,中本聰在比特幣網站上發了一個貼文,他寫道:"傳統貨幣的根本問題,在於運作的必要條件完全依靠信任。中央銀行必須讓人相信不會讓貨幣貶值,但法定貨幣的歷史充滿了破壞信任的例子。"在另一篇貼文中他寫道:"逃離中央控制貨幣專斷的通脹風險。"2009年10月,一個新的"IRC聊天室",以"#bitcoin-dev"的名稱成立上線,後來正式定名為比特幣論壇(Bitcoin Forum),開始形成比特幣社群。2010年,比特幣社群有3000人,到2012年有近7萬人,2019年超過500萬人,現在達到數千萬人。

比特幣是網路上的一串數字串

比特幣要成為貨幣,必須使比特幣能夠用來購買真實的商品和服務。如果比特幣不能用來購買物品,比特幣就成不了"貨幣",只是"數字串"。但這只是比特幣成為貨幣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在網站bitcoin.org上通過計算來"製造"或"挖掘"數字串,因中本聰的有意設計,開始很容易,後來愈來愈難。在2010年5月前,1萬個比特幣也只是比特數字串,不能用來交換物品,不起貨幣作用。2010年5月21日,有一個住在美國佛羅里達的人漢耶茲(Laszlo Hanyeez),為了向佛羅里達的一家披薩店買披薩,通過比特幣網站把1萬個比特幣發給了一位住在英國的另一個人傑寇斯(jercos),傑寇斯用信用卡向佛羅里達這家披薩店購買了兩片披薩,付費41美元,並讓披薩店把兩片披薩送給佛羅里達的漢耶茲。這是比特幣歷史上第一次用比特幣購買物品的事件。在2010年5月,1個比特幣只值0.5美分。這一天,英國的傑寇斯的41美元的實際財富轉移到美國佛羅里達的漢耶茲手裏。這一事件,第一次賦予比特幣以價值。從這一天開始,比特幣從「非財富」的數字串向「財富」的轉化。後來,許多企業許可用比特幣購買他們的產品。原來特斯拉(Tesla)許可使用比特幣購買它們的車輛,當發現比特幣價格發生急劇下跌時,最近馬斯克在Twitter上宣佈"暫停使用比特幣的車輛購買"。不過,理由不是比特幣的價格波動,而是"用於比特幣採礦和交易的燃料使用量正在迅速增加,尤其是煤炭,其排放量是所有燃料中最差的。"( Tesla has suspended vehicle purchases using bitcoin. we are concerned about rapidly increasing use of fuels for bitcoin mining and transactions, especially coal, which has the worst emissions of any fuel.2021/5/13)

美國國稅局2014年3月規定,就稅務而言,將把比特幣視為財產,而非貨幣。

比特幣不是貨幣

比特幣在2009年產生後,對比特幣是不是貨幣,世界各國看法不同。貨幣有四大功能,即用作計價單位、交易媒介、支付手段和儲藏手段。貨幣在作為交換媒介時,首先必須具備計價單位的功能,被交換的對象必須用它來表示價值。其他金融資產不具備計價功能,都需要由一種貨幣來表示自己的價值。

物品的價值,是由人們對物品的需求和物品的稀缺程度決定的。貨幣的首要功能,是用作"計價單位",或"價值尺度"。就像度量長度需要刻度尺、度量重量需要有重量刻度的磅秤一樣,貨幣是用來度量物品價值的"計價單位",價值多少,就有多少"計價單位",以往貨幣的實體就相當於帶有"計價單位"的刻度尺、磅秤。在實體貨幣的情況下,貨幣充當了交換媒介。在使用電子貨幣的情況下,交換媒介的功能與價值尺度的功能分離了。所以,貨幣的本質不是交換媒介,而是用來度量物品價值、有"計價單位"刻度的工具,不同紙幣上的數字,就是"刻度"。既然是工具,工具就可以不斷改進。從貝殼到紙幣是改進,從支票到區塊鏈賬本也是改進。就像度量長度可以不用刻度尺而用激光一樣,在今天,貨幣可以被手機錢包所代替,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功能被分離開了,貨幣"計價單位"功能則通過手機和電腦與銀行網路上的賬本相聯繫,"計價單位"成了"記賬單位"。對數字貨幣來說,帶有特定區塊鏈的網路設備和不斷變動的區塊鏈出入賬賬目構成了貨幣本身。

比特幣價格的走勢(縱坐標是每個比特幣的美元價格)

為了計價,貨幣本身的價值必須保持穩定性,除了惡性通貨膨脹外,貨幣的價值大體上是穩定的。這種穩定性,作為實物貨幣(商品貨幣),因它具備內在的價值而穩定,作為信用貨幣(法定貨幣),是依靠貨幣發行者的信用,使貨幣價值保持大體上的穩定性或"名實一致"。這種"一致性",使貨幣可以成為實體商品和金融產品的計價單位。其他金融產品與貨幣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它們的價格從發行開始就不要求"名實一致",其他金融資產從發行開始總是變動不定的,而且不時會發生大幅度的波動。貨幣購買力的變化,貨幣的貶值,是一個國家貨幣的整體現象,並不是一個人手中持有的貨幣產生了泡沫,而其他金融資產,不同金融資產的價格變動情況各不相同。一種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在短期內有巨幅增加時,這種金融資產就產生泡沫。一種金融資產泡沫的產生和破滅,與貨幣貶值不同,不是整體現象。只有當一種金融資產在一個國家內佔有很大比例時,才會造成整體效應。一種貨幣的升值和貶值,會很快成為以這種貨幣計價的所有金融產品價格升降的信號;而一種金融產品的價格變動,只會對與這種金融產品有關的產品發生影響。

一些商店接受比特幣,說明比特幣具備支付手段功能。由於比特幣的所有權是通過擁有私鑰來驗證的,它使用了密碼學、編制代碼或解碼的技術,比特幣支付起來,遠比一般貨幣複雜,這是一種難用、緩慢、很多人不易弄懂的支付手段。更重要的是,貨幣需要具有幣值穩定性的特徵,比特幣的價格極不穩定。2009年1月3日,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在互聯網上"挖掘"出了第一批比特幣50個。到2010年5月28日,一個比特幣僅值半個美分。2010年7月17日,比特幣交易網站Mt.Gox成立,當時每個比特幣不到5美分。2013年4月10日,一個比特幣達1500美元,兩天後,價格下跌一半。2017年12月17日,每個比特幣的價格達到20000美元,到2018年11月底,跌去了近80%。如果2018年初買20個比特幣,損失就超過百萬。由於比特幣價格經常大幅度變動,完全不可能充當計價單位。

當一個人A在一比特幣賣者B處付出7500美元貨幣購買一個比特幣時,實際上是A與B之間簽訂了一個合同,合同規定比特幣未來的價格由比特幣相關的IT科技水平、系統安全和系統運行等決定。這份合同,不能當作貨幣來使用。所以,比特幣可以為個人、為經濟主體持有,可以用來交易,而且也可以作為儲藏手段,在這些方面,與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相同,而且其特徵接近金融衍生品。

從比特幣到"主權數字貨幣"

比特幣在世界各國命運不同。美國承認比特幣是一種金融資產,日本政府稱比特幣是一種合法的支付方式,德國承認比特幣是私人貨幣。2017年,中國政府宣佈「禁止數碼化貨幣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決定2017年9月30日停止所有交易業務。中國大陸其他比特幣交易所也全部關閉,但個人點對點之間、個人在境外平台買賣並沒有被視為非法。

中國禁止數碼化貨幣交易平台後不久,中國央行開始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又稱「數位貨幣電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英文縮寫DC/EP。中國政府稱這是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數位貨幣,主要用於流通中現金(M0),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貨幣以電子形式支付,價值與人民幣的紙鈔和硬幣同等。目前由中國央行小規模試點發行,其正式推出尚無時間表。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作者臉書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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