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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口與中國器官移植亂象有何關聯?

「由於迫害法輪功而形成一個龐大的需求系統。普通中國人被其盜取器官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活摘器官的一種擴張。」

正在做手術的中國一家醫院的醫務工作者

近一個多月,中國新聞媒體報道多省發生離奇的少年失蹤案。這些案件也引發輿論對於這些少年的器官可能遭到強摘、用於器官移植的猜測。有專家指出,中國器官移植黑市龐大,背後牽扯到巨大的利益因素及官方的縱容態度。

中國媒體「上游新聞」近來報道,江西上饒市鉛山縣致遠中學15歲高中生胡鑫宇10月14日在校內離奇失蹤。江西省省市縣三級警方均已介入調查,人至今仍沒找到。此外,四川、廣東、湖南、湖北、浙江等地,近期也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失蹤事件,也引發網民熱議。

中國擁有全球最多的監控攝像頭,大數據、人臉識別以及健康碼、行程碼等監控手段也層出不窮,但青少年失蹤事件卻仍頻繁發生。很多網民質疑,這可能與中國日益猖獗的非法器官移植黑市密切相關。

中國認真打擊強摘器官販賣?

2014年8月,中國最大一宗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作出終審宣判。包括組織者、中介、顧客和醫護人員在內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內進行活體腎臟摘除,再通過北京一家有資質的三甲醫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實施腎臟移植,謀取暴利。案件共涉及51枚腎臟,金額達1034萬元。15名被告分別獲3年半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是官方罕見出手,打擊強摘人體器官販賣行為。具有醫學背景的旅美時事評論員橫河認為,中共官方實際對這種行為是持縱容態度。「它在必要的時候,會去打擊一下完全失控了的器官黑市,但黑市器官最終是走向什麼地方的?器官最終是走向醫院的,而且能做移植的都不是小醫院。它不去追查器官最終的走向,而只是去追查器官買賣或非法盜取的集團。」

資料圖片:2014年7月20日,法輪功學員以模擬表演的形式在台北街頭展示人體器官的移植及銷售。(法新社

器官移植現況

2005年,中國首次承認中國移植器官來源於死囚。2012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由中央批准成立。2014年,官方宣佈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獻成為唯一合法來源。多年來,中國也對外宣稱已建立了一套器官捐獻和分配系統。

官方統計稱,自2010年至2022年4月底,中國累計遺體器官捐獻3.9萬餘例,捐獻大器官11.53萬個,捐獻數量居亞洲第一,世界第二。不過,橫河指出,中國民間的傳統和實際情況是,極少有人自願捐獻。真正的器官來源,官方基本上是放任不管。

「它明明知道,捐獻在中國是做不成的,它這個法律其實就是以捐獻為名,這樣它就可以把所有的器官來源都說成是捐獻來的。而做事的人是知道,中國是沒有這個系統的,也就是說,他們知道當局是允許或鼓勵他們到外面去找器官的。」橫河說。

橫河指出,中國死囚犯器官目前依然在使用,因為前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曾說,死囚也是公民,也有權利捐獻器官。但中國的死囚並沒有這麼多,根本無法支撐起中國龐大的器官移植需求。

本台無法獨立證實橫河的說法。

中共官方宣佈的數字是每年器官移植數量在1-2萬之間,但有研究機構根據現有中國器官移植中心的數量、病床數量與周轉率估算,中國每年實際移植數量約在7萬到10萬間。

橫河說,參照美國的器官捐獻和實際移植的比例來說,中國每年最多只能有幾百例移植手術。但目前,中國器官移植業卻發展得非常龐大。「你要是按照它的各種數據,匯總起來算的話,它有一個非常大的空缺。這個空缺就可能造成犯罪行為。但中國的問題是,(官方)是縱容這種行為的。」

從迫害法輪功中發展起來的中國器官移植業

2006年,法輪功學員率先披露在中國關押學員遭活摘器官的現象。統計數據也顯示,中國器官移植業自從2000年迫害法輪功開始,呈現爆炸式增長。

橫河表示,在國際揭露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過程中,中國器官移植業依然瘋狂發展,因為背後有太多利益。擴張到後來,就必須到法輪功群體之外去找供應來源,而在社會上願意捐獻的數量又很少。

「由於迫害法輪功而形成一個龐大的需求系統。普通中國人被其盜取器官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活摘器官的一種擴張。」

他還談到,目前中國已擁有世界上最龐大的生物數據資料庫,不只是在押人員,也包括很多普通百姓。這為器官配型提供了方便條件。

動個手術腎沒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反促非法移植?

中國媒體也曾揭露駭人聽聞的亂象。《南方都市報》2015年曾報道,有湖北男子車禍手術後兩年健康檢查才發現自己的右腎消失,醫院竟解釋為「屬自然萎縮」。還有醫生擅自切除病人腎臟,醫院被判賠償18萬元了事。

人民網今年9月2日報道,中國國家衛健委近日答覆稱,將繼續修訂完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待發佈後,將積極完善相關政策配套措施。

旅美人權律師吳紹平告訴本台,中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作為行政法規,規定本身就很粗略,缺乏細節。「不管你是捐贈器官方、還是受贈器官者,還是涉及到相關利害關係人,我們發現,他們基本上是沒有明確的救濟途徑的。「

他談到,法規並未規定,哪些行為直接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倫理委員會的組成、判定都缺乏清楚規定,提供了黑箱操作的空間。對於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除了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還包括「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的人員。」這也給犯罪行為提供了空間。

吳紹平相信,在中國,每年上百萬的失蹤人口中,可能不少與強摘器官有關。但當局卻不敢公佈,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這裏已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鏈條。

「如果當局真的有心打擊這樣的犯罪行為,就應把捐贈者、被捐贈者、兩者社會關係等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而現在,即便有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也是很難監督到它的,因為信息都是不透明的,相關的利害關係人都沒有賦予相應的信息披露的權利。」

他還表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於目前猖獗的非法器官移植大量發生,非但沒有真正抑制,反而起到的是刺激作用。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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