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北美新聞 > 正文

川普涉聯邦三宗罪? 議員要求解封搜查令宣誓書無果

搜查令顯示,川普正在接受調查,因為他可能違反了三項聯邦法律,即聯邦法規《美國法典》第18章第793、2071或1519條。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首席議員特納(Mike Turner)。

周五(8月12日),前總統川普特朗普)海湖莊園遭突襲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美國地方法官萊因哈特(Bruce Reinhart)下令公佈對川普海湖莊園的搜查令以及扣押物品清單,但這仍難以滿足大眾的要求。

搜查令顯示,川普正在接受調查,因為他可能違反了三項聯邦法律,即聯邦法規《美國法典》第18章第793、2071或1519條。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聯邦法規是《美國法典》第18章第793條,其也被稱為《間諜法》,它涉及擁有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文件和材料,特別是可能被用來傷害美國或有利外國的信息。該法規廣泛禁止複製、傳送或未經授權擁有此類國家安全材料,以及「從其適當的保管地點(移走)」,如違反可處以罰款或最長10年的監禁。

《美國法典》第1519條規定,對於「意圖妨礙、阻撓或影響」政府事務或調查而破壞或偽造任何文件或材料的,可判處最高20年的監禁或罰款。

最後一條法規禁止「故意和非法地隱藏、移走、破壞、塗抹或毀壞」任何政府財產,如違反可處以罰款或三年以下監禁。此條還規定,任何違反該法規的人都應被取消擔任公職的資格。

搬走的物品包括27個箱子,其中11個是機密文件。其中一套文件被標記為「各種機密/TS/SC文件」,這是一個特殊的類別,旨在保護國家最重要的機密,如果被公開將損害美國的利益。

而就在搜查令以及扣押物品清單公佈之前數小時,眾議院情報委員會首席議員、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特納(Mike Turner)要求司法部交出支持搜查令的宣誓書。

「應該向我們公佈它。應該向國會公佈它。」特納議員在國會大廈告訴記者說,該宣誓書里會詳細說明調查人員認為第45任總統可能犯下了哪些罪行。

當被問及宣誓書是否也應該被公開時,特納回答說:「這取決於其中的內容,但我們已經要求向我們公開,也同時應該向其它有共同管轄權的委員會公開。」

「真正的故事將隨着宣誓書本身的公佈而浮出水面,目前還沒有計劃公佈,它是密封的」,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眾議員菲茨帕特里克(Brian Fitzpatrick)補充說,「為了提高透明度,有一個基本假設,即該文件應向公眾公佈。這將告訴我們大多數人真正想知道的東西。」

川普的律師認為,在離開白宮前,川普利用自己的權力對現在被查封的材料進行了解密。川普也在他的社交媒體Truth Social上強調「這都是解密的」。

此外,搜查令中提到的任何法規都沒有將錯誤處理機密信息作為起訴的要求。

搜查令和扣押清單都沒有提到任何關於核武器或核武器計劃的文件,據《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11日晚報導,聯邦調查局在突襲期間正在尋找「與核武器有關的機密文件」。

川普12日予以嚴厲抨擊,他怒斥關於核武器文件的報導是「騙局」,並質疑「為什麼聯邦調查局不允許在我們的律師或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檢查海湖莊園」。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2/0814/178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