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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加州成美國第一個街頭賣淫合法化的州?

上兩周開始,一張寫着「加州成為美國第一個將街頭賣淫合法化州」的推特截圖在微信群和豆瓣小組流傳,還援引了剛被加州州長Gavin Newsom簽署的SB357。

社交媒體傳言截圖

這個看似荒唐的新聞是真的嗎?

在心聲的外聯工作中,我正好認識了兩個相關組織。Red Canary Song(紅鶯歌)致力於為移民按摩工政治代表權、勞工權利呼籲;而Butterfly(蝴蝶)由性工作者、社會工作者、法律和衛生專業人員組成,特地為亞裔和移民性工作者權利提供支持和倡導。今天就來給大家分析下這條煞有介事的關於街頭賣淫的謠言,並且發散討論一下保護性工作者最好的方式。

1. SB357是什麼?在公共場所以「賣淫意圖」遊蕩合法化了嗎?

SB357全稱人人享有更安全街道法案,目的是推翻加州關於遊蕩的罪行,也就是禁止警察逮捕街頭「看似」為性工作者、在遊蕩的人。

SB357為什麼稱廢除遊蕩法會「人人更安全」?要知道很多支持遊蕩定罪的人認為這是有效減少性販賣和保護性工作者的方式。但是,支持推翻遊蕩定罪的,不僅有性工作者以及著名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等民權組織,連一些專門解決販賣人口問題的組織,比如廢除奴隸制和販賣人口聯盟(CAST LA),也都反對以遊蕩定罪抓捕性工作者。這是為什麼呢?

與上一期我們聊的槍支管控問題一樣,我想分享一些反直覺的事實。

首先我們來看看遊蕩罪到底是什麼。遊蕩罪就是在某些公共場合警察可以驅散、逮捕、甚至定罪某些群體。是不是聽上去很模糊?是的,這就是問題所在……

以下的敘述來自心聲成員JiJi採集的康涅狄格州黑人教師朋友梅爾的故事,由Chen Xi翻譯和複述。

「有一次我和白人女友在康州奧蘭治市駕車。我們停車在路邊時一個警察過來問我女友:「你是自願在這裏的嗎?」她說是的,我們就是兩個少年在車裏做聊天之類的事情。他叫我下車出示證件並開始審問我。這警察一看到我們倆在一起就覺得肯定有什麼蹊蹺,好像她肯定不會自願跟我談戀愛,一定是她被我綁架的或者是我出錢雇的,而這僅僅是因為我是黑人而她是白人罷了。」

不錯,這樣的故事很多有色人種甚至性少數群體都在經歷着。

澎湃商業周刊和洛杉磯時報都曾報道過某些完全無害的普通行人因為是拉丁裔就被警察盤問的事件。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在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發生的低級犯罪的逮捕數據發現,33個月內中歸類為「不符合任何罪行」的逮捕中有72%是黑人。這也就印證了梅爾故事的普遍性以及大家經常聽到的無辜黑人被針對和逮捕的殘酷現實。

圖片來源: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聽到這裏,有人可能覺得作為亞裔我們不用擔心被針對。但把遊蕩罪放到性工作的語境中,實際上和亞裔息息相關。這是什麼意思?

性工作犯罪化造成的過度逮捕,加劇了視亞裔女性為無知、被動、無助、缺乏自主性的基於種族和性別歧視的刻板印象。這種歧視性的看法會被用來迫害和排斥亞裔社區。

在亞利桑那聯邦警察據說在一個代號為「亞裔按摩行動」的調查中對在按摩店工作的女性進行了17次侵犯。而對亞裔移民工作者的污名化,大家想到亞特蘭大槍擊案中對按摩女工的刻板印象和無情射殺也可以更明白。

亞特蘭大按摩店槍擊案後,人們在店外悼念受害者。

根據反遊蕩法,警察可以純粹根據某人的着裝、是否穿着高跟鞋和某些種類的化妝品、髮型來逮捕他們。這種高度的主觀性很容易導致過度執法。本次支持廢除反遊蕩法的群體就是出於保護無辜而容易被針對的很多有色人種和性少數群體而推動SB357。

圖片來源:監獄政策倡議(Prison Policy Initiative)

從實際數據來看,遊蕩法也無助於制止針對性工作者的性犯罪和人口販賣。相反,遊蕩法使識別販賣受害者變得更加困難;販賣受害者往往害怕站出來,害怕被逮捕或監禁。

另外,加州在反遊蕩法上的推翻並不特殊。1992年芝加哥市通過了一項反遊蕩法,雖然限制幫派活動的目的是好的,但是由於其模糊性不符憲法第五和十四修正案中的「正當程序(due process)」,以及過度寬泛不符合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表達、集會等自由的保護,而被最高法院裁定為違憲。

後來雖然不同州有一些不同的遊蕩法,但爭議一直很多。比如2021年2月,紐約廢除此類遊蕩禁令。

這樣一來,本文開頭謠言裏諷刺的廢除遊蕩禁令就顯得合情合理了。

2.除了合法和非法化性工作,保護弱勢群體更好的第三條路

如果為性工作定罪,也就是不管是遊蕩還是進行性交易均視為非法,不是一個對公眾生命安全有效人性的方式,什麼是呢?實際上,在面對性交易這個問題時,並非只有合法和非法這兩條途徑。被現在更多人權人士、以及大多數性工作者認可的是非罪化途徑。

什麼是非罪化(Decriminalization)?它和合法化(Legalization)有什麼區別?

合法化,顧名思義,對性工作施加了更多的法律法規,例如內華達州實施的合法化模式,導致性工作者必須遵守一系列關於何時、何地以及如何開展工作的法律法規。而非罪化即把性工作視為與任何其他職業一樣,既不立法支持也不立法限制和反對。這並不代表在道德上支持或者反對性工作,也不等於放任人口販賣、性販賣、性侵害或對性工作者的暴力行為。

我從減少暴力的角度來仔細分析下心聲的合作組織持有的法律上對性工作的最好方式。

性工作者是一個極其脆弱的群體,經常面臨嚴重的暴力行為,包括身體和語言攻擊、強姦、綁架、跟蹤、工資盜竊等等。他們還面臨勒索和非法逮捕,這極大地影響他們的精神、身體、和社交。但是,最好地幫助他們的方式往往不是刑事定罪。

刑事定罪,甚至部分刑事定罪,都會讓性工作者在更危險的環境中工作。性工作犯罪化造成的過度管制、監視、拘留和逮捕對少數族裔和原住民性工作者,包括上文提到的亞裔性工作者甚至普通移民包括按摩工,危害尤為嚴重。

圖片來自著名Last Week Tonight節目YouTube截圖,主持人 John Oliver犀利指出對性工作者勞動的污名化會阻止「性工作者採取關鍵措施保護他們的人權和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因為他們將更容易成為搶劫、性侵犯等的目標。

很多支持非法化性交易的人會認為刑事定罪性交易能有效阻止性販賣,但是實際上,據大赦國際、人權觀察和世界衛生組織,將性服務定為刑事犯罪侵犯了性工作者的基本人權,危及他們的健康和福祉。而刑事定罪是人口販運的根本原因。

有些人可能會說警察可以幫助性工作者。但在一個廣泛抽樣的研究中,98%的華裔按摩師聲稱遇險時不會叫警察。這很好理解,在現在性工作被視為犯罪的情況下,因為害怕因此使自己被判刑或囚禁,性工作者在受到暴力侵害或剝削壓迫時更不願意發出聲音,這使購買性工作的人以及警察可以肆無忌憚地迫害性工作者。而且,這種情況在只將購買性工作視為犯罪的所謂「北歐模式」下也會發生。

與之相對地,性工作的非罪化是指購買和出賣性工作的行為本身都不被定罪。這樣性工作者將能更容易地舉報侵害自己的人,更有效地組織工人運動以保護自己的安全和勞工權益,也使性工作者可以用自己的工作所得接濟家人而不必擔心自己或家人因此被判刑。

一個新西蘭的關於性工作非罪化對毛利性工作者影響的報告稱,「很少有性工作者報告其受到強迫。在2008年對772位性工作者的調查中僅有4%稱自己是被迫從事此職業(在街上拉客的性工作者中這一比例是8%,在有管理的性交易場所中這一比例是3%,在室內獨立工作的性工作者中這一比例是4%)。」

性工作被視為合法的勞動會削弱性工作者和其老闆之間的權力不平衡,因為這將使性工作受到勞動法規的保護,使性工作者有權去控告其工作場所,在必要時更容易離職。這些在性工作者、性工作者的老闆或者性交易場所被非法化的情況下是很難實現的。對性交易買賣雙方的非罪化也使性工作者能更公開地進行工作,這樣就會更少地將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

值得再次澄清的是,反對之前遊蕩法的SB357並未將拉客或從事性工作合法化。加州的街頭賣淫絕不是謠言中的合法化,這一點在加州州長Gavin Newsom的新聞發言中也很明確。如果說SB357與保護性工作者有什麼關聯的話,那就是該法案為性工作非罪化開了一個好頭。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紐約時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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