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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團舉報傅政華漏罪 吳紹平吁國際關注

圖為2017年3月15日,時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的傅政華(右二)參加中共人大會議結束後的中共總理李克強舉行的新聞發佈會。(Simon Song/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中共前司法部長、公安部副部長傅政華日前被提起公訴。中國人權律師團7月12日發表建議書表示,對傳政華的起訴遺漏了包括709大抓捕案、人權活動家曹順利被迫害致死,以及大量法輪功冤獄等多項嚴重罪行,呼籲中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傅政華故意殺人等刑事責任。

「傅政華漏罪舉報法律建議書」指,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長及公安部副部長期間,僭越憲法法律,為達個人權欲利益目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在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製造了大量司法冤獄,如新公民案、709律師公民大抓捕案、曹順利迫害致死案以及大量法輪功信仰冤獄等。與此同時,還濫用職權非法建立維穩監控系統防民甚於防川,北京市公安局在傅政華當政期間,頻繁發生非法截訪事件。

建議書指控,傅政華利用信息不對稱,以及高層缺乏安全感,故意製造和誇大社會對立,對律師、公民、訪民、信仰者的正當行為妖魔化,造成與體制對立矛盾的錯覺。不僅導致平民百姓人道災難不斷,也進一步推助官民對立。

建議書認為,反人類罪是傅政華一系列罪行的核心,呼籲中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傅政華故意殺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罪。

根據中共最高檢察院7月11日通報,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近日由長春市檢察院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但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僅提到,傅政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傅政華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情私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傅政華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

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13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傅政華是709等一系列案件的主謀。他主導和策劃一系列這樣的案件,不僅對這些人刑訊逼供,還搞強迫失蹤,利用所謂的監視居住等一系列的措施來對待這些無罪的人,使他們受到刑事的指控,應該對此承擔刑事責任。

吳紹平說,「從中共的通報明顯可以看出,它故意隱瞞這一部分事實。可見這是中共對這樣(官員)的系統性保護,因為他們很清楚,像傅政華這樣的官員做的這些事都是在維護中共的政權。中共犯罪集團樂觀其成,他們是不會去追究的。」

他說,「希望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中共官員,特別像傅政華這樣的官員對平民百姓、維權律師、訪民、異議人士的迫害,這個事情在中國是非常嚴重的。像這樣的官員應該被送上國際法庭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權律師余文生表示,傅政華的罪行遠遠超過起訴和人權律師團所提出的罪行,如2014年支持香港佔中案件(那次事件余文生也被抓)。對傅政華的徹底清算,也是為了警示繼續做惡的中共政法系統那些官員。

現年67歲的傅政華,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政法委副書記,中共公安部副部長、「610」辦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長等職務,2020年5月轉任全國政協閒職。

傅政華2021年10月被調查,2022年3月被雙開。

傅政華還曾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成員,以心狠手辣著稱,有中共「頭號酷吏」之稱。

據明慧網數據統計,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傅政華任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期間,至少有46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監獄遭害死。其中,監獄迫害致死28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出獄後不久離世的18人。同期,還有1,8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他因主導迫害法輪功,於2021被法輪功學員舉報給29國政府。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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