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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再曝:他們被「漁霸」撞死,屍體2年沒火化

發生撞船事故後,一船員屍體2年多沒有火化,其家人想得到一個公正的說法。

6月10日,唐山打人事件發生後,一些網友通過各種渠道舉報問題,發生在2年多前的一起唐山「漁霸」撞船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6月13日,唐山開展雷霆風暴專項行動,公佈舉報內容、舉報方式等內容後,身在北京的吳正(化名)認為自己當船員的親人在漁船上被唐山「漁霸」撞翻後死亡的案子,有希望得到糾正。當天下午,吳正將舉報材料以快遞形式寄往雷霆風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希望此事能引起唐山市相關部門的重視。

據吳正講述,他的家屬是漁船「冀昌漁06092」的一名船員,2019年12月12日,漁船在唐山市灤南海域遭到「冀灤漁140」連續撞擊後翻船,導致船上5人死亡,僅船長李洪軍一人倖存。「但是這樣的案子最後卻被唐山市海警局定性為交通肇事罪」,吳正稱,「遇難者家屬和倖存船長都覺得不服,這應該是一起有組織的故意殺人。」

2019年事情發生後,曾有媒體報道該事件。據報道,李洪軍稱自己的「冀昌漁06092」為木質船,對方「冀灤漁140」為鐵殼船,在受到其連續多次撞擊後,最終翻船。近期,網上視頻中一位自稱「冀昌漁06092」船長李洪軍的男子實名舉報,該案件由唐山市海警局立案偵查,以交通肇事罪提交到檢察院,且將自己定位犯罪嫌疑人。

李洪軍在舉報視頻中稱,該案件由河北省唐山市海警局立案偵查,海警局以交通肇事罪定性案件並提交到檢察院。李洪軍認為案件定性嚴重違法,將他定性為案件嫌疑人後,導致案件拖延至今未開庭,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至今。

至於雙方船隻在海上追逐碰撞的原因,據上游新聞,事發後的2019年12月,曾有媒體報道過此事。文中稱:當年11月份,船主李洪軍得知河北省唐山市海域,有買家高價收購蜆子,就駕船帶着5名船工從遼寧省營口市海域出發,來到唐山海域捕撈作業,一同隨行的還有大連市和丹東市的7艘漁船。報道中,李洪軍稱,他也不清楚為啥會有唐山當地船隻突然撞向他的漁船,他們遇到了落潮,當時在等待漲潮,沒有下錨也沒有下網。「在那地方有蜆子,他們肯定誤以為我們在那裏捕撈,其實我們沒有捕撈,我們只是在海上漂着呢。」

「自案件發生至今已經兩年多,主要犯罪嫌疑人卻被取保候審至今」,吳正表示,這個視頻中發聲的男子正是李洪軍,我們遇難者家屬覺得這個撞船事件「水非常深」,「為了討要一個公道,親人遺體至今都沒有火化。」

6月14日上午,新黃河記者聯繫到唐山市海警局,相關人員介紹,已經注意到網上的舉報問題,這個案件已經到法院審理階段,具體案情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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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霸"2年前撞船致5死法院至今不開庭倖存者舉報

隨着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引發了大量的關注,唐山接連出現了多起當事人實名舉報的案件。其中,6月12日,一位自稱叫李洪軍的男子實名舉報稱,2019年12月12日晚,在河北省唐山市海域遭「海霸」襲擊,被兩艘漁船追趕,其中一艘漁船「冀灤漁140」連續追趕撞擊,將其所開的「冀昌漁06092」船撞翻,導致船上5人死亡。李洪軍表示船上共有6名船員,他是唯一生還者。

李洪軍在舉報視頻中稱,該案件由河北省唐山市海警局立案偵查,海警局以交通肇事罪定性案件並提交到檢察院。李洪軍認為案件定性嚴重違法,將他定性為案件嫌疑人後,導致案件拖延至今未開庭,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至今。

▲李洪軍發佈舉報視頻。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6月13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撥打了李洪軍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5名去世船員之一的家屬王華(化名)向上游新聞記者證實李洪軍的說法,表示案件存在定性錯誤,家屬們認為這是一起有組織故意殺人案件,但唐山市海警局將案件以交通肇事罪提交至檢察院。隨後檢察院將案件提交至法院,但至今未開庭審理。

王華表示,目前家屬們要求還原事實真相。6月13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聯繫了唐山市海警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關注到舉報信息,正在進行核實。

事發8天後事故船隻才打撈上岸

王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2019年12月12日晚,撞船事件發生後,造成5位船員失蹤,只有他的哥哥在事發8天後被打撈上岸,「因為海警局封鎖消息,沒有下立案通知書,沒有告訴家屬,說不知道船員信息,實際唯一的倖存者船主李洪軍當天就已經錄了口供,說船上還有5個人,這5個人分別叫什麼名字。」王華表示,他們後來自己打聽到消息後,於2019年12月15日趕到了事發現場。

王華強調,等家屬於當年12月15日趕到現場時,整個海域沒有任何打撈船隻,「我們受害者家屬親自僱船到了漁船翻船現場,(海上)沒有任何打撈人員、船隻在現場,這個我們有視頻為證。」

王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事故發生後,至2019年12月20日,案涉船隻才被扶正打撈上岸,打撈結果是1人死亡,剩下4人至今不知去向(已宣告死亡)。他認為,作為本案中重要的證據之一的事故船隻,浸泡在海水中近8天無人打撈,這對於實際碰撞地點、碰撞損傷、碰撞位置的確認造成了極大阻礙。「延遲打撈導致重要證據缺失,為此生還船主提供的相關證據,海警局不予採納。」

家屬不認可「交通肇事罪」定性

王華表示,經過家屬們多方了解還原的案發經過是:2019年12月12日晚上七點許,李洪軍駕駛「冀昌漁06092」木質耙網漁船在海面漂浮過程中,被王某鵬等人駕駛的「冀灤漁140」鐵殼漁船追逐撞擊;在「冀昌漁06092」返程時,再次被「冀灤漁140」及另外一艘鋼殼漁船多次撞擊,導致「冀昌漁06092」側翻,隨後涉案兩船隻逃離現場,最終造成「冀昌漁06092」毀損,船上6名船員1人獲救、1人死亡、4人失蹤(均宣告死亡)的後果。

王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李洪軍生還後提供的相關證據,唐山市海警局不予採納,「我們認為案件應該是有組織性的重大故意殺人案件,但海警局以交通肇事罪提交材料,導致重要的犯罪嫌疑人,居然可以被取保候審。」對於唐山市海警局以交通肇事罪提交給檢察院的做法,王華表示受害者家屬始終不能接受。

▲事發時被撞船隻。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倖存船主曾被列為犯罪嫌疑人

李洪軍在舉報視頻中稱,自己在案件中作為受害者和倖存者,居然曾被定性為案件嫌疑人。王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李洪軍曾陳述,自己在事故海域被救起後,被緊急送至曹妃甸醫院。按照李洪軍的陳述,當晚半夜時分,唐山市海警局執法人員在其意識不清晰的情況下要求李洪軍陳述了事情經過,並且連續幾日錄取了口供。王華說,李洪軍恢復意識後,覺得錄取的口供可能存在歧義,曾多次聯繫並前往唐山海警局想了解筆錄情況,然後作解釋,但未被採納。

王華說,2020年1月18日,當時辦案的兩名民警來到李洪軍家中,要求其簽署《取保候審決定書》及《鑑定意見》,李洪軍拒絕簽字。民警表示其「不簽就帶回省海警局」,李洪軍再次拒絕,隨即被帶到了營口海警局,錄取了近5小時的筆錄,後李洪軍無奈繳納了1萬元保證金並簽收了《取保候審通知書》。

王華表示,李洪軍本身文化水平較低且初次遇到法律案件,基本不懂法,後來在他人提示下,才明白自己已經被列為犯罪嫌疑人,於是連夜趕往北京聘請律師為自己維護權益。在律師介入案件後,唐山海警局撤銷了對其犯罪嫌疑人的指控。

撞船原因疑似海上捕撈利益衝突

至於雙方船隻在海上追逐碰撞的原因,事發後的2019年12月,曾有媒體報道過此事。文中稱:當年11月份,船主李洪軍得知河北省唐山市海域,有買家高價收購蜆子,就駕船帶着5名船工從遼寧省營口市海域出發,來到唐山海域捕撈作業,一同隨行的還有大連市和丹東市的7艘漁船。

報道中,李洪軍稱,他也不清楚為啥會有唐山當地船隻突然撞向他的漁船,他們遇到了落潮,當時在等待漲潮,沒有下錨也沒有下網。「在那地方有蜆子,他們肯定誤以為我們在那裏捕撈,其實我們沒有捕撈,我們只是在海上漂着呢。」

就上述人員所說的情況,6月13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聯繫唐山市海警局,其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關注到舉報信息,正在核實中。

王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迄今為止,家屬們沒有收到相關賠償,他們主要的訴求是調取事發當時的監控,還原案件事實,並要求追究所有包庇人員相關的責任。「我們要求按照今年新的死亡民事訴訟賠償指標來執行民事賠償。」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新黃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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