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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濫用紅色通緝令 歐洲法院對引渡持不同立場

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被中共濫用,其不只表現在亂抓無辜,還在歐洲引起了法院之間的對立。瑞典和捷克的最高法院拒絕向中國引渡,因為它們宣佈中共的外交保證不可信,但葡萄牙最近卻批准將張海艷引渡回中國。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指出,發生在葡萄牙的這起案例說明,中共甚至連出具正式外交保證這樣的表面文章都沒有做,卻繼續破壞歐洲的法治和人權。

法國中部里昂的國際刑警組織總部入口大廳

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被中共濫用,其不只表現在亂抓無辜,還在歐洲引起了法院之間的對立。瑞典和捷克的最高法院拒絕向中國引渡,因為它們宣佈中共的外交保證不可信,但葡萄牙最近卻批准將張海艷引渡回中國。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指出,發生在葡萄牙的這起案例說明,中共甚至連出具正式外交保證這樣的表面文章都沒有做,卻繼續破壞歐洲的法治和人權。

曾擔任上海一家資產管理公司銷售經理的張海艷2018年和丈夫帶着孩子到葡萄牙,因為不同意中國政府要她放棄求償的3960萬人民幣投資款,她被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以「欺詐性籌款」罪名發出紅色通緝令逮捕,張海艷不斷上訴,以免被引渡回中國。

張海艷對自由亞州電台說,「中共已經把手伸到了葡萄牙的法庭,而且葡萄牙的幾個法庭,就在抓我的那一天起,其實它們已經達成協議了,因為每一個過程給我都是十天,十天,都是很緊促的,這是讓我沒有更多的時間去思考,根本就不給我很多的時間,包括我二審到里斯本的最高法院,也是僅僅給我一點點時間,然後很快的就是要把我送走。我現在就感覺到我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根本沒有辦法鬥過他們,因為他們就是寫的一些東西,現在法庭已經明顯就是,我就是不要臉了,我就是這麼說,你能把我怎麼樣呢?」

這是葡萄牙已知的第四起將當事人引渡回中國的案件,也是唯一一起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研究員陳彥廷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說,"它其實是蠻震驚的,因為過去幾年,有好幾個在歐洲法院駁回中國引渡請求的例子,這些案例有些是在上訴法院,有些甚至在最高法院,比如說捷克跟瑞典最高法院都駁回了中國的引渡請求,我們當然會認為,瑞典跟捷克這樣的案例可以至少在歐盟,甚至當然更擴大到全世界,形成一個判例。"

瑞典和捷克的最高法院拒絕向中國引渡,因為中國的定罪率在2021年時高達99.97%,而且,它們也宣佈,中國的外交保證不可信,若向中國引渡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其中兩個關鍵部分,即免於酷刑和公平審判權。波蘭、法國,甚至土耳其的地方和上訴法院也紛紛跟進。

瑞典和捷克的最高法院拒絕向中國引渡,因為它們宣佈中國的外交保證不可信。圖為,捷克共和國憲法法院。(圖:維基百科)

陳彥廷說,"瑞典跟捷克的法院援引歐洲人權公約,裏面就是有兩部分,一個是就是針對引渡案,如果把這個引渡請求對象送回去的那個國家,可能會讓當事人面臨包括酷刑或者是非人道對待這樣的狀況,那就不應該引渡。另外一個就是,如果這個人被送回去後,沒有辦法獲得公平審判這樣的基本人權保障的話,那也不應該引渡。"

他舉兩個案例說明中國明目張胆的違反外交保證,其中一個案例是1995年王建業在泰國被引渡回中國,當時中國對泰國提出外交保證,也就是說,把他引渡回中國不會被判死刑,但是他被引渡回中國後,很快就遭到處決。另外,2000年在加拿大引渡楊豐回中國,當時中國也對加拿大做出外交保證,要保障他的權力,但在被引渡之後,他在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也很快就被處決了。

陳彥廷指出,中國外交保證沒有任何的公信力可言,因為它可以很輕易的違反自己作出的承諾,更何況在這次的葡萄牙案例當中,中國連表面上的承諾都沒有做出。陳彥廷說,"沒想到,他們(葡萄牙)的最高法院居然採信中國的外交保證,而且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甚至沒有發出一個正式的保證,所以它的整個過程會讓我們覺得葡萄牙的法院很輕易地相信,在沒有一些事實依據或是嚴謹的書面保證的狀況下,就採信了中國單方面的一些說詞。"

美國司法部認為,在美國不能用「紅色通知」來指控或是逮捕任何人,「保護衛士」主任達林(Peter Dahlin)指出,北京就試圖將其警務影響擴展到歐洲,同時,這個破壞法治和人權保護的企圖,遭到了歐洲一些國家的反擊。葡萄牙最高法院的引渡判決因此就與歐洲其它高等法院直接對立,張海艷的案子成為中國試圖扭轉歐洲潮流的機會。

達林認為,北歐人意識到,像葡萄牙這樣的南歐國家,儘管它們自己有近代的獨裁和壓迫歷史,但缺乏對法治的承諾和逃避現實的企圖,因而成為敵對獨裁政權破壞歐洲聯盟和基本價值觀的另一個特洛伊木馬。

拉羅謝爾大學教授翁德烈指出,"葡萄牙2019年開始成為歐元區首個發行熊貓債權的國家,葡萄牙第一家私人銀行BCP由復星控股27%,而中國電網公司則擁有電網管理公司 REN25%的股份等。葡萄牙加入了新絲綢之路項目,兩國還簽署了開發錫尼什港的協議,使其成為北京推動海運網絡的「大西洋門戶」,但也因此陷入了美中衝突。"

陳彥廷認為,"葡萄牙這個案例是不應該發生的,我們會比較擔心。如果今天這樣一個判例發生,當事人最後真的被引渡回中國,未來會不會有更多其他國家效仿葡萄牙的這個案例,而不是瑞典或是捷克的判例,所以說,必須拒絕中國的引渡請求。"

張海艷的案件有可能提交歐洲人權法院,達林強調,與其說是為了阻止引渡,不如說是為了確保中國不會因為這些引渡請求,而繼續破壞歐洲的法治和人權。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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