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齙牙趙:不為荒謬做辯護,是最起碼的正義

作者:

01

有時候你會看見一些很荒謬的新聞。比如一個博士研究生在校園裏用一棵小草去逗一隻流浪貓,沒有戴手套,被學校處分了。

學校的對這件事情的定性是這樣的:給學校疫情防控帶來風險,對個人、同學、學校都極不負責任,影響較為惡劣。

處分還很嚴厲:全校通報批評,取消個人本年度評獎評優資格,個人提交書面檢查,自行承擔隔離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果造成了不良的後果,還將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追責。

實話實話啊,我沒念過博士,不知道「取消個人年度評獎評優資格」這件事情的影響有多大,但是其他的幾項處分內容,我還是能夠判斷的。

這件事情,不管從常識上還是情感上,我都覺得很荒謬。

我上一次看到因為逗貓而導致這麼嚴重後果的,還是南宋初年宋高宗選養子時因為用腳逗貓被淘汰的趙伯浩,那個胖嘟嘟的小男孩兒。

02

但是更荒謬的問題是,這件事情被大傢伙兒知道以後,那些為校方辯護的人。

我大概看了一眼,他們辯護的理由主要有兩點:

第一,萬一流浪貓身上帶有病毒,那就可能導致感染,一個大學生感染就有可能導致更多的大學生感染,後果就非常嚴重了;

第二,萬一學生被貓抓傷,那就要涉及到就醫以及打狂犬疫苗的問題,現在管控時期非常麻煩,而且進出校園又會涉及到感染的風險問題。

這兩條理由都非常冠冕堂皇,防疫的大旗在風中獵獵作響,實在是讓人瞠目結舌。

而且,你能從他們的語氣、他們的頻率、他們的不厭其煩之中非常直接地感受到:他們的態度非常之堅定。

他們還說,學校早就出了相關的規定了,這些學生自己不遵守,言下之意就是活該,至少是處分得對。

03

我之所以覺得荒謬,是因為我覺得這兩條理由的根本方向都是錯的。

如果貓身上沒有攜帶新冠病毒或者狂犬病毒,那就沒有防貓的必要。

如果貓身上要攜帶新冠病毒或者狂犬,要麼應該解決的問題不是人,而是貓。因為不管你怎麼下命令禁止人去接觸貓,你也不可能阻止貓到處亂跑去主動接近人的生活區域。前幾天在網上非常火的視頻,流浪貓生搶601業主團購的熟食,推都推不開。

所以校方如果真擔心這些流浪貓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那麼就應該請專業團隊來誘捕之後集中管理,該消毒消毒,該絕育絕育,該收養收養,而不是任由這些安全隱患在校園裏亂躥。

按照流行的說法,這算「投毒」啊。

既然學生一時興起用一棵小草逗貓,就要「給學校疫情防控帶來風險」,那麼任由這些重大安全隱患的流浪貓的在校園裏「投毒」,校方又給學生們帶來了多大的風險呢?

04

我不知道這些為校方辯護的網友,有沒有仔細想過這種問題。

如果你們真的覺得「用小草逗流浪貓」的行為是重大的安全隱患,那麼你們應該想想:安全隱患究竟是你的同學,還是這些貓;責任應該在同學身上,還是在擁有管理權的校方身上。

一件再荒謬的事情,如果你硬要辯護,那是一定能夠找到理由的,李逵砍死四五歲的小孩子,都可以說是「執行宋江的命令」,更何況在這件事情上,辯護者面對的兩方,一方是掌握處分權的學校,一方是已經被處分的同學,站在哪邊最安全,顯而易見。

但是我還是想說明一下自己的兩個觀點:

第一,不為荒謬的事情做辯護,這是最起碼的正義感。

第二,你為荒謬做辯護,只會讓它越來越荒謬,到時候你挨悶棍的幾率就會越來越大。

祝你好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讀宋史的趙大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2/0528/1754348.html